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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为什么要跑?

时间:2022-05-12 14:10:04  浏览次数:

《兔子,跑吧》是美国当代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的名著。评论界对兔子的性格和行为的看法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兔子是一个反英雄,而另一种则将其视为禽兽般的人物。本文将从文化的角度分析兔子的性格和行为,从而证明兔子既不是反英雄也不是禽兽,而是在文化影响下的普通人而已。

引言

美国当代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以《兔子四部曲》而蜚声中外,《兔子,跑吧》是其中的第一部。该书一经出版便好评如潮。正如小说的书名所暗示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哈利•安斯特朗外号兔子,时不时地出走,他逃离家庭、工作,甚至他生活的城市,似乎在追寻什么东西。对于兔子的性格和行为的看法,评论界有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兔子是个反叛似的追求理想的英雄,是他“对上帝的感恩”[1]促使他追求更加崇高的理想。而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兔子是“一个流氓似的反英雄,一个禽兽般的,反讽似的人物。”[2]这两种观点其实道出了兔子的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用厄普代克专家葛雷纳的话说,就是“兔子是应该用社会习俗来规定自己的行为,还是应该按照自己的欲望来追求自己的信仰?”[3]厄普代克本人就这一问题也说过“整部小说涉及的是‘自我’与‘社会’的问题,是关于既要成为社会的产物又渴望成为个人这么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4]而我认为兔子既不是一个反英雄,也不是禽兽,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兔子的个性和行为是受当时社会文化的影响而形成的,兔子的行为方式其实传达着一定的文化意义。本文将结合兔子所处时代的背景,从文化的角度来解读兔子的性格和行为,分析他逃跑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兔子所处的时代是艾森豪威尔总统任职的五十年代,那是一个“举国上下毫无生气、循规蹈矩的时代。”[5]美国人民似乎怡然自乐、满足于生活所赐予他们的一切,很少有抱怨、牢骚、不满与反抗。处于这一大环境下的兔子似乎也应该安于现状才对。然而兔子的内心却不像周围的环境一样安稳、平静。在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改变现状、追求自由与完美的强烈渴望。而这一渴望来源于他对现实的深深不满,而他辉煌的过去更加深了他这一感觉。

兔子在上中学是一个篮球明星,他受教练的赏识、队友的钦佩和姑娘的爱慕。过去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世界,而现实则让他沮丧: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商店推销员,住在简陋脏乱的房子里,他的妻子懒惰、庸俗而且酗酒,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他和妻子之间的性爱已变得死气沉沉,毫无新鲜感。所以兔子处在外部环境和他内心渴望之间的矛盾中。他对“艾森豪威尔年代性及社会约束”[6]有着强烈的反感。所以他不停地奔跑、出逃,而小说中的其它人物则基本是在原地踏步。对兔子来说,运动成了对周围平静的世界的一种反抗,只有在运动中他才能感到自己的活力,感到自己在向梦想挺进。在小说中兔子的情人露丝也说道“尽管你干得愚蠢,可还在斗争。”[7]兔子之所以“愚蠢”是因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别人无法接受和理解他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兔子是一个被社会所抛弃的人,他以自己的奔跑来对抗外部世界,来憧憬内心的渴望。

二、家庭观念的影响

艾森豪威尔的五十年代也是一个家庭观念牢固的时期。而这时期的家庭理想也极大的影响了兔子的行为。在小说中虽然没有多少关于这种家庭理想的文字,但我们可以从二战后美国社会关于家庭责任的社会学和文化分析中看出这种家庭理想的实质内容。菲利普•斯赖特在其研究50、60年代文化的专著《追求孤独—转折时期的美国文化》里指出,在战后的美国家庭里抚养孩子普遍要遵守三个要点:容忍,个性,女性的家庭观念。很多人都相信“女人的位置应该在家里”。[8]可以说,对很多中产阶级家庭的妇女来说,照料家庭,抚养孩子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这样的观念深深地植入她们(包括她们丈夫)的头脑之中。因此,一个理想的家庭应该有一个能干负责、擅长家事的妻子,这是丈夫对家庭的基本期待,兔子当然也有这种期待。按照这样的家庭理想对妻子的要求,兔子的妻子珍妮丝显然是不合格的。怀孕的珍妮丝懒散、邋遢、酗酒还爱看粗俗的电视节目。兔子对她已渐渐感到反感,而这种反感在有一天兔子回家看到珍妮丝一副乱七八糟、醉醺醺的样子,什么事也不干只是看电视时达到了最高点。他忽然觉得“她已经变得不再漂亮”,[9]甚至感到自己被一张大网网住,一种高度的恐惧感促使他逃离了珍妮丝。

