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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分析

时间:2022-05-09 15:10:04  浏览次数:

【摘要】由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本文以法律法规为武器,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浅述了如何对特种设备实施系统化的管理,以及对生产厂、销售商、安装租赁单位、使用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各方协调,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特种设备管理

建筑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据统计,建筑业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死亡人数列在交通、煤炭等产业之后,排在第三位。近几年,全国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每年都在一千人左右。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历来是国内外建筑施工管理的重点。同时,建筑安全事故多数与特种作业有关,尤其是起重机械拆卸装、施焊切割等施工作业中,极易发生倾覆、坠落、坍塌、触电和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建筑施工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1、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筑施工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建筑产品。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与其他产品过程存在诸多不同:具有固定性、庞大性、多样性、总体性等诸多特点。建筑产品固定在一个地方制造,位置不能移动,绝大多数施工活动都在这个地点完成。而且,建筑产品的使用功能、外观形状各异,即使同类工程,也是千差万别的。建筑工程是由多个功能部分共同组成的,每个功能部分又是由许多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加工、装配组合而成。这些特点还决定了建筑活动具有生产流动性大、露天交叉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和劳动强度大等特点。

2、建筑施工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筑产品的特点必然带来了施工生产的流动性、一次性、长期性、多变性等,这些特性又必然带来了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建筑施工70%以上为露天作业,90%以上为高处作业,导致事故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多。而大量的人员在狭小的作业面施工,往往相互产生不利于安全的影响,单调的施工劳动和繁重的体力劳动使人疲劳、注意力分散、错误操作,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的必要性

在特种作业人员上崗之前根据国家要求需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岗位证书,这个过程是非常必要的。在上岗管理环节必须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能熟练度达标。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操作问题可以查询学习过程的相关资料和老师,做到先理论后实际的坚实基础,这样才能在工作中达到安全工作,熟练操作机械的目的。

很多用人单位忽视这一重要环节,这些特种作业人员本身的素质多为务农转工的,所以根本几乎不懂得机械使用原理,工作注意事项,更不会考虑这项工作的季节性、危险性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在施工作业工程中处于不安全的施工环境。因此,应该从企业到个人重视起相关的培训,积极上取学习,掌握要点。这样才够做好最基本的本职工作。

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国家为加强危险岗位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政策。近几年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得到逐渐加强,并步入正轨,企业和个人都会主动地组织和参加培训、考核,取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情况正逐渐消失。但是,在此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才能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才能达到持证上岗真正意义。

三、具体管理措施:

对特种设备实施系统化安全生产管理分为设备的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相关单位的管理、特种设备的监督抽查管理、奖惩措施几个主要管理部分。

1、设备的管理。从设备的源头抓起,对设备的管理实行备案市场准入制。特种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需要生产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并实行一机一牌制,纳入微机管理系统后方能获得准许使用资格。只有登记备案的设备才允许在本地区使用。

2、操作人员的管理。对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统一微机管理,包括司机、安拆、指挥人员等,颁发《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同时颁发微机管理卡并纳入微机管理系统,严禁无证操作无证上岗。各类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接受继续教育和证件复审,熟练掌握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

3、相关单位的管理。从事起重机械的租赁、安拆、使用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1租赁单位的管理。租赁单位应当出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档案。3.2安拆单位的管理。安拆单位应具有与安拆资质相应的实力和管理能力,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安拆业务。安拆单位从事特种设备安拆业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安拆。安拆单位应与委托其安装的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3.3使用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做出记录。3.4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筑工地监理单位应依法对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管理。在安装特种设备之前,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送来的有关特种设备安拆资料,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否决意见。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负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其有关监管人员应随时注意观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3.5检验检测单位的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应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单位应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监督抽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对特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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