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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与课题建议

时间:2022-05-06 11:10:06  浏览次数:

摘 要:本文是国家《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标准》(简称《标准》)课题研制工作的分支内容。拟通过对该领域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为随后进行的“《标准》理念向度研究与研制策略”、“《标准》中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若干基本条件与要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等专题的研究提供最基础的认识平台,使《标准》文本的最终形成建立在实证、统一和面向发展的前提之上。

关键词: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基本情况;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09)05-0011-04

一、问题的提出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和任务,2008年1月25日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在北京国宏宾馆组织召开了《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开题暨研讨会。会议由中国青辅协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燕祥主持,原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青辅协理事长刘恕出席会议并代表课题组介绍了《标准》立项的缘起、准备过程、概念的确定、计划实施的方案与策略等。来自全国20多个成员单位代表就课题组成员所作专题报告中有关《标准》课题和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代表们发言的内容以广泛的先期实践为基础,丰富了《标准》课题研究的认识层面;但同时也反映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代表拘于各自的实际情况,在许多基本认识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这说明科技辅导员整体情况的复杂性不是随意用某一地区、某一领域内的情况能够以一代全的,我们的认识还有待于去接近实际。在研讨会后,《标准》将从理念目标进入内容形成阶段,如果对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基本情况不能形成共识,《标准》的内容将失去基准和针对性,《标准》的实施和策略将失去有效性,最终影响初始目标的实现。为此,作为《标准》课题组成员和成员单位,我们采取了调研分析的方法,以期建立现阶段的行业共识,并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标准》研制工作和推广工作的进程。

二、调查方式与调查对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河北省区域内采用问卷的方式开展了调研工作。调研工作涉及小学、中学、大学各个学段,覆盖学校、科协、科技馆、社区工作站等领域,调研对象涉及学校教师、科技场馆人员、科协管理人员和社区科普工作人员。

问卷题目完全是根据开题会上代表们的分歧意见而设计的,关于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基本情况调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 您的性别①男②女

问题2. 您的年龄①21~30②31~40③41~50④51~60

问题3. 您所在的地区①城市②农村③偏远地区④少数民族地区

问题4. 您所在的单位①学校②科协③科技馆④社区工作站

问题5. 您接触的辅导对象①小学生②初中生③高中生④大学生 ⑤社会人员

问题6. 您主要从事的工作①科技教育②科技普及③科技竞赛④科技管理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我们通过向河北省各地市发放网上问卷和发放纸质问卷共250份,收回有效问卷210份。问卷采用单选的方式,注重体现被调查对象整体的选择权重。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不同视角下河北省区域内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组成结构,为我们进行理性分析和有针对性地制定《标准》内容和实施建议提供了实证性的认识基础。根据统计数据,结果与分析如下:

问题1从本问题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科技辅导员的男、女比例约为3比2,性别比例中,男性比例较高。原因分析为:目前河北省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中女性多于男性,低学段的情况尤其如此,这是由学段的特点和性别心理特点所决定的。而科技辅导员的性别比例却于此形成明显的反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技辅导员工作的开拓性、艰巨性和挑战性特点。

问题2从本问题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科技辅导员队伍的从业人员中,31~40岁年龄段是经验趋于成熟且年富力强的阶段,人数占居一半,这体现出科技辅导员工作既需要较高素质要求也需要充沛精力的特点,与其他各年龄段相比属于强势力量阶段;21~30岁和41~50岁两个年龄段人数相当,从该职业的要求看,前者处于早期的能力成长阶段,而后者虽已具有必要的从事该领域工作的责任心、学识、经验和能力,但面对该项工作艰苦性和挑战性,加之逐渐增加的工作和家庭负担,渐有力不从心之感,是大多数人开始从该领域向其他领域转移的阶段;51~60岁年龄段虽进入事业发展的绝对成熟阶段,许多人已成为其工作领域的带头人和专家,但绝大多数已离开科技辅导员领域,起码不再从事该领域一线的工作,除体力、精力的原因,担任领导工作、兼任其他工作、培养年轻人也是其离开这一领域的另一重要原因,继续留下来的原因可能是精力尚可、年轻人缺乏、工作分配的需要或特色优势非常明显等。

问题3基于本问题的统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地区的科技辅导员是这项工作的主要群体、主流和重心,也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源头地区、引领力量以及前沿水平的标志,这个结果符合该项工作的实际和条件特点。但从河北省乃至全国范围看,农村仍然是最广大和人数最多的地区,发展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极具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另外,结果显示,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过于薄弱,也是需要我们着力扶植乃至“扫盲”的区域。

问题4根据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学校是目前青少年科技活动最主要的领域,学校教师在科技辅导员队伍中也占据了最大的比例,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占据青少年科技活动绝对人数。另一方面青少年科技活动应涵盖科技教学活动、科普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等,从调查中也发现除学校外,校外场馆、社区等领域的科技活动还没有给予充分地开发、拓展和利用,社会功能没有充分体现,以至于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队伍中,科协、科技场馆和社区工作台只占很少的比例。

问题5根据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小学阶段是学生接触科技活动的启蒙时期,学生人数最多、学习时间最长,也自然集中了数量最多的科技辅导员队伍;初中学段的时间是小学的一半,但科技辅导员的人数比例超过其学生比例,体现出初中在小学之后科技活动的发展阶段特点;高中数量明显少于初中数量,而高中科技辅导员人数占据27.2%,约等同于初中阶段的数量,体现了高中阶段科技活动的提高和强化特点。由此看来在基础教育阶段,小学科技活动是最具规模的领域,高中科技活动是最具分量的领域,前者侧重启蒙与普及,后者更侧重于能力与水平。

