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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抗高血压药物的选择策略

时间:2022-03-13 08:13:27  浏览次数:

基层医生具备合理选择治疗高血压药物的能力,对于提高我国人群高血压的控制率至关重要。全面干预高血压和并存的危险因素是防治高血压的主要指导思想,有效控制血压并使其达标是抗高血压治疗策略的核心,选择适宜的一线治疗药物、制定合理的联合治疗方案和恰当的效价比是有效的措施。

降压要讲究“策略”

综合治疗 着眼整体,综合治疗,全面干预高血压。高血压是一种包括各种心血管危险因素的临床综合征,血压升高仅是表现之一。只有全面评估并存的各种危险因素和仔细查找靶器官功能,才能使治疗有针对性。

合理降压 降低过高的血压是硬道理,但不是惟一目标。血压是决定高血压并发症的最基本因素,高血压治疗的获益主要来自血压降低。血压降低的幅度越大,心血管的风险降低越显著。但我们不能仅仅看到血压的下降值,还要看危险因素和靶器官损害控制得如何。

早期治疗 早期治疗是保护靶器官的关键。高血压一旦确诊即应治疗,治疗越早,越易达标;达标越早,预后越好。选择1个合适的治疗方案,使血压在1~2个月内达标。但对高龄、有明显靶器官损害者,降压则不宜太快,尤其是首诊处方,以免诱发或加重靶器官损害。不良反应将影响患者的依从性,在治疗过程中应加强监测,根据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强化治疗 强化治疗并努力达标,不同个体的危险程度不同,血压控制的目标也不同。强化治疗不仅包括药物治疗,还包括非药物治疗。

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是高血压初始治疗和维持治疗的最佳选择。高血压是一种多因素疾病,发病机制十分复杂,多数抗高血压药只针对某1种或几种机制,60%~70%的患者需≥2种药物联合应用。若患者合并高危因素时,需将血压降得更低,这时联合用药更为必要。当血压水平高于目标值20/10 mm Hg以上时,初始治疗就应联合用药。

合理的联合用药可使各自优势互补,作用协同,弱化或抵消不良反应,显著提高降压疗效和患者的耐受性,还可以减少各别药物的剂量。

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欧洲高血压指南的推荐,有多种联合方案可供选择。有较多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比较合理、有效且临床应用广泛的有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利尿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和利尿剂、钙拮抗剂(CCB)和β受体阻滞剂、CCB和ACEI/ARB。

一些新型复方制剂疗效确切,服用方便,但对合并明显靶器官损害的患者,所需药物的种类和剂量有较大个体差异,不宜使用固定剂量的复方制剂,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种类的单药联合治疗。

对在我国使用了多年的许多复方制剂,多数作用持续时间短,作用较弱,在选择时应充分了解其组成成分的作用机制和不良反应,合理应用。

提高质量 提高抗高血压治疗的质量,要求血压的波动小(谷/峰比>50%)、平稳降低24小时血压(平滑指数高)、有效避免清晨血压急剧快速升高、维持正常的血压昼夜节律、降低中心动脉压。长效CCB、ARB和大多数ACEI都具有稳定降压的特点,可减少血压波动。

根据动态血压监测以合理调整服药时间,克服药源性血压节律异常。

药物的选择应“个体化”

指南推荐的5种抗高血压药均可以作为起始和维持治疗的药物,只要血压达标,不管用哪类药物都可以发挥保护作用。合理应用抗高血压药就是要掌握好适应证和禁忌证,减少并避免不良反应。应用的药物种类越少、服用的次数越少,患者的依从性越好,有利于长期治疗并尽快达标。临床实际应用要复杂得多,实验药理学的半衰期与长期服用后的临床药理半衰期并不一致,许多大型临床试验都有特殊设定,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重视它的指导价值,也要看到其局限性,不盲从,更不能跟着市场走。临床医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

利尿剂 噻嗪类利尿剂是一线抗高血压药,也是联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药物。由于利尿剂降压机制的多元性,目前趋于小剂量(如氢氯噻嗪一般≤12.5 mg/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联合应用。主要不良反应是对糖代谢和脂代谢的影响,呈剂量和疗程依赖性,剂量为12.5~25.0 mg/日时影响小。多项大型临床研究均表明,糖尿病患者可使用小剂量利尿剂。NESTOR研究提示,对伴有2型糖尿病和微量白蛋白尿的高血压患者,吲达帕胺缓释片1.5 mg/日,治疗1年后,尿白蛋白/肌酐比下降35%(P<0.05),在降低平均动脉压和微白蛋白尿的疗效与依那普利相当。长期服用吲达帕胺普通片2.5 mg/日引起的低钾血症、高尿酸血症和糖尿病的发生率较高,应用过程中应加强监测,不宜单独长期使用。

