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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2-05-09 10:30:07  浏览次数:

摘要:农村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环,更是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跨越的必要条件。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必须统筹城市圈的农村环境保护,在发展中实现“天蓝——水青——山野绿”的生态目标,建立生态文明的生活观念,实现生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 观念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8)06-0164-04

一、 农村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价值

生态文明不仅是一种价值观念,也是一种新型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些对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而农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阵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人口聚居地,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可以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才是生态文明建设最终的成功。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从农村环境保护开始。

(一) 农村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一般的观点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这实则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为农村环境保护不仅直观地表达在“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两个方面,而且深层次地渗透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两个方面。

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也是一个生态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平衡过程,更是一个生产、生活方式向生态文明靠拢的过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基地。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生产方式向科学、生态、环保转变的政策导向。只有科学、生态、环保的生产方式的确立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农村生产导致的环境污染,从源头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否则,农村环境保护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这些则是生活方式向科学、生态、环保转变的政策导向。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也是其建立环保与生态文明观念的基础。只有农村居民从物质到精神都实现了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方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以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已经为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提出奠定了伏笔,在理论上,它们是一脉相承的。

(二) 农村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指向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内涵。在有8亿居民的农村,加强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积极防治农村水源污染,特别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让农户喝到清洁的水,吃到安全的食物,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追求。

城乡和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而在实践中,大量的城市污染或污染企业向乡村转移已经成为一种严重污染农村环境的来源。“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环境保护上消除城乡差距、保障基本的环境公平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正如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万志所说:“中国城市的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牺牲农村的环境为代价的”。农村环境的恶化不仅将继续扩大现有的城乡不平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后代人缩小城乡不平等的能力,妨碍了城乡差距的缩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使农村成为城市的后花园,而不是垃圾场,应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价值取向。

(三) 农村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意

农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试验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因为相对来说,农村环境质量相对于城市环境质量要更高。但农村的环境污染也有些城市没有或少有的问题,如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等。在农村建设生态文明也面临着资金匮乏、科技手段利用少、居民观念落后等各种障碍。但是在一个相对较高的环境水平上,未雨绸缪,避免产生更为严重的污染,使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树立牢固的居民生态文明观念,仍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意。只有把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的环境保护好,才是真正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的理性之举。并且,保护农村环境要通过建设生态文明的手段实现,良好的农村环境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因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最终要通过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来实现,虽然这并非全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生活方式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和降低污染,从而进一步降低污染处理的数量和成本。而良好的农村环境不仅使乡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而且使农村成为城镇居民休闲度假的好去处。这将有助于降低城乡差距,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 武汉农村环境现状与生态文明建设矛盾重重

武汉城市圈作为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试验区,在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方面有着巨大的压力。武汉市现有人口800万,其中农村人口为308万,占全市38%,现在有66个乡镇,有建制村2087个。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在2007年通过批准,主要注重交通,促进经济发展,但缺乏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计划。而与此同时,城市圈内各个城市既未就农村污染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也未建立相关制度和机构。武汉城市圈农村环境保护压力巨大。

(一) 农村环境恶化给生态文明建设造成巨大压力

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已经威胁到农村居民的生活,甚至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农业生产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生态破坏已经成为武汉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在武汉农村,传统的点源污染与新兴的面源污染并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农村生态恶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大量无处理的生活垃圾露天放置,不仅污染环境,影响村容村貌。过去,农村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垃圾总量不多,垃圾中可循环或可分解的东西居多,如菜皮可喂鸡,潲水可喂猪,其他的可以用来堆肥。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垃圾基本上是一种自生自灭或放任自流的状况。现在农村垃圾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一垃圾中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和塑料薄膜的使用和丢弃越来越普遍;其二垃圾数量猛增,不仅仅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也迅速增加;其三垃圾来源多极化,城里的垃圾往农村堆,村里自己还产生垃圾,作为垃圾的终端,乡村垃圾猛增。

