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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小学生减负问题

时间:2022-03-20 09:54:28  浏览次数:

摘 要: 小学生减负不仅是个教育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极大关注。本文围绕小学生减负问题,对于阻碍小学生减负真切落实的因素及小学生减负应当如何落实展开讨论,从而发现,学校、家长及社会对于小学生减负问题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究其根本,教育评价机制起到引领性作用,只有建立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小学生减负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关键词: 学生减负评价机制 改革 素质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小学生减负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们一直呼吁要给小学生减轻负担,实施素质教育,树立“生本位”的教育观念,但是为何久久不能落实到位,即使有的学校看似已经落实了,不过也就是换汤不换药,表面功夫罢了。

小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良好的身体素质与昂扬的精神面貌才是他们本应呈现的状态。而现在呢?巨大的课业负担如同小山一般死死地压在他们的脊背上,压得他们没有一刻喘息的机会,培养有创造力的接班人又从何谈起呢?

那么,到底是什么在阻碍着小学生减负的真切落实?首先,学校教育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可否认,新课改实施以后,学校的教学方式发生可喜的变化,由思想政治教育转为三维目标教育,由单一的师传生受转为师生互动,由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转为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由简单的黑板板书转为多媒体教学,由死记硬背转变为强调学生能力的提升,由单一的教材资源转变为生活大课堂,等等。在教学方式转变的影响下,学校的课后作业也发生一些变化,课改之前提倡的是“题海”战术,以大量重复的练习提高学生成绩,课改之后,更加强调学生能力的提升,强调学生对知识的活学活用,因此,作业量有所减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作业负担。但是,在我们看到可喜的变化的同时,应当看到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尽管教育部规定学校之间不能明确排名,小学生的成绩不能用分数衡量,但是说归说,做归做,排名总还是有的,这就给校长增加了无形的压力,而校长的压力自然会转嫁到教师身上,最终,无疑还是得让小学生背负这巨大的压力。

其次,中国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往往认为学习是唯一出路,优异的成绩更是他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的实现,一切付出都让他们心甘情愿。家长作为家庭中的强势群体,习惯性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孩子身上,因此,他们要求自己的孩子优秀。孩子放学之后往往面临的是各种语数英辅导班的补习,在学校要完成学校的学习,放学后还要辅导班学习,回到家还有家长的管束,小学生每天就是在这三重大山的缝隙中艰难地生存,这负担怎能不重?

再次,我们的教育评价机制有些守旧,缺乏新鲜血液。传统的社会观念认为只有成绩好的人才能有出息,学校以成绩高低选拔优秀学生,企事业单位以文凭好坏、学历高低选拔职员,现在的各种编制考试、公务员考试、教师资格考试都是通过书面考试选拔人才,而考试对于成绩好的人是有很大倾向性的,人真正的能力在这种单一的考试中是体现不出来的,不排除有一些能力非常突出,却不善于应试的人才被考试无情淘汰。这种教育评价机制有极大缺陷,但是这种机制依然存在,就势必会引领家长和学校向应试教育的方向越走越远,最终做出牺牲的也只会是孩子。

综上所述,小学生减负要真切落实,学校、家长和社会应当作出共同努力。学校作为育人的主要场所,应当担负起德育为先的使命,树立“以学生为本位”的育人观,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为目标,注重学生各方面能力的提升,注重教学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不应该唯分数论,这与学校育人的本质相背离。当然,学校要切实转变还是需要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此,教育部门也应当进行改革,教育部门应当摒弃传统的“排名论英雄”的策略,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的途径不止这一种,而排名往往是最差的一种,教育政策的制定者的本意是想要减负,但是在计较学校的成绩的同时间接增加了学生负担。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决策者,对于小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往往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家长不改变传统的观念,依旧盲目地追求“高分数”,那么当学校施加给学生的负担减轻的时候,想必家长会将这空出的时间再次填满,学生又将陷入无限循环的噩梦之中。而家长的文化水平、教育观念及性格特质等都会影响其育人观念,所以家长也应当不断学习,学习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与时俱进,这样才能为孩子创造出温馨的家庭教育环境

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他们对于“高分数”的追求,都是基于现实的评价机制,这里所说的评价机制是指对教育的评价,评价机制就是人才培养的航向标,它的指向不仅决定了学校培养人才的方向,更加决定了社会未来的人才素质,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减负的关键就在于改革教育的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机制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既需要教育政策制定者的观念与时俱进,又需要教育政策制定者及时地作为。

现有教育评价机制是单一的,唯分数论的,忽略了学生的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学生往往是被支配者,这背离了素质教育的方向,教育政策制定者应当基于素质教育的范畴制定教育政策。在我国,对于素质教育的呼声已经持续多年,然而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素质教育的系统性的措施方法还未见出台[1],因此,教育部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例如,增加对小学生的评价内容,除了学业成绩的评价,增加对于自主探究能力、合作学习能力、动手操作能力、风采特长展示等各方面的评价,并且各项评价指标所占比例应当均衡,多方面评价不仅有利于学生全方面发展,而且有利于发现学生的个人特质,从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改变原先的分数评价法,采用等级评价,分数在某些情况下会打击学生的自信心,转移教育的重点,成为家长和学生的纠结所在,生活中经常发现小学生的分数达到了97分,在我们看来这已经不错了,但是97分已经是班级倒数了,难以让人理解100与97之间3分的差距就是优等生与学困生的差距,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却忽略了教育育人的本质,追本逐末,阻碍教育发展;变消极的评价机制为积极的评价机制,在传统的评价中总是对成绩好的学生进行奖励教育,对成绩不好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但殊不知,一句赞扬的话语比批评的话语好用百倍,无论是优等生还是学困生我们都应当给予积极评价。

因此,只有真正落实素质教育,才能切实达到小学生减负目标。

参考文献:

[1]邸继征.教育评价机制与教育体制改革[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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