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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时间:2022-03-22 09:09:22  浏览次数:

【摘要】在当前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如何在辽宁省税务系统的努力及纳税人的配合下,保证辽宁省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尽可能地避免应征未征、征收过头税等现象,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是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税收征管 信息化 税务机关

税收是政府采用经济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重要杠杆。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收入的变化折射出的是辽宁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程度,而税收收入的取得必须借助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二、近三年来辽宁省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认识误区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管理的意识和理念的认识比较淡薄,片面地理解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内涵。辽宁省税务系统有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把税收征管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外在机构与内部人员间简单的重新组合,而忽略税收征管改革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内容、运作程序等各个方面、较深层次的变革要求。还有部分税务工作人员认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就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容易造成技术开发与业务需求之间的割裂。此外,全省税务系统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设备的利用率较低,计算机往往成了简单的打字机、开票机、数据文件存贮器。对各种数据信息只重视录入,却忽视了对数据信息的分析、整理、利用,造成大量的数据信息严重堆积,并且对于数据信息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不足。

(二)数据采集、传递的不完善

就数据采集来看,辽宁省目前运用的税收征管方法和报税软件,普遍只重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账簿管理、凭证管理、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及税收的各种数据的收集,然而关于纳税人与税收收入相关的各种信息,如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各种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收集或根本无法采集,造成税务机关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分析缺乏依据。就数据传递来看,目前全省仍存在数据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全省多数地区以市、县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分散的小数据库仍需要通过数据库复制再经由互联网络,才能将各基层的税收征管数据逐级地传到各地市税务局,不仅存在时滞性,而且可靠性差,造成上报的征收数据是否准确等疑问。

(三)纳税人对于缴纳税款的观念不强

对于缴纳人员,纳税人缺乏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依法纳税观念不强,本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为了谋取蝇头小利,抵触依法缴税,千方百计地偷逃税款。每个人纳税人主观上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收入交出,即使中、西方的宪法都明确了纳税是公民的天职和义务,即使大家都知道“税收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主观上都不想付出,“搭便车”现象严重。同时人们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不缴税或少缴税不一定就會被发现,发现了也不一定能全部补缴,犯罪成本较低。发现了处罚力度也不够,人们不怕被抓。纳税人对偷逃税款的羞愧感已淡化,很多纳税人认为人人都有偷逃税款的现象,惟我一人不逃此乃吃亏之举,从而诱发对偷逃税款的攀比仿效心理,认为偷逃税款是心安理得之事。同时,纳税人都存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并且普遍对从轻处罚抱有幻想,进而助长了纳税人偷逃税款的侥幸心理。

三、辽宁省加强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人才战略

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型人才。只有具备专业的信息化人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辽宁省税务系统税务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的意识和理念的认识比较淡薄的问题,并能真正的把现代化的信息设备运用到实处,使其真正的有用武之地。在全省可以通过打破传统的用人制度推行信息化人才战略,建立能级管理制度,以体现信息化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并配合与之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激励各级税务工作人员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可以通过吸收和培养高素质、专业技能强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数据信息具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处理能力的信息管理分析人员,加大对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税务工作人员计算机综合知识运用的培训力度,不断进行新知识培训,完善各级税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以满足和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需要;并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关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总之,在全省税务系统要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来保证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各种人才的到位。

(二)加强信息采集及分析利用

通过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及分析利用,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税收信息数据的有效应用,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真实、有效,从而切实地提高辽宁省的税收征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在全省应逐步扩大纳税人信息数据的来源,扩大纳税人信息数据的范围,尽可能地多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银行存款、资金往来等与其涉税有关的相关信息,不仅要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业务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相关业务的数据,确保能够完整、及时、准确采集纳税人信息,充分做好信息数据录入的文章。例如,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资金往来、财务报表、金融信用等,做到对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全面采集,并且要严格审核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质量,确保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即时修正错误的数据信息,即时清理与纳税人涉税无关的垃圾数据信息,从而提高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质量。并确保各基层税务局的相关纳税的涉税数据信息即时、准确地传递给上级税务机关。

通过对纳税人数据信息进行深度加工来分析税收征管的状况,从中发现问题,挖掘税收潜力,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的数据增值作用,加强全省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互动,在全省应该全面利用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登记信息,定期开展户籍信息比对核查,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还可以利用发票信息比对,查找发票违法违章线索,加大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力度,提高全省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税源的创造主体。由于税法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种企事业部门和广大公民,税法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税法宣传的对象应当十分广泛,形式也应当多种多样,以使广大纳税人掌握必备的纳税知识。在辽宁省可以广泛地采取设置税法公告栏,制作宣传版,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利用各级税局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媒体等开展税法讲座、有奖竞赛、辩论,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培训班,散发普及税法知识的宣传材料等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税法及其相关知识,普及纳税知识,使纳税人全方位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与其相关政策的内涵,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的纳税意识,也可以从侧面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营造各级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此外,还应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培养未来纳税人的协税意识热潮。在全省的各类学校开设有关《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知识的选修课程,通过开展税法知识辩论赛、作文、演讲、税收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加强广大学生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知识的了解。并应坚持普及税法知识从娃娃抓起,使依法纳税观念在未来纳税人的头脑中稳固地扎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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