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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现实与书写

时间:2022-04-27 18:40:07  浏览次数:

摘 要:在关于犹太人的诗歌中,华兹华斯继承了英国文学中的流浪犹太人的传统题材,突出了犹太人四处漂流、无家无国的生存状态。更重要的是,华兹华斯笔下的犹太人物都呈现出基督徒化的特征,其犹太身份淡化。这样的描写不仅表现出了诗人对犹太人的态度,而且反映出了基督教社会对犹太人皈依基督教的夙愿。

关键词:华兹华斯 犹太人 流浪 基督徒化

威廉·华兹华斯是英国“湖畔派”诗人中最杰出的代表,也是继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以后英国最重要的诗人。他坚持以现实生活中最普通的人物和事件入诗,描写了贫贱农民、牧民、雇工、破产者、流浪者乃至乞丐的困苦生活、纯良品德和坚忍意志,创作了许多诸如《老猎人西蒙·李》《迈克尔》《我们是七个》《村舍遗墟》等传世杰作。这些诗歌大多朴素优美,语言简洁生动,表现出诗人具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的思想,对下层阶层抱有满腔的同情和敬意。除了这些人之外,华兹华斯的笔下偶尔也会闪现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甚至犹太人的身影。在这些关于其他族裔或群体的诗歌中,华兹华斯并未表现出其一贯的现实性和客观性,对他们的态度,尤其是对犹太人,因受到英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的思想。下面将以华兹华斯关于犹太人的诗歌为例揭示其对犹太人的态度与看法。

总的说来,华兹华斯描写犹太人的诗歌并不多,目前只发现了两首,即《流浪的犹太人之歌》 (Song for the Wandering Jew)和《莱茵河畔的圣戈尔对面的小山谷中的一个犹太家庭》 (A Jewish Family In A Small Valley

Opposite St. Goar, Upon the Rhine),简称为《一个犹太家庭》。

《流浪的犹太人之歌》写于1800年,此时正好处于华兹华斯的创作高峰期。全诗共五节,每节四行,呈abab押韵。诗人在前四节中以优美的笔调描写了自然界中的四种现象:山间飞流直下的湍流、岩石间漫步的羚羊、狂风中飞翔的乌鸦和碧波上酣然入睡的海马。最后一节中才出现该诗的主体:一个历尽千辛万苦却永远达不到目标的流浪者——“我”。从创作技巧上来看,华兹华斯使用了起兴的手法,具体说是兴中含比的手法。兴中含比是在“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起兴句中也兼含有“以彼物比此物”的比喻在内。它多用在诗篇的开头。一般来说,用来起兴的物象本来与主题没有直接的关联,只是起触媒的作用,也含有一定的渲染铺垫之意。但若与比一旦相结合,兴中含比,那就和主题直接挂钩了。《流浪的犹太人之歌》很好地体现出了兴中含比的妙处。乍一看,诗人最先提到的湍流、羚羊、乌鸦和海马似乎与最后一节中的流浪者“我”没有任何关联。但细看之下,山间奔腾的湍流可以憩息在群山中,脚步轻盈的羚羊可以歇息在岩石间,风中飞翔的乌鸦可以酣睡在山崖上,大海中的海马可以安睡在波涛上,而“我”却日夜辛劳没有安歇之处。对比之下,“我”这个流浪者的悲惨境况顿时凸显出来,越发令人同情,引人深思。可以说,兴中含比手法的运用加深了这首诗的意境与深度。

《一个犹太家庭》由六个诗节构成,八行一节,采用了歌谣体形式,呈ababcdcd押韵。据说,1828年,华兹华斯、他的女儿朵拉和好友柯勒律治去欧洲大陆旅行;7月14日,他们在沿着圣戈尔附近的莱茵河畔行走时碰到了一个犹太家庭。那个时候,东欧正好掀起了一股反犹热潮,许多犹太人遭到驱逐、迫害,境况堪忧。华兹华斯及其女儿有感于此,分别以不同的形式记下了这次相遇。朵拉以日记的形式记下了相遇时的情景。华兹华斯则在旅途中写了一首诗,即《一个犹太家庭》,后来经过修改于1835年首次发表。两人所采用的文学表现形式不同,其中所蕴含的情感也相异。就写作手法而言,《一个犹太家庭》以顿呼开头,先给读者唤来了意大利文艺复兴艺坛三杰之一的拉斐尔。通过拉斐尔的眼睛与画笔,诗人将一个犹太家庭完整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母亲、儿子还有两个女儿。华兹华斯运用了白描的手法来描述这些人物。所谓白描,就是用最精炼、最节省的文字粗线条地勾勒出人物的精神面貌。在这首诗歌中,首先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位饱经风霜的犹太母亲。尽管她独自一人带着三个儿女居住在石缝中,但这位母亲举止从容,对儿女慈爱无比。然后出现的是一个长相甜美的男孩:他有着灿若星辰碧如夏空的双眼、深褐色的卷发与眉毛和光滑透明的肌肤,神情快活而有趣。诗人对他的描写极为细致生动,占用了两个半诗节的篇幅。最后呈现的是一对姐妹花,她们娴静甜美,有着令人心折的美貌。从诗中的描写来看,尽管他们饱受了“贫困与不公正”,但他们并不彷徨无助。不仅如此,他们的犹太人的身份使他们受到神秘的守护。在他们身上,希伯来文明之泉喷发的一丝光明使整个小山谷披上了“巴勒斯坦和光荣的过往的微光”。

