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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视野的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

时间:2022-04-09 10:10:14  浏览次数:

【摘要】对于生命问题的关注与阐释是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色。从本质上说,尽管儒家、道家和佛家对于人类生命和生死等问题的解读由于视域和侧重点的不同而呈现出各自的特色,但其内在的道德意识和伦理精神则是一致的。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于生命、生死和养生等传统生命伦理问题的深入反思和系统的理论建构不仅大大充实了华夏文明的宝库,丰富了中华文化之人文底蕴,而且对于我们深入分析和顺利解决现代社会中所遇到的种种人生困惑,增强人们的生命伦理意识,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生命境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生命伦理;生命;生死;养生

【作者简介】汤丽芳,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江苏南京211189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11—0025-05

生命是世界上最为美丽而又神圣的现象之一。自从两三百万年前人类诞生以来,我们的始祖便开始关注和思考生命问题,而且这种对于生命问题的反思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更是达至崭新的境界。有学者就曾经说过“当人类以智者的身份自居的时候,如何看待自身生命与处理宇宙间的生命关系便成为社会生活中不能回避的课题”。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之中,无论是东方的上古神话、民间传说,还是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学术典籍中都能找到人们关于生命问题的真知灼见。就其本质而言,生命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载体。因此。对于生命问题的关注,便不仅在人类学层面具有普世的意义,而且在历史和社会演进的过程中也彰显出某种通约性。正是这种普适性和通约性的存在,使我们梳理和诠释包括华夏先民生命伦理在内的传统生命伦理观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和显见的时代价值。

一、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思想渊源

和世界上的其他古老民族一样,华夏先民对于生命问题的探讨也具有悠远的历史。早在上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中就存在着浓郁的崇尚生命的观念。这种对于生命的推崇主要体现在“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后羿射日”和“精卫填海”等优美的古代神话之中,以丰富的想象为依托,着意刻划蕴含在人类早期生活与生产实践之中的生命的冲动和意志。彰显人性的光辉。从哲学的视域来看,神话实质上就是以人的内在情感为根本动力构建的一种致思方式,也是人类文化生命形式的重要维度。正如德国学者恩斯特·卡西尔所说:“如果不能从纯粹的神话思维形式追溯到神话的直觉形式及其特有的生命形式,那么这种描述一定仍然是不充分的。”以“盘古开天辟地”等为代表的我国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对于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乃至对于天下万物之生命的珍爱、生命价值的张扬以及生命之理想境界的追求。为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孕育和生发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营养。

从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来看,生命之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最初是被分开使用的。其中,“生”最早出现于殷代的甲骨文中,用来表示草木之荣枯,逮至西周时期方获得“生命”的意涵。而“命”则渊源于殷人的“天命”之理念。所谓“天命”,就其本意而言。即为“天之令”,是支配人间的人格之神——上天对于其子民之死生荣辱、祸福寿夭的一种先在的规定性。在殷时,无论是帝王,还是普通民众都笃信“天之所命”的神圣性与权威性,将尘世之“命”看成是上天的恩赐,充分肯定“天命”的必然性和其对于人的绝对统治。在夏商覆亡和西周勃兴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人类文明的演化,天的威权地位和神秘的色彩逐渐褪去。人的意义渐趋彰显。人们开始认识到,上天不是至高无上的主宰,尘世之事也不是天命之必然性的体现。在天和人之间,还有“命”作为联系的桥梁和沟通的纽带。此时的“命”,作为衔接天人的重要概念,便具有了寿命和命运的涵义。并由此获得和“生”之范畴相等同的伦理意蕴。

