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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央行视角审视人民币反假

时间:2022-03-29 08:14:14  浏览次数:

一、问题透视:体制不顺及日益复杂的反假形势使基层反假面临严峻挑战

(一)基层人民银行在人民币反假工作中主导作用不足。一是主体地位缺失。基层央行因职能所限,牵头成立的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构未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无权对辖区反假货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在制度上又不能对其它职能部门构成履职约束,各成员单位向心力、凝聚力不强。二是查处力度不够。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肩负着人民币的管理职能,然而货币金银部门由于头寸押运、现金出入库和残损人民币的复点等日常工作较重,又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等情况。三是反假货币管理流于形式。由于力量和经费有限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反假工作更多地局限于组织象征性的人民币反假宣传和人民币反假人员的培训,人民币日常反假及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监管、更应注重的假币流通行为的查处及源头打击往往流于形式,显得力不从心。

(二)金融机构对反假货币工作重视程度有限。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对于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员工的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据调查,大部分金融机构没有组织对本系统的员工进行反假货币方面知识的专业培训,一些金融工作人员对假货币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如一些临柜人员不知如何识别、鉴定真假人民币,以致于在为客户办理存款业务时,因无法识别而将假币误存,从而使假币流入金融系统。据人行邵阳中支统计,每次组织对残损人民币进行复点时均发现假币。如2007年在残损人民币复点中发现假人民币面额14314元;二是未能依法开展假币收缴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银行发现假币一律予以没收,这是法律赋于金融机构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银行为了拉客户、拉存款,发现假币主动退回,不予没收;一些临柜人员怕发生争吵后影响不好,发现假币默默退回;一些工作人员认为将假币加盖假币印章后,假币已经无法再在社会上流通,自己也履行了假币收缴职责,便又将已盖假币印章的假币退还持有人。

(三)假币印制技术日趋先进,假币券别结构日趋全面,欺骗性强,反假难度越来越大。据人行邵阳中支统计,近年来收缴的第五套人民币中,假币券别结构全面,包含假100元、50元、20元、10元、10元、5元及1元等各种面额。且部分假币的仿制技术含量高,点钞设备有时也难以识别,甚至是金融部门的专业人士不留神也易混淆,那些未经过专业培训的群众更加难以辨别,欺骗性极强。

(四)假币非法流通地域范围逐步向农村扩散,反假难。从调查情况看,由于农村群众的反假意识、识假技能都较差,制、贩假币犯罪分子逐步将黑手伸向农村,假币非法流通地域范围不断扩散,广大农村地区也逐步成为制贩假币犯罪的“重灾区”,假币的危害性越来越大。据绥宁县信用联社反映:2007年度,其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收缴假币面额达1万余元。

(五)反假经费缺乏,人民币反假工作难深入。根据目前假币非法流通的现状,要想有效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行为,必须扩大反假货币阵营,通过大力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反假货币意识和识别假币的能力。但基层金融机构由于反假货币经费不足,无法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每年基层央行均牵头组织各金融机构进行了反假宣传,但受经费制约,只是侧重于形式上的宣传,如要求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口悬挂横幅、在一些超市、车站、商场等人口集中处设点宣传,发放一些宣传资料,但这种宣传方式内容不全面、宣传范围不广,效果不明显。

二、机制重构:进一步拓展基层人民银行在人民币反假中的地位

(一)健全“三项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组织机制。基于当前反假货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着力从反假货币斗争的长效机制、法制保障、资源调配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组织机制。建议国务院反假货币办公室应针对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订一套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反假货币工作成效纳入对各成员单位领导业绩考核范围。可以考虑成立人民币反假局,挂靠人民银行,或在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反假科室、股室,配备好专门力量,专司反假职能。

2.健全宣传机制。基层央行在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上应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反假货币宣传机制,制订有效的宣传方案。通过大力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提高群众反假意识,变“行业反假”为“社会反假”,在社会上编织一张反假货币的天罗地网。一是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逐步把宣传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反假货币的宣传。如要求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悬挂反假横幅、张贴反假宣传材料,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反假氛围;组织金融机构有关人员深入农村利用集市、节日等人流量大的活动期间或农民使用现金高峰期开展反假宣传;利用戏曲、宣传栏、漫画、夜校、培训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反假宣传。三是积极为群众提供反假咨询服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新建设的反假货币工作站点的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反假货币知识的咨询服务,注重通过实物对比、图片展示等方式现场为群众讲解真、假人民币识别技巧,切实提高群众识假能力。四是以案说法,弘扬法制。宣传时,要注重以案说法,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反假意识,明白持有和使用假币同样是违法的,减少因自己是“受害者”的心理影响而抱着转稼损失的想法。

3.健全培训机制。首先,加强对基层央行反假人员的培训。其次,指导、协助各金融机构进行反假培训。基层央行经常性派出反假专业人员指导、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反假培训工作,以提高商业银行临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反假能力,严防假币在银行系统内流动,让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成为反假货币工作的前沿阵地。再次,加强对社会反假特定人员的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对反假货币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和农村反假义务宣传员进行培训;二是协助金融机构组织对开户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反假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识假、防假技能;三是注重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反假货币知识,培养学生从小爱护人民币,增强识别假币能力,提高反假意识。

(二)严把“三关”,加大假币收缴力度。一是严把“人员关”。各金融机构应多加强对临柜人员的思想、法制和识假业务

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临柜人员识假水平。二是严把“制度关”。各金融机构应制订严格的假币收缴方面的考核制度,以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人,促使临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三是严把“检查关”。各金融机构应定期组织对临柜人员收缴假币工作进行检查,如通过银行监控设施,检查临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假币收缴义务,一旦发现未按程序收缴假币的,严格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罚。通过检查,确保临柜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假币收缴制度。

(三)提供“三项支持”,拓展人民银行人民币反假主体作用空间。一是基层央行人民币反假力量支持。央行作为人民币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反假货币工作。二是人民币反假活动经费支持。建议中央财政为央行单独安排反假货币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层央行有足够的费用开展反假宣传和培训。三是人民币反假技术支持。加大在城乡地区新式结算设备和新型结算工具设施的建设,同时多向社会群众宣传非现金结算的便利之处,鼓励群众多采取转帐、刷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交易,以减少社会上的现金流量,从而减少假币投放市场的空间范围。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制、贩假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假币流入社会;同时,不断研发新的既难于伪造、又便于普通群众识别的防伪技术,减少被伪造、模仿的可能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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