从诗歌的题材上来看,两首诗都与流浪的犹太人相关。事实上,流浪犹太人的题材从中世纪以来就不断地出现在英国文学作品中,是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斗争的产物。从根本上来看,文学作品中呈现出来的流浪犹太人形象是由基督教创造出来的。基督教会认为犹太人由于在耶稣赴钉十字架刑场途中对耶稣进行了辱骂和殴打,从而被耶稣罚为永世流浪,直至末世降临。《新约·约翰福音》第18章中记载了一个警卫在大祭司盘问耶稣时曾打了耶稣一巴掌。这一记载通常被认为是流浪犹太人传说的最早依据。据史学家考证,目前最早用文字形式记录犹太人犯有罪孽而被罚、一直要到耶稣复活一事的文献资料是13世纪的一本波洛尼亚史书。史书上说:1223年,一群来到赛拉拉隐修院朝圣的信徒声称,他们在亚美尼亚遇到一个犹太人。该犹太人声称他是耶稣受难的见证人。在押解耶稣去骷髅地的途中,为了催耶稣快走,他对耶稣说了这样的话:“走吧,走吧,你这魔鬼,你这引诱者,快去领受你该得到的东西吧。”耶稣回答说:“我走,可你要一直等到我回来。”① 这个传说在1228年部分地再现于英国编年史家戈多弗·罗杰的《史传》中,讲故事的人换成了一个来自亚美尼亚的大主教,还增添了殴打耶稣的情节。13世纪中叶,英国编年史家马修·帕里斯在其著名的《大编年史》中收录了这个故事。此后,英国的诗歌、史记、传说、神迹剧中不断地有类似的故事出现,这样,流浪的犹太人逐渐成为了涉及犹太人的英国文学作品中的一个传统题材,延续至今。

众所周知,华兹华斯十分醉心于英国传统文学,特别是歌谣。他不仅从中吸取了众多的写作素材,采用歌谣体来写诗,而且还将他的第一本诗集取名为《抒情歌谣集》。华兹华斯对流浪的犹太人这一中世纪盛期以来英国歌谣中的重要题材自然不会陌生,使之成为自己诗歌创作的主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流浪的犹太人之歌》中,诗歌的标题就已经明确地表明了其与流浪的犹太人这一题材的关系。但从诗歌的内容上来看,它似乎与诗歌标题中提到的流浪犹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诗中的重要主体“我”似乎是一个身份不明确的人。因此,有评论家认为该诗的主角不是一位犹太人,而是一位对法国大革命深感失望的具有革命精神的英国人。② 这种理解显然与华兹华斯的生活经历紧密相连,因为诗人确曾在1790年到1792年间两次前往法国参加了法国大革命,十分欣赏法国革命后的新秩序,并且成了“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忠实信徒;但后来雅各宾专政使他戒惧,吉伦特派被镇压更增加了他的幻灭感。从这个方面来看,诗中的“我”仿佛是法国大革命之后的诗人自己的投影。原先的追求目标幻灭,但又没有新目标,这种心理上的迷惘正如流浪的犹太人一样,“从来不会,不会有个尽头”。诗人正是利用犹太人的遭受惩罚、永远流浪的命运来突出心理上的煎熬与折磨,从而使诗歌的内容与标题和主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流浪犹太人的题材在《一个犹太家庭》中不是直接显现出来的,而是结合诗歌的写作背景来阐释。上文提到诗人是在莱茵河畔旅行时遇到一个犹太家庭,加上有感于当时东欧高涨的反犹主义和犹太人遭受的驱逐和迫害而写下该诗的。在诗人的心中,他所遇到的这个栖身于岩石间的犹太家庭正如受到诅咒的流浪犹太人一样居无定所、无家可归。这种若隐若现的所指揭示出了诗人对犹太人的复杂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表示同情,但又轻视这个拥有“曾经遭人憎恶的血统/尚未免于受人蔑视”的民族。与此同时,从诗歌的最后一个诗节来看,华兹华斯的这首诗歌的重点不在于这个现实存在的流浪的犹太家庭,而在于已经逝去的繁盛的希伯来文明。实际上,诗人的这种追忆反而越发突出了犹太人失去故国、四处流散的命运。