在中国上古时期思想家的理论范畴中。“生”被视作创化一切,孕育万物的源泉,其在“天”赋予万物之生命,在“地”则凝聚万物之形态。当“天”和“地”合其德时,万物方能得生成形,这种万物之生命形态即是其“命”。而促成“生”和“命”之氤氲化生的重要载体即是“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任何生命体均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气”,二为“形”。“形”为生命之器,承载万物之外在的形态,而“气”则为生命之道,是生命的精神本体,为万物的发生、发展、成熟和完善提供动力支持。因此,就其本质而言,作为“生”和“命”之中介,“气”既是“生”最终实现由抽象而具体的物质承担者和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命”之本真存在的精神内涵和现实样态的有机整合与集中彰显。而这种对于“气”之生命意蕴的实体性解读也相应地推动了我国传统养生学说的产生和发展,并为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中华传统中医药理论的问世奠定了思想基础。作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现存最早的中医学理论典籍,以《祝由科》为雏形的《黄帝内经》据说由五千年前的中华始祖轩辕黄帝主持编撰。其以自然万物的生息化育为探究对象。以对人类生命的全面思考为基本内容,同时还以贵人乐生为突出特色。《黄帝内经》认为,人是自然界中最为珍贵的存在物,所谓“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又云,“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即人的价值在于其能够把握天下万物生息繁育的奥秘,从而顺应并超越自然,彰显生命的光彩。《黄帝内经》还指出,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而最有利于生命的快乐才是人类真正的快乐,“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远死而近生,生道以长,命日帝王”。当然,正如有的学者所说。这里的“乐生”,“不是纵欲的乐生,不是放纵一切欲望、追求一切快乐;而是节欲的乐生”。只有“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同时又“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的人,方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在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除《黄帝内经》外,另一部关注生命并力求对生命进行道德诠释的经典当属《周易》。《周易》认为,人和万物之生命都来自于天地之自然的恩赐。所谓“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因此,自然的根本德性便是珍爱一切生命,并维护生命的存在和延续,“天地之大德日生”,“生生之谓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周易》看来,由于人、万物和自然之本性是相通的,所以作为自然之德律的“元亨利贞”,理应成为人的道德准则,其核心便是“生”。而既然“生”是天地、万物和人类共同的核心德目,那么,世间之万物则都和人一样具有生存的权利,此之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其道甚大,百物不废”。《周易》对于人和万物所共同享有的这种天赋之平等生存权利的认同和强调,不仅是对《黄帝内经》之崇尚的贵人乐生精神的呼应,而且也为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进一步建构奠定了深厚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价值向度

对生命问题的关注与阐释是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色。从本质上说。尽管儒家、道家和佛家对于人类生命和生死等问题的解读由于视域和侧重点的不同而呈现出各自的特色,但其内在的道德意识和伦理精神则是一致的。这就为我们分析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基本价值取向,以透视生命、审读生死,形成正确的生命理念,并最终提升生命境界准备了条件。

首先,以珍视生命,追问生命之价值为趋向的生命观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根本要义。和上古时期的思想家们一样,对于生命在自然中的地位及其存在之价值的界定,是自先秦时期以来。我国古代儒家、道家和释家的学者们始终在思考和讨论着的话题。作为中华文化之主要代表者的儒家就曾提出过“天地之性,人为贵”以及“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的观点,以此来强调人在自然界之中的重要地位。和儒家一样,道家对于人之生命的尊重也是显而易见的。其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中便将人与天地相提并论,认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庄子进而做出“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的论断。将人之个体生命的价值提升至高于包括天地自然在内的一切事物的境地。以慈悲为怀的佛家更是秉持“人身难得,佛法难闻”的信念,将“不杀生”列为“十重禁戒”之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刚的行为规范。中国传统生命观念不仅体现在珍惜人类自身生命上,而且还涵盖对于自然生命的尊重。如儒学亚圣孟子便有“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主张。宋儒张载也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阎的思想,将天下万物视为人类的同伴和友朋。道家则从“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的前提出发,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念。佛家也强调众生在佛性层面的平等性,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的结论。出于对人类及万物之生命的珍重。我国传统生命观中也同时饱含仁爱之情怀。孔子在与季康子谈论治术时便曾言及“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以此肯定仁爱的政治功用。汉儒董仲舒又进一步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的观点,将仁爱精神加以推展。道家也承认宇宙中之一切生命存在的神圣性,并据此主张人类应该“慈爱一切,不异己身”。并通过“泛爱万众”而达至“天地一体”之境界。佛家则更以仁爱为根本,认为“一切佛法。慈悲为大”,并一再强调“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的极端重要性。

