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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合作“钱景”可期

时间:2022-05-14 19:15:03  浏览次数:

zoޛ)j馟iZ%Š?6 .ږ&]6]}Mw6?_iRz ]7uMӭn95ii报告指出,中国对澳投资以国有企业为主,多集中于大型项目,且偏好投资上市公司。上述特征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以为中资行为受中国政府指导而非出于商业目的,这会引起无端的猜疑和焦虑。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道格?弗格森指出,事实上,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行为很多方面与跨国公司无异,它们的投资决策更多取决于利润而非政治考量。“实践证明中国投资者可以成为创造就业的积极贡献者,澳方应更为务实而细致地了解中资企业,这有助于消除疑虑,更多地受益于中国投资。”他说。

对此,澳大利亚资源、能源部长兼旅游部长马丁?弗格森说,近期某些政治家就海外投资发布了消极言论,这无助于澳大利亚赢得像中国这样的市场。澳大利亚需要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更加开放。他呼吁相关政党领袖拿出务实姿态,停止向国际社会发布无益的“混淆信息”。

中国投资将成为稀缺资源

除双方战略层面的互信,要让澳方对中资“脱敏”,技术层面的拿捏同样重要。

凌桂如指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须努力学习澳大利亚法律、法规,适应当地商业文化。比如,相关企业可强化本土化策略,更多融入澳主流社会;也可适时考虑放弃中国企业青睐的全资控股方式,转而通过部分控股的办法实施投资。

他认为,驻澳中资企业还应当适时对外公开其经营管理情况、业务增长目标等细节情况,有时候大大方方比遮遮掩掩更加明智,会更容易赢得监管当局信任,更容易为当地主流所接受。

凌桂如还说,中资企业在进行对外宣传时,也应当注意淡化“国有”背景,而要以国际化企业的面目示人。譬如,某些企业在海外还热衷于对外展示“领导关怀”,这类国内常见的宣传手法确实需要改一改。

就澳方监管政策,迈克劳林指出,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某些规定让人困惑,亟待改观。他举例说,据规定,外资收购资产规模为2.43亿澳元企业90%的股权时,不需申请当局批准;而外资收购资产规模为2.5亿澳元企业20%的股权时,就需申请批准。他介绍说,在农业投资领域,上述性质的怪异规定大量存在,阻碍了中资进入。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强,大宗商品价格跌落,澳大利亚贸易条件走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对外投资放缓背景下,中澳之间十多年来的经贸互动态势正发生微妙变化。一些分析认为,今后澳方对华所求或将大于中方对澳所求。对澳经济而言,中国投资将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今后澳方对华投资限制或有条件出现松动。

分析人士据此指出,在此关键节点,中方相关部门适时发力,促进对澳双方贸易与投资,无疑有利于中资乘势而上,加紧控制澳大利亚土地等战略资源,有利于我国巩固农产品的供应安全,有利于实现中澳经贸更深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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