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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例一线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观察

时间:2022-04-05 10:29:37  浏览次数:

【摘要】:一线抗结核药品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其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但对病人有损害,同时影响短期化疗顺利进行和结核病控制规划的实施。我所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参与了《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抗结核病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安图调查点》,现将这期间临床观察的28例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报道如下。

关键词:一线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

【中图分类号】R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1-0038-01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28例涂阳肺结核病人中男22例,女6例,年龄14~60岁,平均32.5,初治22例,复治6例,使用抗结核药品以前肝功正常,无胃、关节、肾、皮肤及其它疾病史。

1.2诊断标准:28例均有咳嗽、咳痰症状,X线后前位胸片异常,痰涂片检查(1+~4+),结核抗体阳性。

2结果

28例中11例出现一线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9.2%。其中1例为厌油、恶心、上腹部不适的症状为主,ALT为128U/L的中度肝损害,3例出现轻度恶心、呕吐等单纯胃肠道反应,2例轻度关节疼痛,3例出现关节疼痛、恶心、皮肤瘙痒等多种不良反应,2例出现头痛头晕、抑郁等不良反应。

3讨论

3.1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中免费提供的抗结核药品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报道过的其常见不良反应有肝毒性、末梢神经炎、胃肠反应、过敏反应、视力障碍、视野缩小、痛风样关节炎。正确处理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不仅是患者完成全程、规律用药的前提,同时能减少患者的痛苦和对结核药品的厌倦感。

3.2本组6例服抗结核药3~7天以后开始出现轻度恶心、腹胀、腹泻,经排除肝损害后确定为胃肠道不良反应。在密切观察下,根据病人情况采取了晨间空腹顿服改为饭后顿服、睡前顿服,体质较差的病人改为分服,就是原1次量分2次口服。上述病例继续服药的情况下10~25天内恶心、腹胀、腹泻等症状逐渐自行缓解,未影响抗结核治疗。

3.35例服抗结核药7天以后开始出现轻度关节疼痛,在临床密切观察的前提下,未停抗结核药品,全部病例不良反应出现后1个月内关节疼痛自行缓解。

3.42例病例口服抗结核药16天以后开始出现轻度头痛头晕、抑郁等中枢神经反应,给予维生素B6以后症状明显缓解,坚持完成了全部疗程。

3.51例病例服抗结核药品23天以后开始加重乏力、食欲不振、恶心、上腹部不适,经检查ALT为128U/L,无肝形态改变。停用抗结核药品的同时,给予积极地保肝治疗。待ALT恢复正常以后,在适当保肝治疗的同时,采取了晨间空腹顿服改为分服,保障了后续的抗结核治疗。

3.6本组发生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11例病例中多见的有恶心、关节疼痛、头痛,除肝损害以外多数不良反应1个月内自行缓解。但是为合理、安全使用抗结核药品,保证结核病全程治疗,减少医患之间的纠纷,认为采取如下措施是非常必要:①化疗前耐心地向病人及家属讲解规律、全程服药的必要性和意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和具体表现,避免医患之间的误会。②化疗前了解病人体重、体质及其他既往病史,了解患者的药品和饮食过敏史,正确判断抗结核药品各自的不良反应高危对象,在不影响疗效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有关药品的剂量和药物,避免使用刺激较大、本身过敏的饮食。③对肝损害、肾损害、视力障碍和视野异常、第8脑神经损伤及时发现,用排除法找出相关药品,停止使用,其它不良反应根据轻重考虑停药。轻微不良反应,如胃肠道不适、关节痛等,不必特殊处置,轻易不更改治疗方案。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诊治,科学调整治疗方案。晨间空腹顿服是普遍通用科学的时间,但对药物耐受性较差的,可改为分次口服或饭后、睡前服。服药期间优选高蛋白、高热量和含有丰富维生素的饮食:如牛奶、鱼肝油、鸡鸭鱼肉、海参、豆制品、花生、芝麻、核桃、各种水果等,应忌烟酒及辛辣饮食。④以不住院化学治疗为主的情况下,在治疗过程中定期检测肝功、血尿常规(不超过1个月)及必要的针对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查体,及早发现缺乏早期临床表现的隐匿或不明显的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结核病人的全程化疗的完成。

参考文献

[1]肖东楼等主编.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2009:56~58

[2]王黎霞主编.抗结核药品使用手册.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54~62

[3]谢惠安等主编.现代结核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99:54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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