而兔子的情人露丝似乎符合兔子对理想妻子的要求。露丝和兔子的关系首先是建立在性关系的基础上的。但与此同时露丝被兔子用来验证社会对女性的家庭角色的要求。与珍妮丝相比,露丝不仅显得更加漂亮和清爽,而且还是一个很好的厨房能手。这当然与家庭女性的要求非常吻合。另一方面,在从露丝那里获得性满足的同时,兔子也经历了一个将露丝浪漫化的过程。在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时,他对露丝做了这样一段浪漫化的描述:“光线沿着她身体的一边悄悄地移动,照亮了他的身体;她做出一种害羞但又是非常优美的姿态,她有点僵硬的神态是用来阻挡他的眼光,他发现她的身体似乎是不可侵犯的;绝对是这样的,他赤裸的身体闪出一阵阵宝石的光亮。因此,当她的声音传来时,他惊讶地发现整个声音来自一个完美的雕像,一个未加雕饰的女人,一种家庭形象的美……”[10]因此可以说兔子对理想妻子的追求使他逃离珍妮丝而奔向露丝。

兔子不仅希望自己的另一半符合理想家庭的要求,他自己本人实际上也是一个非常热爱家庭的人,用他的牧师朋友杰克•埃克斯的话说,他是一个“本质上有着家庭观念的人。”他不仅爱干净而且还喜欢做家务,“具有干家务的天才。”[11]第一次离家出走后,知道珍妮丝要生第二个孩子的消息时,他很快就会到了家里。这里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他爱家的特点。从岳母处把儿子接回来后,兔子很快就投入到不知家居的劳动中去:“吸尘器通过管子把灰尘吸到了纸袋中,当纸袋子装满了灰色、松软的尘物时,吸尘器的盖子就会显得一鼓一鼓的,就像一位绅士要脱下他的帽子,这种感觉让他很惬意。”[12]而这种惬意的感觉来自他他对理想家庭模式的向往,当他在做家务时他觉得自己达到了一个理想丈夫的要求,接近了他的渴望。即使在逃离家庭过程中他还总是对家恋恋不忘,并且一直没有放弃与这尼斯重归于好的希望。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在现实中珍妮丝的确不是一个理想的妻子,尽管兔子有意修补和她的关系,但现实还是促使他又一次逃离了珍妮丝。在兔子把珍妮丝从医院接回来的第一个星期里他其实是对自己重新开始的生活感到非常高兴的,对珍妮丝也很是自豪,甚至带到了崇拜和感谢的地步:“他认为自己幸福、幸运受到了保佑,获得了原谅,他要表示感谢。”[13]他还决定要像别人一样在星期天衣冠楚楚地去上教堂。当时他感到“现实”似乎是他理想中的样子了。然而在经历了一星期的幸福生活以后,兔子发现“现实”其实依然是以前的样子。珍妮丝仍然邋遢不堪、不谙家务、抱怨连连,她与一个理想家庭主妇的角色想去甚远。于是兔子又一次感到自己被一张网困住了,恐惧感再次笼罩了他。结果他又一次逃离了家庭。但这种逃离行为却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兔子其实是带着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对理想家庭的追求而逃离家庭的。而他所逃离的家庭恰恰又是他唯一能实现理想的地方。因此它的逃离行为是矛盾而无意义的。

