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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及评审结果分析

时间:2022-03-28 09:43:57  浏览次数:

【摘要】 目的 通过了解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状况、死因构成以及主要的影响因素,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增进孕产妇健康措施提供依据,并提出有利的干预措施。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10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监测网上213份孕产妇个案卡进行分析及统计。结果 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率平均值为26.7∕10万。多产、高龄及低文化程度孕产妇死亡率高。产后出血是孕产妇直接死亡主要原因。评审结果以医务人员知识技能及处理延误影响最大。结论 进一步完善三级保健网建设及管理,加强对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 孕产妇死亡率;死因;相关因素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910-03

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生存状况及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制定的发展目标(千年发展目标,MDG)的主要指标。本研究通过了解2010年湖南省孕产妇死因构成及影响死亡的因素,对2010年湖南省213例孕产妇死亡情况及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为进一步降低我省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从而提前实现MDG。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10年湖南省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上报的213份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监测点活产数、孕产妇死亡年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以及全省妇幼卫生年报资料。使用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制定的统一表格,统一培训监测人员,按规定的“3+1”程序、按时报告并进行孕产妇死亡评审。

1.2 监测对象 全省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妊娠),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死亡者,不包括意外事件死亡。

1.3 监测方法 按照WHO推荐的十二格表评审标准,经过县(区)初审,州(市)每半年进行复审,省级每年进行终审的三级孕产妇死亡评审,最终对2010年全省213个案资料和孕产妇死亡报表做出死亡原因、死亡性质及影响因素并进行三个延误的评审。

2 结果

2.1 死亡孕产妇一般情况 2010年全省活产数797902例,孕产妇死亡213例,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26.7∕10万。年龄主要方布在19-45岁,24-组的死亡比例最高。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居住地区以山区为最多(63.8%)。死亡孕产妇一般情况,见表1。

2.2 孕产史及保健服务情况 产检<5次108例,占60%;≥5次85例,占40%;仍有20例未接受产科检查。剖宫产比例最高占38.5%,见表2。

2.3 孕产妇死因构成及顺位 产科出血是死亡的主要因素占34.3%,见表3。

3 讨论

3.1 从孕产妇死亡率及人口学特征来看:我省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30.5/10万下降至26.7/10万[1]

3.2 从保健服务分析 整个孕期产前检查次数<5次者有108例,占60%,未做过产前检查者20例,占9.4%。这说明孕产妇个人、家庭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缺乏,未能主动接受产前保健服务,这进一步说明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系统管理不到位、健康教育及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对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的宣传及管理。从2007至2010年,死亡孕产妇家中分娩的比例明显降低,由2007年的14.1%下降到2010年的8.3%;住院分娩的比例明显增加,其中县、区级医院分娩的比例增加了42.6%。2010年在省(地市)级医院孕产妇死亡率比例已上升至第一位,占32.9%,县(区)级医院孕产妇死亡率占第二位,占29.1%。有15%孕产妇仍死于家中,16.4%死于途中,这与2007-2008年无明显变化。乡、镇卫生院死亡孕产妇从2007年的14.9%下降到2010年的5.2%。

3.3 从孕产妇死因分析直接产科死亡原因118例,占55.3%;依次排列为: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其他,其中死于产后出血的占28.6%,为孕产妇的重要死因之一,与亚洲其他国家相似,但与发达国家不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接生单位硬件设施薄弱,急救水平偏低,急危重症识别能力及处理规范不足以及对催产素的使用不合理等。

3.4 从评审结果分析 可避免死亡及不可避免死亡率均较2007和2008年高,2001-2004、2007、2008年孕产妇死亡分析不可避免死亡所占比例依次为4.9%,5.5%,20.1%[1]。不可避免死亡逐年增高,说明需进一步提高产科综合服务能力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5 影响死亡的因素分析

