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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进口空箱检疫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时间:2022-05-09 09:45:04  浏览次数:

摘 要:随着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入境空箱疫情的表现形式和种类均在不断变化,原有闸口查验模式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和不足。从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的实际出发,探讨了进口空箱检疫监管,以期能为今后的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进口贸易;空箱疫情;有害物质;疫情数据库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24-0055-02

防止疫情“随箱传入”是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对进口空箱进行检疫,发现部分空箱存在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多次在进境空箱内截获动物或动物尸体、人及动物排泄物、医学媒介和病媒昆虫、植物害虫、土壤、废旧物品、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疫情种类繁多、复杂,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疫情疫病传播,给人类健康和农、林、牧、渔业生产带来威胁。为有效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大铲湾检验检疫局对此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1 加强进口空箱检疫监管的重要性

集装箱作为一种具有包装物和运输工具双重属性的大型工具,使用次数多,周转速度快,特别是经常在疫区与非疫区间来往,其箱体可藏匿动植物残体、土壤中的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成为疫情传播的一个重要媒介。检验检疫机构不断从入境集装箱中截获医学媒介昆虫、啮齿动物、危险性植物害虫、动植物残留物、土壤中的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集装箱携带的疫情频敲国门,因此,对进境集装箱实施检疫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加强进境集装箱检疫,防止人传染病、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通过集装箱传入,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生产,维护地区国门生物安全,服务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是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责。

2 启用自主研发的E-PORT网络系统平台

集装箱由于其高效能、低货损、易搬运和可实现货物“门到门”快速运输的特点,已成为国际间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大铲湾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口岸创新能力,与码头公司合作,自主研发出了基于E-PORT平台的检验检疫查验系统。通过E-PORT电子平台,可实现(问题)集装箱的动态信息收集、图像资料在线查询、网上远程初步查看、自动布控、卫生处理进程跟踪等功能,并提供多条件组合查询和统计数据自动生成的功能,从而大大减少了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采用高效的检疫查验模式

集装箱量巨大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人手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是制约传统进口空箱抽查模式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目前,大铲湾检验检疫局根据检疫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入境集装箱采取100%开箱查验模式,极大地发挥了把关职能。

这种模式弥补了抽查模式的不足,充分调动了协检员的工作积极性,将单纯的检查残损箱职能转变为检疫查验综合职能,实现了检疫闸口查验的24 h不间断运转,同时加强了对转船离港进口空箱的检疫查验,避免了检疫盲点的产生。

4 引入风险分析机制

通过E-PORT系统强大的信息检索功能,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不同公司、不同时间段内的不同提单和来自不同启运港的集装箱卫生状况。结合国际疫情信息,对疫情传入风险程度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大大提高了问题箱阳性率,增强了检验检疫把关服务职能。

5 完善协检员管理制度

大铲湾检验检疫局不断加强对协检员的管理,制订、完善各项制度,提升协检员队伍的工作质量。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形势,以座谈会、专题讲座、实操模拟等方式,及时提高协检员的业务知识储备和工作能力,并以“学、考、练”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好持证上岗制度。

面对日益增长的集装箱检疫工作量,如何能在有效控制集装箱传入检疫风险的同时,又能适应不断增长的集装箱运量,使集装箱能尽快通关,提高港区物流运转效率,是当前空箱检验检疫监管的当务之急。

6 相关建议

实施进境空箱闸口全查验监管模式在疫情堵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也初步建立了疫情通报及追溯、警示机制。但由于导致空箱不“空”的原因非常复杂,涉及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供应链中多领域的卫生控制问题,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疫情追溯仍然面临许多困难,要彻底解决空箱不“空”的问题,任重而道远。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国门卫士,仍需多方面加强对进境空箱的检疫监管。

6.1 进一步提高对进口空箱检疫的认识

目前,深圳各海港局对进口空箱实施检疫监管的主客观条件有差别,做法不甚统一,造成卫生除害处理率低、疫情疫病传播风险增大的情况。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空箱检疫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关注空箱不“空”可能导致的检疫风险,摒弃“重重箱,轻空箱”的观念。制订规范、合理的现代化空箱检疫监管操作流程,统一各海港局的做法,提升全局工作质量。

6.2 加强集装箱场站建设

目前,我国的一些口岸,尤其是内陆口岸,缺乏集装箱专用查验、隔离、除害处理的场地,集装箱在查验和熏蒸除害处理结束后,由货主提到企业或其他仓储场地自行散毒、卸货。由于熏蒸气体属于剧毒物质,散毒场所不符合规定,现场操作人员不熟悉技术要领,操作现场又缺乏检验检疫部门必要的监管,因此,散毒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甚至存在集装箱直接提至企业厂区、检验检疫人员下厂查验、发现问题后就地熏蒸等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操作程序。一旦出现疫情,集装箱携带的具有致病危险的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和啮齿动物就有可能在开箱查验过程中造成疫情扩散。因此,亟需加强集装箱查验和熏蒸场站建设,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范现场操作程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3 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

6.3.1 硬件方面

设立检验检疫专用闸口,可以解决空箱检疫查验的场地问题,提高通关速度,避免因海关监管、国检查验消毒、码头验箱共用一个闸口而引起的相互不易协调和通关不畅的问题。加速推广进口空箱智能查验与处理系统的使用,实现闸口空箱的智能化消毒,提高消毒速度和效果,避免因消毒不到位而影响空箱的使用。

6.3.2 软件方面

网络科技平台开发空箱管理系统的应用减轻了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对疫情风险的预判能力。

6.4 完善协检员管理

协检员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不具备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的相关知识,容易错判、误判或漏判,削弱了检验把关能力。部分协检员的责任心不强,在一定程度上会埋下工作质量隐患。因此,要加强督导,例如每年定期开展协检员培训,使协检员队伍具备一定的卫生检疫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引入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协检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6.5 建立空箱疫情数据库

建立空箱疫情数据库,定期发布疫情公告。收集、整理空箱检出的疫情种类和季节分布规律、国家或地区分布、航线分布规律等数据,并在客观分析后,发布国内外疫情公告。这样一方面可为国家对外贸易磋商提供谈判筹码;另一方面也可为国内外相关机构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空箱疫情资料。

6.6 进一步提升卫生处理工作效能

现阶段,仅部分问题空箱需要通过清洗、清扫等方法处理。这一工作由码头负责完成,并直接向箱主收取清洗、清扫费用。但其工作质量与卫生处理专业工作人员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造成了检验检疫机构承担风险的情况。建议将清洗、清扫等工作纳入卫生处理业务进行规范性管理,以进一步降低检疫风险,提高卫生检疫工作质量。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科技为依托,优化查验模式,加强对协检员的管理,完善卫生处理业务范畴,将进一步促进进口空箱检疫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黄丽玲.合规管理与检验检疫电子监管[J].中国检验检疫,2011(10).

[2]孙东巍.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职能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

[3]闵凡璟.我国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1.

〔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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