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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域船舶防范“江盗水匪”对策研究

时间:2022-04-08 10:19:15  浏览次数:

摘 要:针对近年来珠江水域“江盗水匪”盗抢船舶财物案件的实际情况,文中对珠江水域“江盗水匪”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找出珠江水域治安较差的原因,进而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及船舶防范“江盗水匪”对策,以此保证珠江水域运输船舶的航行安全,保障船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关键词:江盗水匪 建议 防范对策

1.前言

航运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广东是航运大省,航运承担了广东进出口货物运输的90%以及其它生活、生产货物的运输。广东珠江内河航运量仅次于长江,占全国内河航运量的20%,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然而,近年来珠江水域水上治安状况较为恶劣,“江盗水匪”十分猖獗,船舶被盗抢案件频繁发生。夜航船舶航经案件多发水域几乎每天晚上都发现有不明来历船舶尾随,船员提心吊胆,甚至连休班船员都不敢睡觉,要通宵加强值班。这严重影响了运输船舶航行安全,极大威胁到船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珠江水域“江盗水匪”情况分析

2 . 1案件多发水域及作案时间

珠江水域发生船舶被盗抢案件的地点主要有三白沙头、磨刀门、虎门、九江、江门、高明、中山小榄、容桂、番禺横沥等水道,上下横沥水道三星口附近、顺德勒流港、北滘港、东莞麻涌等一带水域也经常有个案发生。

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节假日或周末,凌晨1:00-5:00夜深人静时分。

2 . 2作案手法和特点

以前是个别“江盗水匪”上船盗窃,现已发展为有组织有计划的团伙作案。团伙一般由5至9人组成,分工明确,有人看风、有人实施偷盗。他们白天开着小艇在河面上以收破烂作掩护,关注过往船舶,事先物色作案目标。夜晚驾驶大马力机动快速小艇,蒙面,持刀,身着黑色等深色衣服,靠泊航行中或停泊码头待装卸货的船舶,上船作案,一旦被发现即持械威胁、袭击甚至劫持船员实施抢掠。偷抢的财物由原来偷船舶的电池、机油、机件和船员生活用品,发展到现在的用油泵抽走船上的柴油,每次被偷数吨油,价值几万元,其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气炎很嚣张。

3.珠江水域治安较差的原因

3 . 1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

“江盗水匪”流动性大,公安部门管理不到位,是水上治安差的根本原因。“江盗水匪”作案一般是晚上,很多时候作案后逃窜至别的公安机关管理辖区,异地警方无法联手执法,(例如小榄水道,南岸与北岸分别属于不同的派出所管辖,不同的派出所无法同步执法),同时,派出所也缺少专业人员和快艇等设备保障。

3 . 2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公安部门不够重视,报案效果差。由于船舶在水上运输,发生被偷抢事件后,船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很多时候只是询问损失金额,如果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公安(警察)往往是要求船舶不要离开,第二天到派出所录口供,由于警察的办事效率较低,录口供通常少则半天,多则一天时间,船方往往要赶时间交货,停航将会给船舶的运作带来严重影响;而且每次做完口供后案件也如石沉大海,无法破案,时间长了,也就形成了船舶被偷抢后船员不愿意报案,不想报案,反过让公安部门误认为水上治安有好转的错觉。

3 . 3船东延后报案或不报案

案件发生后,很多当事船东由于担心即时报案会耽误船期,一般都选择船舶抵达目的港后才报案或者为图省事干脆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加大了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和打击此类犯罪的难度,一些罪案没有得到及时打击,使得匪徒越来越嚣张。

4.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一些建议

4 . 1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各成员单位的优势资源,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船舶一旦发生被盗窃案情报警求助时不再互相推卸责任。切实形成安全联防工作合力。

4 . 2构建珠江航运治安防控体系

构建珠江航运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由地方政府、海事单位、航运机构、港航企业、交通公安,以及有关水上治安力量等多方协作配合,构筑多方联动、警民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 . 3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警力和经费方面投入

