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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的家国关系

时间:2022-03-26 09:56:08  浏览次数:

内容提要 欧美的家国领域泾渭分明,中国的家国关系同构同伦,在现代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视域中有必要重新梳理并反思家国关系议题。中国的家国关系在民族革命与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呈现出一种紧张乃至对立的关系,但是作为社会底蕴的家国传统,仍然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的特定历史时机中发挥着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本文以精准扶贫为例,详细阐释了国家介入家庭发展的时机,家庭为公共生活培育公共德性的路径,以及家庭与国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缺乏一种对等的权责关系。重拾家国传统,并非意味着要将传统思想资源直接对接到当下的社会实践中,而是为了在新的时代与社会框架中重构家国关系,以服务于今后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

关键词 精准扶贫 家国关系 儒学传统 国家治理 社会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2-0106-08

一、研究缘起

在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公共领域是一个独立于家庭和国家之外的第三空间。国家与家庭被认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它们之间最好泾渭分明,并且遵从不同的逻辑与伦理。溯其源头,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开篇立论中就指出:“有人说城邦政治家和君王或家长或奴隶主相同,这种说法是谬误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3~4页(1252a8~9)。随后,他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证如何在家国殊途的路径下发展出一套完整的政体理论。谈火生:《中西政治思想中的家国观比较——以亚里士多德和先秦儒家为中心的考察》,《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6期。然而,中国人的公共生活是沿着“修齐治平”的路径开展的,梁漱溟指出:“中国人心目中所有者,近则身家,远则天下,此外便多半轻忽了”,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49年,第158页。中国传统中并无社会的概念,但是却有社会之实,潘光旦认为,“今之所谓社会,昔家与国及家国间相互关系而已”,潘光旦:《生物学观点下孔门社会哲学》,《潘光旦文集》第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8頁。也即是说,中国的公共空间源于家国之间。社会不外于家国,而存于家与国以及家国之间,家与国居于公共生活的两端。社会空间与家、国消融于一体,而不像欧美社会那样国家、家庭与社会分立于三个独立的领域。由于三者共享同样的伦理、道德,所以正如梁漱溟先生所指出的“以伦理组织社会,西洋自始即重视团体与个人间的关系,而必然留意乎权力(团体的)与权益(个人的),其分际关系似为硬性的,愈明确愈好,所以走向法律,只求实事确定,而理想生活自在其中;中国自始就不同,周孔而后则更清楚地重在家人父子间的关系,而映于心目中者无非彼此之情与义,其分际关系似为软性的,愈敦厚愈好,所以走向礼俗,明示其理想所尚,而组织秩序即从以奠定”。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49年,第110~117页。

中国的社会空间源于自己而家、自家而国、自国而天下的推延,齐家与治国处于修身与平天下的中间。《大学》所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方社会中家国殊途,在中国社会中家国同构。中西不同的家国关系造就了它们在公共生活和国家治理上的两种路径。因此,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建设与国家治理中,我们应该认真检思中国传统的家国关系。

家国关系的检思是群己关系研究的深化与推进,社会学研究对于群己关系的关注由来已久,费孝通先生将中国独特的社会关系称为“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中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28页。差序格局并不是单指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结构,其本意是指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因为只有这样,中西才具有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对比。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在差序格局的基准上,家与国被视为己的外推,这种外推一方面蕴涵着家国同构的理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家与国的边界并不清晰,那么,在家国关系中,国家应该在什么时机、以什么缘由和名义切入家庭生活?家庭又如何支撑国家治理的公共性?家庭与国家如何确立彼此的责权分担?

考察家国关系对于家庭研究和国家研究都是极为必要的:家庭研究需要兼顾国家治理的维度,国家研究需要兼容家庭生活的立场。家庭与国家的对照关系是公共治理展开的基础,作为一个宏大的历史问题,家国关系需要在具体的时代与政治社会背景中考察。首先,家国关系中的家庭与国家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迁,今天的家庭已经不再是主干家庭,而是以核心家庭为主,2016年中国家庭的平均规模为335人,3人及以下的家庭户数量占到702%;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中国家庭发展报告》,中国人口出版社,2015年,第3页。昔日的国家也不再是分封国或皇家之国,而已经转型为现代民族国家。其次,家国关系具有诸多面向,本文希望考察其政策面向,考察其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的互动关系。最后,本文不仅只是停留在对家庭与国家进行一个静态的伦理关系考察,更希望揭示其在治理过程中的动态关系。

本文将以精准扶贫为例,精准扶贫的成效特别需要家庭与国家相互配合。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贫困人口持续下降,剩余的脱贫任务更加艰巨,如何更好地瞄准贫困、治理贫困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重要的研究与决策议题。中国的扶贫活动主要是一种国家行为,扶贫的诉求是从国家的政治经济学逻辑中生发出来的,即日益扩大的社会贫富分化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改革以来维护社会公正的国家目标相违背,为了修复和再生产国家的政权合法性,国家从1986年正式开展大规模的扶贫工程。然而,在精准扶贫进入家庭之前,扶贫主要是在公共领域,当扶贫项目进入家庭之后,则实实在在地与私人领域的诸多价值、伦理和情感等问题正面遭遇。从乡村社会的扶贫现状看,扶贫项目的精准化程度已经被不断下沉和推进,不仅到村,而且已经入户,扶贫项目的目标、过程和考核都已经与家庭严格对接,从而实现精准脱贫。王雨磊:《项目入户:农村精准扶贫中的项目制运作新趋向》,《行政论坛》2018年第5期。国家扶贫深入家庭之中,需要我们认真审视精准扶贫中的家国关系,只有更为准确地确立了家与国的彼此责任分担与治理权属,才能更好地落实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并实现最终意义上的治理价值与脱贫目标。只有家庭与国家在施政伦理问题上达成共识,才能激活基层社会的伦理资源,增强国家治理的社会认受性,并进而再生产国家的政治合法性。王雨磊:《技术何以失准?——国家精准扶贫与基层施政伦理》,《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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