三、宗教思想的作用

艾森豪威尔的五十年代也是一个清教思想盛行的年代,兔子的宗教信仰也对他的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很多评论者认为,尽管兔子的行为表现出诸多自私和不负责任的地方,但是他还算是一个憧憬着希望的人,因为他相信上帝。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不是太关注信仰的形式而是意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的背后。但当时的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宗教的形式,因为他们每个周末都会上教堂。在这一点上兔子表现出了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他反叛个性的体现。但他的这种超验似的信仰观念不仅是他脱离了现实生活,而且实际上只是一种幻想,在他正需要道德和信仰的力量来支持是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在珍妮丝生女儿时他在医院等候的细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此时的兔子一方面为珍妮丝担心,另一方面内心有因自己与露丝的关系而在进行自我谴责,他似乎产生了一种空荡荡的失去希望的感觉:“他的生活似乎是一连串没有目的的动作,一种失去信仰的乱舞。根本没有上帝,珍妮丝会死去的……”[14]对他而言,信仰就像一只乌托邦似的图景,只能远远的观望而已。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跑”的过程中,时常向着山顶方向跑去。可是他又始终弄不清楚“上帝”到底是什么,在那里;因此自始至终,他在谈到上帝时只能用非人称代词“它”来表达。兔子虽然具有宗教信仰,但宗教的精神并不存在于他的生活中心,不能为他重要的价值系统提供鼓励和支持,因此它的逃离和追求都是没有精神支持的,是无意义的。

在子生活的五十年代后期,当时西方社会出现了狂热信仰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潮。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感到在这个世界上孤立无助,彷徨迷茫。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世界、对人生充满了焦虑和恐惧。兔子正式这样一个年轻人,他感到自己的生活正一天天失去意义,因而试图拯救自己。要拯救自我,他首先必须从混沌状态中觉醒过来,要觉醒过来,他就必须反抗,必须反叛。兔子选择了“逃跑”,选择了世人所不齿的性放纵。然而正如存在主义作家贝克特所说,任何形式的反叛、拯救都不过是人生死刑的“缓刑”,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受苦受难,因而自救是永无出头之日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正式这看似徒劳无功的绝境中的反抗和挣扎,兔子才感到作为个体的存在,才感到自己内心的希望和憧憬。在这个意义上,重要的不是他能否最终自救,而是他在始终不停地自救,寻求自身的价值。

结语

兔子其实是陷入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陷入了个人与社会冲突的困境之中,为追寻自己的个性而不得不采取逃离的行为。另一方面,他面对的是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矛盾。他所追求的个性本身就是社会的附属品。当他以逃离的方式反抗社会时,他实际上推翻了他正在孜孜以求的幻想。他既是幻想的追求者又是它的破坏者。正式这些矛盾使兔子始终处在“跑”的过程当中。在文章开头我曾提到兔子的行为引起了评论界的争论,这种争论不仅是“道德争论”,也是“文化争论”。兔子面临的矛盾透露出的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文化问题。兔子的问题与其说是一个个人问题,不如说是一个社会和文化的问题,因为正是社会和文化中固有的矛盾决定了兔子的个人困境。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厄普代克笔下的兔子成了“他(兔子)那个时代的美国。”[15]

注释:

[1]乔治•亨特.《约翰•厄普代克和三个重要的秘密:性,宗教和艺术》[M].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67年:42.

[2][3]唐纳德•葛雷纳.《约翰•厄普代克的小说》[M].俄亥俄大学出版社,1984年:48,50.

[4][15]詹姆斯•布拉司.《厄普代克访谈录》[M].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4:133,119.

[5] Wilson, Matthew.“The Rabbit Tetralogy: from Solitude to Society to Solitude Again”[J].Modern Fiction Studies, Vol.37, No.1, Spring 1991:7.

[6] Wood, Ralph C.The Comedy of Redemption: Christian Faith and Comic Vision in Four American Novelists [M].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8:210.

[7][9][10][11][12][13][14]约翰•厄普代克.《兔子,跑吧》[M].客来斯特出版社1965年:125, 10, 68, 182, 183,195,165.

[8]菲利普•赖斯特《追求孤独—转折时期的美国文化》[M].波士顿:比肯出版社,1970年:64.

(罗韵:女,重庆铜梁县人,1985年12月出生,四川外语学院2008级英美文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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