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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晖音乐中的“唯美”和“博爱”

时间:2022-05-17 16:00:10  浏览次数:

“五四”时期众多的知名艺人,像王人美、黎莉莉、聂耳、周璇等,他们都有一位共同的老师:黎锦晖。令人不禁要问: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园丁”,能培育出如此“芬芳的桃李”呢?

黎锦晖(1891-1967),湖南湘潭人,是湘潭“黎氏八骏”之一。他自幼学习古琴和弹拨乐器,家乡的民间音乐和当地流行的湘剧、花鼓戏、汉剧等戏剧音乐对他影响至深。他是中国儿童歌舞剧的创始人,也是中国流行音乐之父。他的教育理念深受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思想的影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以民主与科学的观念,展开自己新音乐创作及批判实践“唯美主义”的一个著名代表人物。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黎锦晖比较全面地继承了“学堂乐歌”时期的新音乐在少年儿童歌曲创作、表演及传播方面的优良传统与创作经验,注重新型少年儿童歌曲的社会作用,并融汇到寓教于乐的音乐教育实践中;同时,他也积极投身“白话文”运动,并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崇高的地位,曾被“国语统一筹委会”派往上海,担任中华国语专科学校校长。在这期间,他一方面极力推动国语运动(他积极创作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推行国语,他说“学国语最好从唱歌入手”,而且最好从“训练儿童”做起),并积极尝试把音乐表演形式改革与国语运动结合起来,使语言和音乐的改革发展齐头并进。

作为音乐教育家,黎锦晖对儿童音乐创作题材的选取十分重视。他曾说:“我们表演戏剧,不单是使人喜悦,使人感动,使自己愉快、光荣;我们最重要的宗旨,是要使人类时时向上,一切文明时时进步。”基于这种指导思想,他的作品尤其是歌舞表演曲和歌舞剧的题材内容,大都是通过对“爱”和“美”的描述与歌颂,向青少年进行新思想的灌输。

博爱与唯美是黎锦晖音乐作品中最鲜明的、贯彻始终的主题,用美的事物来激发爱,用博爱之心去发现美。黎锦晖笔下的爱和美,有着丰富的内涵,通过巧妙的构思,把爱和美结合在一起,用生动而形象的歌舞和音乐表达出来。

一、为美高歌

黎锦晖对于“美”的颂扬毫无掩饰,曾在《七姐妹游花园·旨趣》中这样写道:“本期完全以‘美’为主:人美、服装美、歌声美、姿势美、动作美、剧中人物的品性、行为,无一不美!……美只是美,‘爱美的人只是爱美’!至于美以外的——什么规矩啊……可没有功夫去管。能懂得这一层道理的人,必有美的知识美的心、美的人格美的情,才是一个美而又美、真正美得很的人!”在歌舞剧《三蝴蝶》的卷首语中,也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总是爱美的、好的。人同此心,心同此项。假如有一个人,美的好的偏不爱,坏的丑的偏不嫌,那么,他不能算是一个人,乃是一个大怪物。”这简单的几句言论,彰显了他对“艺术美”的独到追求,以及他至始至终贯彻在音乐教育中的“唯美主义”理念。

这种“唯美主义”首先表现在音乐的形式上,他凭着丰富的民间音乐素养和汉语音韵学功底,继承、发展民族乐舞的传统,秉承“中西合璧、雅俗共赏、改进俗乐、创造平民音乐”的主旨,以新颖、实用、普及为准则,歌声足以震动黎民心魄,舞美足以吸引大众眼球。

但是,黎锦晖并不仅仅注重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形式,而是以大众喜闻乐见的美轮美奂的形式引导大众对美的追求。他不仅对美的内涵的理解十分具象,而且对美的宣教更加直接:以人的爱美本性为出发点,着重培养少年儿童对美的正确认知及表达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大爱有声

黎锦晖的创作实践明白无误地昭示出他对于国家、民族命运的牵挂,其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创作大都基于“改造国民性”的理想,并将这一理想付诸“自觉的审美文化建设”。

在他的作品中,有的赞美纯洁无私的亲情,有的歌颂可贵的友情,有的启迪儿童对自然界小生命的怜悯之心,有的讴歌光明、自由、平等。他的多元化歌曲创作包含了世间各种“爱”:儿童歌曲、爱情歌曲、田园牧歌以及爱国救亡的抗战歌曲(抗战期间,他出版《抗日三字经》,创作发表爱国歌曲数十首,其中如《中华民族战歌》、《十里送夫》)等等。这些包罗万象的爱的因子汇聚成的,便是黎锦晖力图追求的“博爱之心”。

解放之初,黎锦晖一直背负着“黄色”十字架。“百家争鸣”之际,他曾要求重新考虑他的《毛毛雨》、《葡萄仙子》等是否沾有“黄色”,但终未有人敢作正面回答。尽管当年黎锦晖所写的情爱歌曲,多为情非所愿。他有“十不写”的准则:妓女唱的不写,猥亵的不写,“三妻四妾十美图”不写等等。但为了事业,他又不得不生产一些“卖身”之作。比如“明月歌舞社”曾因经费紧张而一度向米店赊账,险些被米店老板告到警方。为了筹钱,黎锦晖只得到英商百代唱片公司,按老板要求违心写歌,以“风花雪月”为演员换米换肉。又如赴南洋演出,因经营不善,歌舞社竟无回程路费,他只好向国内“卖歌求款”,在半年内写出百余首恋爱歌曲,以稿费把演员带回祖国。今天,岁月涤净蒙尘,回首当年那些被判十足色情的如《桃花江》等一首首恋爱歌曲,无论其出发点还是落脚点,她们同样是为爱而歌,情动三江。

黎锦晖音乐中博爱之心集中表现在他所推行的“平民音乐”教育理念中:在黎锦晖的眼中,但凡“人格平等,职业平等,权利平等,义务平等”的人都该受到平等对待,都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因此他做了大量的音乐实践,对不同的受教人群因材施教。

黎锦晖曾经兼任了中华书局国语文学部的部长、主编,出版过大量优秀的儿童文艺读物,真正抒发了他对于祖国未来“厚爱”的寄望。其中最突出的是1922年4月6日刊的《小朋友》周刊,这是一份提倡儿童文学美感熏陶与音乐、美术、游戏相结合的儿童读物,以“陶冶儿童性情,增进儿童智慧”为主调。内容丰富多彩,包括歌曲、图画、故事、谜语、戏剧、笑话、小说及小朋友们自己的作品,出版之后风行全国。

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代表作——《麻雀与小孩》1921年首演,这是他写作最早、修订时间最长的一部儿童歌舞剧,表现了一个顽童出于好奇心将一只活泼可爱的麻雀诱骗到家中,关进了笼子。小麻雀的妈妈前来寻找孩子,拳拳的母爱之心感动了小孩,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遂放掉了麻雀。该剧歌词全部采用口语,动作由模仿生活常态而来,将儿童道德品质的培养隐含在生动感人的寓言式故事里,不啻为一部“爱”的音乐教育的力作。他在《明月之夜》的剧本中写道:做“人”是很好玩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样宝贝,就是“爱”!有爱,就有快乐。

我们怀念黎锦晖,最主要的是他的作品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我国近现代音乐史上做出过开创性的贡献,特别是开创了近现代儿童歌舞音乐事业。今天我们依然重视和研究黎锦晖,更因为他在音乐中推崇的“唯美”和“博爱”足以沾溉后人心田。尽管他生前身后毁誉相随,但他的成就足以万古流芳。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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