3.5.1 医疗保健系统方面 产科专业技术水平较差,病历书写欠规范,记录不全面,对产后出血诊断、抢救技能欠缺以及对产后使用宫缩剂把握不到位。

3.5.2 管理系统问题、资源问题方面 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不健全,尤其是农村三级保健网;死亡孕产妇中未做孕前保健的比例相对多;高危孕产妇转、会诊不及时;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社会因素剖宫产率增高,这进一步促进了孕产妇死亡率和发病指数风险性。有资料显示我国的总剖宫产率为亚洲区最高(46.2%),其次为越南、泰国和斯里兰卡,柬埔寨最低(14.7%)[2]

3.5.3 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方面 由于经济水平较差﹑文化程度较低﹑对优生优育及卫生健康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未形成主动就医的模式﹑居住于山区及交通不便等而导致救治不及时等。

4 讨论

4.1 从孕产妇死亡率及人口学特征来看 我省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30.5/10万下降至26.7/10万[1]

4.2 从保健服务分析 整个孕期产前检查次数<5次者有108例,占60%,未做过产前检查者20例,占9.4%。这说明孕产妇个人、家庭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缺乏,未能主动接受产前保健服务,这进一步说明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系统管理不到位、健康教育及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对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的宣传及管理。从2007至2010年,死亡孕产妇家中分娩的比例明显降低,由2007年的14.1%下降到2010年的8.3%;住院分娩的比例明显增加,其中县、区级医院分娩的比例增加了42.6%。2010年在省(地、市)级医院孕产妇死亡率比例已上升至第一位,占32.9%,县(区)级医院孕产妇死亡率占第二位,占29.1%。有15%孕产妇仍死于家中,16.4%死于途中,这与2007-2008年无明显变化。乡、镇卫生院死亡孕产妇从2007年的14.9%下降到2010年的5.2%。

4.3 从孕产妇死因分析 直接产科死亡原因118例,占55.3%;依次排列为: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其他,其中死于产后出血的占28.6%,为孕产妇的重要死因之一,与亚洲其他国家相似,但与发达国家不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接生单位硬件设施薄弱,急救水平偏低,急危重症识别能力及处理规范不足以及对催产素的使用不合理等。

4.4 从评审结果分析 可避免死亡及不可避免死亡率均较2007和2008年高,2001-2004、2007、2008年孕产妇死亡分析不可避免死亡所占比例依次为4.9%,5.5%,20.1%[1]。不可避免死亡逐年增高,说明需进一步提高产科综合服务能力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5 影响死亡的因素分析

4.5.1 医疗保健系统方面 产科专业技术水平较差,病历书写欠规范,记录不全面,对产后出血诊断、抢救技能欠缺以及对产后使用宫缩剂把握不到位。

4.5.2 管理系统问题、资源问题方面 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不健全,尤其是农村三级保健网;死亡孕产妇中未做孕前保健的比例相对多;高危孕产妇转、会诊不及时;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社会因素剖宫产率增高,这进一步促进了孕产妇死亡率和发病指数风险性。有资料显示我国的总剖宫产率为亚洲区最高(46.2%),其次为越南、泰国和斯里兰卡,柬埔寨最低(14.7%)。

4.5.3 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方面 由于经济水平较差,文化程度较低,对优生优育及卫生健康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未形成主动就医的模式。

5 结论

①强化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和管理,免费建立孕早期档案、及时掌握高危产妇孕期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特别是边缘贫困地区的建设,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及经费上的投入。②提倡避孕减少计划外的妊娠次数及不安全人工流产。对流动人口进行集中学习健康教育,了解孕期保健知识重要性。对经济困难家庭实行减免政策,鼓励住院分娩,提倡新法接生,严格执行剖宫产手术的纳入标准,确保母婴安全。③加大“绿色通道”硬件设施的投入,转诊过程中準确掌握道路交通状况,选择最优路线,避免延误最佳急救时间。④改善药品、设备、物资及血源制品的短缺,提前储备必需物品,对无条件储存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转诊。

参考文献

[1] 吴颖岚,等.2008年湖南省219例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实用预防医学,2011(2):第294-296页.

[2] WHO全球调查显示剖宫产率高.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2.第20卷(1):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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