二是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盲目使用毒性强的农药化肥,影响了生态平衡。化肥、农药过量和使用不当以及化肥、农药本身产品结构造成的污染,正在成为农业环境污染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而由此引起的食品安全和潜在的长期的环境污染更是令人不安。武汉市一些常用农药,如甲胺磷、久效磷等都是碱醋酶抑制剂,对人和哺乳动物以及一些有益生物,都具有较高的毒性。一些农药虽然急性毒性较低,但却有较高的慢性毒性或三致毒性,施用后会造成更严重的潜在危害。而长期过量施用化肥,不仅造成土壤物理性质恶化,还造成对环境及农产品的污染。

三是农作物秸秆利用不合理,40%未被有效利用,严重污染了环境。大量的农作物秸秆被作为燃料焚烧,不仅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而且给环境中带来大量烟尘。这同时也是农村居民呼吸道致病的重要原因,大大降低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是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的加剧,不可回收性导致的白色污染。为了满足随武汉城市圈城镇化不断扩大的农产品需求市场,大棚农业已经逐渐成为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模式。但是大棚农业的副产品地膜的处理并未被提上日程,而且也没有相关政策手段来处理这种白色污染。

五是禽畜养殖污染物的肆意排放,污水已相当于乡镇企业工业污染的总和。许多乡间原本清澈的河水变得禽毛四漂,污浊不堪。因为河道畜养的禽类数量大大超过了河道本身的承载力,同时大量的牲畜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也是河水污染的重要的来源。

六是新兴的乡镇企业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加速农村环境受侵害程度。随着对造纸、化工等重污染工业企业实行强制关停,有些在城市难以为继的企业竟借助农村一些乡镇大力招商引资的机会,冠冕堂皇地上山下乡,把农村当作避难所。这些企业给县、乡政府带来了一定财源,扩大了就业,却会给农业、农村、农民带来难以消除的利益损伤,成为父老乡亲长久的心头之痛。

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武汉城市圈生态文明建设造成巨大的障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对饮用水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强调“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目前武汉城市圈的农村环境污染,不仅使群众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空气质量下降,环境进一步恶化,为武汉城市圈生态文明建设造成重重障碍。

(二) 农村环保观念落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隐形障碍

如果居民的居住环境太差,以至于抑制了他们的生产发展,那么经济发展不仅直接降低了社会福利而且降低了生产潜力。农村居民对自然环境的依赖,造成他们对环境污染的侵袭极度缺少必要的抵御能力。但农村相关主体环保意识薄弱,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农户环境意识落后,大量的生活方式反生态、反环境。受科技知识、经济条件和生活传统的限制,大量不生态的陈规陋习杂陈在居民的生活习惯之中,如垃圾堆放随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道,燃烧秸秆燃料等。同时,农村聚居地的自来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大大低于城市。农民对生态循环知识了解匮乏,缺乏良好的生态农业知识训练。生产方式上追求产量的最大化和劳动的最小化,缺乏农业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是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治理成本巨大。这导致其只注重经济效益,法制观念淡薄,到农村规避法律的责任,一方面通过缴税取悦于地方政府,一方面对村民的反抗运用物质补偿解决矛盾,而不是改变被破坏的环境。而农村居民本身不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生活环境质量。

三是基层干部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对环境保护规划不够重视,其本身也没有环境保护政治压力,缺乏环境保护动力。农村镇、乡、村分布散,规模小,功能不齐全。许多集镇没有公厕,也没有垃圾收集点。政府的环境行政不作为还表现在只抓GDP忽视环境保护,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农村环境保护的大规模推行,最终还是要靠群众,他们作为环境保护的最终受益者。要不断提高他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只有让群众自己形成环境保护的力量,他们才会对乡镇企业和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转变,加强环境保护。只有农村各个环保主体转变观念,实现生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才能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镇。

(三) 农村落后生产生活方式是限制生态文明建设的攀笼

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污染增加的重要因素,生态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不仅可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而且极大地降低排污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可以说,生产生活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转变就是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就是切实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武汉城市圈生产生活方式落后表现为:

一是乡镇企业生产方式落后,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因为农村生产工艺落后,乡镇企业依然沿用老牛拉破车式的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烟尘滚滚、污水横流、废渣满地。因为污染企业上山下乡,山清水秀的农村有的水源开始恶化,空气变得污浊,良田受到侵蚀,生活质量急剧下降。