其次,以正视生死,提升生命之境界为准则的生死观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重要内容。自从人类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以来,生与死便开始成为人们始终关注并不断加以反思的两个基本问题。从历史的维度来看,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于生死问题的思考及其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仍然是以儒、释和道家的生死理念为代表。在儒家看来,人的生死属于自然规律,是人力所不能改变的。孔子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便是这种认识的集中体现。既然无法左右自己肉体生命的存亡,那么人类就应该努力通过精神的超越和社会价值的彰显来提升个体生命的质量。在儒学思想家的心目中,一个人之最为理想的生命状态就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予艺”,并最终实现以“立德”、“立功’,和“立言”为核心的“三不朽”之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须以仁义为本。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提出了“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的行为准则,并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来诠释人生的价值。与儒家一样,道家也将生死看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庄子就曾说过“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在道家的心目中,由于生死是非人力所能改变的客观运动,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人就应该“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处之,……方是顺应天理”。何谓“超然的态度”?道家给出了两条标准。其一是尽享天年,而又不一味地贪生恶死,即“不知说生,不知说死;其出不诉,其入不距,……是之谓真人也”。其二是所谓“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即理想的对待生命之态度应是及时树立“死生俱善”的思想,在珍视肉体之生命的同时,以积极而超越的精神对待死亡,从而突破生命的有限性,成就“死而不亡”[删的人生追求。佛家则将人的生和死看作是“地、水、火、风”之构成人身的“四大”要素的结合和消解。宇宙是生生不息、周而复始的,因此,人的生与死也处于不断的轮回与流转之中。所谓“生死长远无有边际,……流转生死,无有穷已”说的便是这种状况。就其根本性质而言,佛家的生死观念类同于儒道的自然主义倾向,但需指出的是,佛家在肯定生死之自然属性的同时。又提出了死生皆苦、诸乐也是苦的观点,并指出产生这种苦痛的原因在于“贪嗔痴网之所系缚”。因此,只有摒祛欲念,正观生死,由知善而“听闻正法”,而“发大菩提心”,而致“理行结合自度度他”,方能最终了脱生死苦痛。进入“涅粲”境界。

再次,以修养身心,成就德性之人生为旨归的养生观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显著特色。

基于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究美之人生的追求,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学思想家们都非常重视养生问题。对于儒家来说,人类寿命的长短与其品性之高下密切相关。孔子就曾说过:“知者乐,仁者寿”,即只有那些仁爱宽厚、心胸豁达之人,才能延年益寿。关于培养“仁者”之路径,儒家的建议有三条。其一是“君子坦荡荡”,“不怨天,不尤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善养吾浩然之气”,这是处理个人之身心关系的原则,目的在于修身养性。从而提升道德与精神境界。其二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为处理人我之关系的行为规则,意在推动社会和睦,为养生目标的实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三则是从处理人类同宇宙自然之关系的原则出发,强调经由“尽其心”而“知其性”,由“尽人之性”而“尽物之性”,由“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再由“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参”,终至实现人类生命与天地自然的融通,即“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人生理想。道家的养生观与其自然主义的人生定位相一致。作为道家之创始人的老子便从“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的人生预设出发。主张为人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嘲,努力祛除名利得失的诱惑,做到“致虚极,守静笃”,从而达到“深根固祗,长生久视”的目标。庄子则在继承了老子之贵身养性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具体化,提出了以“心斋”和“坐忘”为核心的保命养生之实施方案。以求能够在保身全生的同时,“以养吾心不动之中”,从而实现形神合一、“道”人一体,并倚重“道”之永恒,而

追求个体生命的超越。佛家的养生观注重的是个体生命之内心世界的修持。在佛家看来,每个人的心灵世界都是一个内在的宇宙,所谓“一花一世界,一木一菩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人们所需做的就是尽力去完善和升华这个宇宙,以求永恒。至于如何完善,佛家的理路一如儒家,也是从身心、群己和天人的维度来进行设计。