为了保障整治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要着力解决警力投入以及经费保障等问题。给水上公安管理部门(派出所)增添一些先进的装备及交通艇等设施,加强对案件多发水域的巡查。持续坚持打击“江盗水匪”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有效威慑,确保珠江航运长治久安。

4 . 4完善水上定期巡逻执法制度

完善水上定期巡逻执法制度,加大与渔政、海警、海洋等水上执法力量的联合执法力度,共同维护珠江水域航运安全,服务水运经济发展,为平安广东建设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5.珠江水域船舶防范“江盗水匪”对策5 . 1强化船员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船公司与航海院校合作,共同编写防范“江盗水匪”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教本,强化船员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增加防范船舶盗抢的知识内容,提高自防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5 . 2编制防“江盗水匪”应急预案

船舶应根据所航行水域“江盗水匪”的特点和本船实际情况编制一份防“江盗水匪” 应急预案。该预案内容包括:船舶防“江盗水匪”组织结构、功能及职责,防“江盗水匪”措施、防“江盗水匪”袭击方法和一般程序、人员分工乃至撤离的行动预案等。

5 . 3进行防“江盗水匪”应急演练

船舶应根据防“江盗水匪”应急预案的内容定期进行演练,使全体船员熟知其在防“江盗水匪”袭击中的岗位职责和行动要求,并能熟练使用船上的监视、探测仪器和各种防“江盗水匪”专用设备。确保船员应急响应快、防范到位快、安全撤离快。

5 . 4加强值班警戒

加强驾驶台雷达值守。船舶进入案件多发水域时,应打开雷达对周边水域进行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船舶尾部和雷达盲区附近水域的监视,应当充分利用雷达对船舶附近的小船进行监视。可以把与船舶保持平行同速航行的小船或尾随船舶的小船作为作为疑似“江盗水匪”,从而进行重点监视。加强视觉瞭望。“江盗水匪”船舶很多都是从船尾开始的,应当在船尾增派船员瞭望。加强夜航时的安全管理和巡查。船舶在案件多发水域夜航时要安排值防“江盗水匪”班,加强夜航时的安全管理和巡查,以确保船舶重要部位的安全。

5 . 5检查关键性设备及做好报警准备

提前检查主机、辅机、舵机、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等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前检查对讲机、VHF无线电话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满足内河避碰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开启甲板及舷外照明灯;确定并事先准备好应急报警的样式和联系方式,确保所有船员熟知遭遇“江盗水匪”袭击时的报警信号。

5.6配备防“江盗水匪”器材

为了阻止“江盗水匪”的非法入侵,保护船员安全,船舶应配备各种防御设备和系统。平时向船员提供设备的安全使用须知,加强熟练使用设备的训练。

尚未开航的船舶在港内可寻找和储备一些石块、砖头、废铁块、玻璃瓶等,适时堆放在甲板适当的位置。准备好强光手电筒、太平斧、木棍、铁棒和非管制刀具等。有条件的情况下亦可准备大功率探照灯及激光耀眼设备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为船舶配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在驾驶台设立监控中心,在船尾、船首和两舷设置监控摄像头。提高监控和防范能力,为以后的证据和资料收集提供便利。

5.7被“江盗水匪”侵害后应采取的措施

一旦发生船舶被盗抢事件,船长要负起责任,积极组织全体船员应对事件,务必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记录案发时间、水域经纬度、犯罪嫌疑人特征(人数、口音、身高、体态等)及损失情况(包括被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特征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珠江水域“江盗水匪”恶劣行径开展了专项行动,让船舶增加了安全感,增强了与“江盗水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但是,要彻底扭转水上治安秩序,还船舶一个放心经营的安全航行环境,关键是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早建立和健全水上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广东这个航运大省的水上治安进行常态的监督管理;同时船舶建立一套完整的防范对策,平时加以演练,这样才能确保航运企业运输船舶的正常生产,我省广大船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才能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陈秋妹.船舶保安意识与职责[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

[2]盛清波.船舶保安员[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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