二是粗放的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是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农业仍然以落后、粗放、资源消耗型的生产方式为主,资源节约、环境良好、效益型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公共河道的过渡捕捞,电瓶、水雷等杀伤力强大的捕捞工具的大量使用,公共河道渔业资源趋于枯竭,许多乡村已出现“市无野鱼”的情况。大量的捕杀鸟类作为食物或收入来源,导致农业害虫增加,最后导致农药的过度使用,带来高抗药性的新生代害虫和高毒性残留的土地。

三是落后的居民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造成巨大压力。许多乡镇没有建立沼气系统,没有有效利用人畜粪便、秸秆转化为照明、燃料能源。经过沼气净化发酵过的肥料施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血吸虫、涤虫等的传播传染。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大量一次性碗筷、塑料袋、桌布的使用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变的一个新的趋势,这一方面是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白色污染。

三、 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径选择

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要有力地保护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将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转变农村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农民落后观念,实现农村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生活方式的跨越,建立农民生态文明观念,从而实现生态文明的构建。

(一) 立法引导,限制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法治化正是建设生态文明农村的必经之路,是我国农村由以人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而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正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轻环境、重经济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初步形成一个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但主要集中在恢复性环境保护,而缺少建设性和超前性的环境保护规定。因此,应建立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与防治的立法体系,并构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

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观念,一切以解放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落脚点,在农村环境保护上做到:重视农村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坚持依靠法治手段协调好农村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关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正如温家宝同志所说:“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环境法制,倡导生态文明,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完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制订《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统一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有利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工作的有序进行。武汉市可以根据农村环境保护制订相关的单行法规;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收回地方保护伞下的特权;补充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法律依据。

(二) 教育引导,改进居民环境观念

加强全社会对农村环保的重视,进行环境教育工作,为农民们创造“新环境”而努力。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不仅是村民的意识,更是全社会的认识普遍不足。只有完善农村环境宣传教育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进行环境法制教育,让农户和基层干部明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二是运用媒体的宣传作用,增强广大农民对环境污染的认知,认识到身边的自然资源的可贵,加强农民参与和农民监督。

三是对乡镇企业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地保护自己生活的环境。

通过宣传教育,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做到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整洁,尤其是农村村内和农民院内的环境整治,垃圾收集与处理、住宅使用新型厕所、新式厨房。真正成为美观、环保、健康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

(三) 加强科技与财政投入,建立生态文明的生存模式

加强农村环保科技创新与推广,为改造传统农业技术找到新的出路。一方面政府加大投入,同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加大对农村环保科技的投入。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相关科研的支持力度,从下面几个方面促进生态文明的发展:

一是解决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及各类食品工业的废弃物的系统,把废物循环再生,为农户提供生态合理的饲料、燃料、肥料等。

二是处理废弃污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的合理开发利用的系统,系统运用到生态规划、设计、管理及建设。

三是扩展农药、化肥、农膜新品种的技术,极力达到速效与长效相结合又不污染环境。

四是建筑生态住宅及生态城镇,充分利用本地生态资源,能耗低、绿量高、废弃物就地资源化的、方便、舒适、和谐、经济的生态住宅、生态小区和生态城镇。

五是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根据当地生态条件,利用生态技术恢复植被,发展草业、牧业或林业,恢复其生态服务功能。以上这些科学技术能为全社会日常生活生产所需,技术难度并不是不可逾越,政府加强财政投入,为生态文明建设出力。

参考文献:

[1]曹明德.生态法原理[M].人民出版社,2002.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编.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读本[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3]张壬午,张洪生,张汝安.中国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M].北京出版社,2001.

[4]王思斌.略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结构[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5]陆新元,熊跃辉,曹立平,张胜.对当前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2006,(2).

[6]乐小芳,栾胜基,万劲波.论我国农村环境政策的创新[J].中国环境管理,2003,(3).

[7]林毅夫.中国的城市发展与农村现代化[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8]张宝文.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努力防治面源污染——在农业部纪念“6.5”世界环境日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1,(5).

[9]杨勇刚.中国农村人口与环境可持续发展[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7).

[10]周菊香.我国农村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问题,2001,(7).

责任编辑 宋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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