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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员信任管理的新理念:带着监督去信任

时间:2022-05-04 16:40:04  浏览次数:

摘要:任何一个组织对其成员都有一个基本的信任,这是组织管理的一个基础。党组织对党员也有一个基本的政治信任,即只有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标准的先进分子,才能被吸收到党内来。但是,入党后如果不加以严格管理,党员也是会退步的、变质的。在对党员进行管理中,既要信任党员经过不断地党性教育,能保持其先进性,提高自己的觉悟,也要防止监督党员的退化和变质。十八大后信任与监督两者结合并用,形成新的管理理念:带着监督去信任。

关键词:党员管理;监督;信任

根据中组部发布的统计信息,2017年底中共党员已达8956.4万。如何管理好这支比较庞大的党员队伍,考验着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党员队伍存在的数量与质量、份量、能量不匹配的问题,党员管理存在的宽软松问题,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党员管理。与以往相比,党员管理呈出现出许多新特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成为新理念。

一、对党员的政治追求进行信任管理是党员队伍的基础性管理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组织对其成员都有一个基本的信任,这是组织管理的一个基础。党组织对党员也有一个基本的政治信任,它建立在党员是“先进分子”、“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上。这些就是每一个党员最基本的“政治追求”。黨组织在管理党员时相信党员能做到这些,才建立起对他的基本政治信任。

一是党员入党时获得了党组织的政治认可,建立基本信任。党员入党程序总体上有四大步骤,期间有诸多考查、谈心、调查、学习等环节,至少需要两年多的培养才能成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吸收申请人入党就是对其政治追求的一种组织和程序的认可和信任。

二是党员入党后不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这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组织通过教育培养,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督促党员实现政治追求,发挥更大更多作用,做出更多贡献,提升组织信任的一种途径。

三是对优秀党员进行选拔任用,赋予更大的责任,提出更高的政治追求。党组织考察一个党员干部是长期的,多方面的,将其放在一个更重要的工作岗位上,是对党员干部更高政治追求的一种认可和期待,更是一种组织信任。

信任管理只是一种基础管理,不是唯一的管理方式,必须与其他管理方式相结合,才能达到比较理想的管理状态和效果。

二、信任管理中的松、宽、软问题

信任管理是一种基础管理,如果党组织将信任管理绝对化,信任就会演变为一种放任。该要求的该管的问题,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该严管的松管,该重管的轻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疏于监督,甚至放手不管、放任自流的管理思想;重管理制度建立,轻管理制度落实的管理心理。如此等等,必会导致管理上的宽、松、软问题。再值得信任的马,也要被套上缰绳,道出了信任管理的真谛。

信任管理能让党员获得信心和动力,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创造出更大成绩,提升更高的政治追求。但是,有些党员、干部辜负信任,主动放大组织上的信任,甚至只要信任不要管理和监督,将信任演变为一种任性,成为脱缰的野马、越轨的火车。在落马官员的忏悔书中,“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成为一种常见词句,就是很好的说明。“先锋”成了“阶下囚”,是党员干部将“信任”变为“任性”的一种必然结果。

三、十八大后党内信任管理的新理念:带着监督去信任

十八大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成为纠正信任管理宽软松问题的理念。信任并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信任是基础,信任之上要有监督。信任不仅不能代替监督,而且信任也离不开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信任党员,但更要同时监督党员,时刻防止出现“放任”和“任性”。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甚至认为是跟自己过不去。极力躲避、反对来自上下两方面的监督。事实证明,一旦成为“上级管不到,本级管不好,下级管不了”的所谓“自由人”,离危险就不远了。因此,十八大以来对党员的信任管理有了新理念:带着监督去信任。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求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性、自觉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只有280余字,是字数最少的党内法规,原因在于它强调“自律”二字的自我监督特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律”就是指管住自己。这里包含着对党员、干部的基本信任,也包含着要求党员、干部应具有管住自己的基本能力。

第二,对党员始终以教育为主,思想行为转化为主,提质为主,并进行制度考核。党内教育就是不断给党员以正确引导,防止党员政治思想行为上走偏、走错,筑牢信任基础。比如通过制度要求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增强“四种意识”,维护“两个核心”,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担当。通过提要求指方向观行动,重落实,重考核,让党员不至于在政治上迷失迷惘。又比如发现不合格党员时首先以教育促其转化,实行一对一帮扶,而不是简单地作组织处理,经过认真考核、监督,使其重新发挥党员作用。几年来党内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都配以相关的考核制度,既帮助党员提高认识,提高自觉性,提高党员质量,从而提高组织对党员的信任度,又用各种考核制度监督这种信任。

第三,提高信任标准,从“遵守”到“捍卫”和“政治过硬”,制定修订党内监督方面的法规。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纪守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可以说这是党组织信任党员、干部的基本标准。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反腐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辜负党组织的信任,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政治上软弱,立场不坚定,原则性不强,搞权钱交易,忘记政治追求;也有党员干部不敢不愿公开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去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甚至参与其中,附和其言。鉴于此,十八大后中央向全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文化;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党必须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等,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地贯彻了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严格遵守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等。一句话:党员、干部要政治过硬,只有“自身硬”,才敢于“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敢于在大是大非面前“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斗争”,才敢于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捍卫”和“政治过硬”已成为对党员干部信任的新标准。新标准必须有新举措来保证,中央适时修订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旨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既需要信任党员的政治追求,更需要管理党员的政治追求。它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革命到执政,从贫穷状态下的建设到改革开放状态下的高质量发展,总是不断地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政治追求上培养党员干部,依靠党员干部,信任党员干部。正是这种对政治追求的信任管理,是我们取得今天这样伟大成绩的重要因素。2018年6月29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政治理想、高尚政治追求、纯洁政治品质、严明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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