三、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现代意义

就总体而言,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于以儒释道为主流的我国传统文化之中。以对生命伦理的形上思考为主要向度。从历史的维度来看,生命问题不仅是一个历时性的话题,它同时也是一个具有鲜明共时性和显见之普世意义的话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于生命、生死和养生等传统生命伦理问题的深入反思和系统的理论建构不仅大大充实了华夏文明的宝库,丰富了中华文化之人文底蕴,而且可以为我们深入分析和顺利解决现代社会中所遇到的种种人生困惑,处理好身心、群己与天人之关系提供重要启示。

首先。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对于生命价值的追问有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对待生命。敬畏生命,关爱万物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首要立场。所谓敬畏生命,就其本质而言,是指人们对于一切自然生命,尤其是人之生命的敬重、仰慕、珍视和维护的心理状态和价值判断,也是人们分析和解决生命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论。作为一种心理层面的意识形式,人们敬畏生命是建立在其对于生命本身之神圣性的理解与认同的基础之上的。而在所有的生命形式之中,人的生命又是最为重要和根本的一种。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中所涵摄的贵生爱物、崇尚生命的思想对于我们深刻反思现代生活中的生命问题,追问生命之真谛具有重要价值。现实之世,随着科技水平的迅疾提升,人类的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从而使人们的生存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毋庸讳言,科技的发展及其所导致的物欲的急剧膨胀,也使得人类的目光越来越偏离于生命之本真意蕴。而沉溺于身外之物的掠取,其结果则是人的本性被物性所遮蔽,人们终日为了沽名钓誉、追逐财富而忧心忡忡、患得患失,在疲于奔命中沦为身外之物的奴隶,从而导致生命的异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生命观念对于生命的反思和其内在价值的伦理追问有助于引导人们思考生命的本质和人之为人的真正意义,启发人们摆脱物欲的羁绊,回归生命的本真状态,进而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其次,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对于生命境界的提升有利于我们解读和超越生死的局限。乐观人生,超越生死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根本态度。浩瀚的宇宙,五彩的世界,以及由芸芸众生之生老病死、存亡去废的代际更替所构成的壮阔的自然画卷,是摆在包括我们的祖先在内的所有人类大家庭成员之前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现代社会,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已是不争的事实。基于此,一方面,社会生活的快节奏给人们造成了沉重的生存压力,而滚滚物欲又使人们往往一味地沉溺于眼前的现实利益而无暇或不愿意去思考生命的终极意义,从而越来越陷入浅薄和浮躁的境地。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改造自然和自身之能力的提高,特别是随着基因、克隆等现代生命科技的进步,在一部分人中间甚至开始出现幻想能够突破生命之自然规律。实现肉身不死的奢望,近年悄然兴起的后人类主义思潮便是明证。在此背景下,以中国传统生死观中的有益成分去教育和启发人们清醒认识和把握生死问题之本质所在,以帮助他们及时走出误区。消除耽于物欲、贪生惧死的思想倾向,树立理性而科学的生死观,切实提升生命之境界便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再次,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对于德性人生的塑造有利于我们感悟和建设美好的家园。修身养性,求全葆真是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的关键环节。在中华文明的长河之中,以儒家、道家和佛家之养生观念为显著特色的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始终着眼于个人身心、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关系的伦理建构,以期为人类塑造德性人生之社会理想的实现做出贡献。当今世界,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极大改善相伴而生的是工具理性的恣意横行。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以及过分迷信科技万能之发展理念的支配下,现代社会的过度开发和野蛮增长现象司空见惯,其结果则是生态失衡、物种灭绝和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在当今社会所遇到的日趋严重的生存危机和自身生命本体的物化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日益疏远和冷漠使得其生命质量急剧下滑。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巨大落差,更使其陷入无尽的心灵痛苦而无力自拔。在此情况下,我们通过对于中国传统养生观之理论观点的批判继承和创造性转化便可以为人类实现自身灵魂的救赎,成就伦理人生。并最终建立起人人相亲、各得其乐、天人相契的美好家园做出有益的贡献。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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