CCB 大量循证医学研究确立了长效二氢吡啶类CCB在高血压临床治疗中的地位,其特点是适应证广,不良反应少,没有强禁忌证,不增加心血管危险因素,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有良好的协同作用,盐负荷增加时不影响其降压作用,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时不干扰降压效果。不主张将二氢吡啶类CCB作为伴有慢性肾病和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者的首选药。氨氯地平的半衰期长,其降压作用起效慢、缓和、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有牙龈增生和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硝苯地平控释片、非洛地平缓释片是通过改变剂型而发挥长效作用的,由于其特殊剂型,可出现首剂后的头痛、面红等反应,少数患者不能控制“晨峰”高血压。短效硝苯地平不宜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β受体阻滞剂 2007年ESH/ESC高血压治疗指南仍将β受体阻滞剂作为高血压治疗的一线药。卡维地洛兼有α和β受体阻滞作用,对老年收缩期高血压、伴有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的高血压有显著疗效。另外,β受体阻滞剂在高血压的治疗中有其特定的适应证,如合并心绞痛、心力衰竭的高血压。

RAS阻滞剂 ACEI和ARB在高血压治疗中的优势已为越来越多的循证医学证据证实。对合并心力衰竭、冠心病、心肌梗死后、糖尿病、慢性肾病等合并症或高危因素的患者,RAS阻滞剂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线治疗药。

ACEI和ARB二者在作用机制上有共性也有区别,在适应证方面基本一致。使用目前推荐剂量的降压效应ACEI似乎稍强,ARB的临床应用剂量实际上在成倍增加。ACEI会引起咳嗽这个不良反应限制了其应用,但ARB还不能取代ACEI。

特殊高血压群体的降压

老年收缩期高血压 老年收缩期高血压治疗比较棘手,即使联合治疗,血压也很难控制到理想值。新型β受体阻滞剂卡维地洛12.5~25 mg,2次/日,收缩压下降明显,舒张压降幅小。

硝酸酯类药物在不影响外周血管阻力的剂量下,可降低早期脉搏波反射,降低中心动脉压,降低收缩压和脉压,对舒张压影响小,与长效CCB合用,降低收缩压、脉压和中心动脉压作用明显优于单用CCB。硝酸酯类药物易产生耐药性,长期服用的疗效尚待证明。

伴有脑卒中的高血压 对卒中患者,降压同时要注意脑血流特点,有荟萃分析提出,当患者颈动脉狭窄为轻中度(<70%)时,应将血压降至130/80 mm Hg;当狭窄>70%时,合适的收缩压应在130~150 mm Hg;若患者两侧颈动脉狭窄均>70%时,收缩压≥150 mm Hg才是安全的。我国的脑梗死患者中,颅内血管狭窄者占42%,颅外血管狭窄占20%,这部分人群的降压水平有别于不合并脑动脉狭窄者。

伴有冠心病的高血压 CAMELOT研究提示,对血压已经处于指南规定的正常范围人群,降压治疗仍能进一步降低心血管事件,与收缩压>125 mm Hg相比,<125 mm Hg更有利于延缓冠心病的进展,但舒张压不要<60 mm Hg,因为冠状动脉主要是舒张期供血。

伴有慢性肾病的高血压 蛋白尿既是慢性肾病的标志,又是肾功能进行性恶化的危险因子。尿蛋白<1 g/日时,血压应降至130/80 mm Hg;尿蛋白≥1 g/日时,血压应降到125/75 mm Hg。ACEI/ARB既能降压又能降蛋白尿,可作为为首选药,且常需与利尿剂联用。

应用中注意事项 ①用药最初2个月血肌酐(SCr)轻度上升(升幅≤30%)为正常反应,往往预示疗效好,不需要停药;若升幅高于30%,应停药观察,寻找并纠正肾缺血因素。②肾功能不全时仍可使用RAS阻滞剂,宜选用肝肾双通道排泄药,并根据肾功能受损程度调整剂量。③用药过程中应加强血钾和肾功能的监测;二氢吡啶类CCB保护肾功能的前提是必须降低全身高血压;RAS阻滞剂与长效CCB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但应先用RAS阻滞剂,再用CCB。

难治性高血压 对应用≥3种不同类型降压药仍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应考虑继发性的可能。如动脉粥样硬化性肾动脉狭窄和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在行冠状动脉造影同时行选择性肾动脉造影的高血压患者中,40%存在不同程度的肾动脉狭窄。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不是少见病,占高血压患者的5%~15%。其次应考虑并发症,尤其是动脉硬化和肾小动脉硬化症。

此外,还有技术上的原因如诊室血压的弊端,药代特点与服药时间等因素,如缬沙坦必须空腹或在两餐之间服用,进餐后即服其效价将降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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