问题6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对“您主要从事科技教育、科技普及、科技竞赛、科技管理?”的选项依次比例为67.6%、8.1%、18.4%、5.9%。在前面的问题调查中,学校教师占被调查者人数的94%,而这部分人中绝大多数是从事科学教育和负责科技竞赛工作,反过来说,目前学校仍是科技教育和科技竞赛最主要的领域。与问卷中第4个问题的统计结果比较,还可以看出,科技教育、科技竞赛并不能覆盖学校科技工作的全部内容,学校中还有一部分科技辅导员侧重科普工作和科技管理工作,体现出学校科技工作的多方向和多层面发展的趋势和要求,这一点在配合本次问卷调查的中小学校长访谈中也明确证实了学校科技工作的这种结构和系统化特征,教学之外的科技工作逐渐成为常规化、结构性工作的一部分。

四、结论与建议

基本情况的调查结果具有多角度的价值取向,本调查是基于国家《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标准》的研制、推广以及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而进行的,所以,围绕这个主题任务的结论与建议如下:

问题1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性别比例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该工作的艰巨性、开拓性和挑战性的特点导致这项工作的非常规化的特征。一方面,从现实与客观的角度讲,科技辅导员工作目前还未能成为科技教育主体中的结构性工作,但在初期发展阶段,工作于这一领域的人员却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劳动,所以我们要关注这一群体,关心他们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关心他们的事业发展,关心这支队伍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从发展来讲,当该领域常规模式逐步形成,这种比例也会向其性别比例的基数靠近,这也是我们应该感知的一种变化趋势。

问题2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年龄结构是该工作目前规律与特点的真实体现。从现实的角度讲,我们要根据统计结果呈现出的该领域从业人员成长、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握好工作过程中从业人员的培养、使用、分流和补充策略,把握好各段的过程关联和最佳价值期。从发展的角度讲,随着该领域规范模式的出现、工作内容结构的改变、前期培养的重视、成就人士“服役期”的延续、突出特色等因素,这种趋势会由原来的中间凸起逐渐趋于扁平。这是我们在考虑队伍发展时将看到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当前与未来的情况差别。

问题3从前面对该问题的结果分析可知,一方面,从现实的角度讲,虽然城市科技辅导员的人数居多,但《标准》是适合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绝大多数人的标准,它的定位应该稍高于底限水平,即农村中这支队伍的基本水平,而不是代表城市区域的先进水平,这是目前制定《标准》的基本指向。至于城乡差别、当前与未来的差别可用基本要求下的弹性处理来解决;而以此基本指向和弹性处理即“向度”的理念来指导《标准》的具体化工作(入职培训与入职考核)以及发展中的《标准》修订,应是我们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从发展角度讲,城乡的差距永远存在,这是由其物质基础所决定的,单纯发展农村科技辅导员的人数比例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将城市的工作成果、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影响推广到农村,以城市的师资优势弥补农村的师资缺陷,例如采用在城市建立培训基地和城市师资定期下乡等策略,这是变差距为动力、实施优势带动的有效措施。

问题4本问题的分析结果,使当前科技辅导员的工作结构有了一个基本轮廓。一方面,着眼于目前《标准》的制定。此《标准》必须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实际,即学校中科技活动的内容和从业人员的情况,科技活动是学校科技教学活动的延伸,所以《标准》的要求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科学教师的任务和素质要求,体现科技活动与学校科技教育的衔接,体现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着眼于此项工作的发展。目前,科协、科技场馆、社区工作站等领域需要开发和拓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科教功能,实现与学校科教的互补;另外,我国目前实行的仍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接受完义务教育之后,部分学生就将进入社会,但从终身教育的理念看,他仍需在社会不断学习,而我们的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特别是贫穷、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更为明显,这就提出了加强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发展的迫切要求,以确保全面实现科技教育的实施、传播与普及等公平的社会服务。

问题5对该问题的结果分析主要应用于《标准》的发展性思考。一方面,从现实的角度看,初版的《标准》以一个通用文本较为可行,着重于落后地区、低学段的起点要求,培训与考核标准依次落实;随着《标准》推行,各学段特点和差别的显现,各自模式的逐步形成,相互联系的清晰化,现行《标准》的修订将成为必然的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未来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类《标准》与分级《标准》的制定、各类别和各层次之间的联系研究将成为我们《标准》发展、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新课题,也将成为未来科技辅导员职称制度建构的重要认识和实践基础。

问题6《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领域的具体落实和延伸。在当前初版《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过程中,学校应是其重点考虑的领域,《标准》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和考核指标均要重点考虑学校科技教师实际情况;而随着科技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发展,应逐渐体现这一行业独立的素质要求,不仅壮大行业队伍,也使这支队伍中的从业人员不受原有行业的素质局限,成为能服务于科技辅导行业各分支领域的专业化人才,也使《标准》的内容成为真正体现这一独立行业的特有文本。

本调查从任务主题的角度,运用五个最基本问题的调查结果,以实证的方法展现了认识上的统一,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提供了现实依据和未来方向,也为《标准》的进一步制定中向度的确定、科技辅导员的基本条件与要求的把握、科技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起点上的认识和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 韩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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