从具体内容来看,华兹华斯的这两首诗歌都涉及犹太人,但细读之下,诗歌中的犹太人形象却黯淡不清。在《流浪犹太人之歌》中,诗句中根本没有出现犹太人的真实形象。正如马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没有把诗中出现的流浪者看成犹太人,而是一个永远达不到目标的“旅行者”③。显然,诗歌标题中的犹太人转变成了一种象征,诗人意图用流浪犹太人的遭遇来映衬出“旅行者”彷徨无依、苦思不止的心理。这里,犹太人的身份得到了淡化,成为了一种符号,一种文学手段,从而具有了泛指的意义。这个“旅行者”可以是任何具有这种苦闷心理的人,更多的甚至就是一个基督徒,或如马塔尔所说是一个对法国大革命深感失望但又找不到新的理想或奋斗目标的人。可见,诗歌中的流浪者所具有的基督徒身份远远比犹太人身份更加清晰。

这种基督徒化的人物塑造在《一个犹太家庭》中更为明显。毋庸置疑,华兹华斯在《一个犹太家庭》中形象地描写了一个落魄的犹太家庭,人物形象鲜明逼真,字里行间确实流露出了诗人对这个家庭的似有似无的同情与怜悯。但从诗人对这个犹太家庭的各个成员的详细描述来看,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基督徒的身份或品质。作为一家之主的母亲如拉斐尔画笔下的圣母一般圣洁、高雅、端庄,仿佛能让人看见她头顶上的光环。俊美的儿子浑身散发着一股神圣的气息,就像“那位优雅的圣约翰”④。据圣经记载,圣约翰是耶稣基督的表兄,耶稣开始传福音之前在旷野向犹太人劝勉悔改,并为耶稣施洗,因此素有“施洗者”之称,后来成为基督教的先行者。诗人把这个犹太男孩比作圣约翰的含意不言而喻。两个女儿“那令人心醉的美可以欺骗/基督徒的骄傲”⑤。这里不禁令人想起了司各特爵士在《艾凡赫》中刻画的犹太女子丽贝卡。正是由于她出色的美貌吸引着圣殿骑士布莱恩·布瓦吉贝尔爵士忘却了她的民族与身份而向她求婚。这种基督徒化的人物形象使得诗人关于犹太人的描写由实入虚,犹太人的身份逐渐淡化,犹太人也慢慢地成为了一种背景。在该诗的最后几行里,诗人更是把背景挪到了圣经时代,“神秘的守护在此保存着/从希伯来源泉中喷发的一线光明。/那给这一小群衣衫褴褛的人/在幽谷中投射出了/巴勒斯坦和光荣过往的微光,/还有令人引以为傲的耶路撒冷”⑥。犹太人的身份几乎完全成为以往的希伯来文明与耶路撒冷背后的虚影。

实际上,华兹华斯将犹太人基督徒化的描写并不是一种创新,一些其他英国文学作品中也出现过相似的犹太人形象,如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的犹太改宗者杰西卡、马修·刘易斯的《修士》中的安布罗西奥、雪莱的《流浪的犹太人》中的“好犹太人”保罗等等。正如朱迪丝·佩奇所说,他(指华兹华斯)效仿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基督徒的模式,即透过基督教的棱镜来看待犹太人和犹太教:要么将圣经犹太教中的基督教根源理想化,这是基督教中亲犹太主义的基础,要么以传说形式将犹太人和犹太教恶魔化,有些这样的传说来自四大福音书;他继续指出,华兹华斯没有将他们看成1828年的德国犹太人,而是从一个对他们的苦难抱有同情的基督徒的距离上看待他们,却又不能因他们本身及其渴望来接受他们。⑦ 佩奇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华兹华斯在应用流浪犹太人这样的传统题材时未能冲破传统的束缚,反映出了他日益保守的生活理念。他笔下的基督徒化的犹太人形象实际上揭示出了基督徒社会自中世纪盛期以来对待犹太人的态度,即对犹太人最终皈依基督教的渴望,并以此来证明基督和基督教的伟大;这是基督教会和基督徒自圣奥古斯丁以来的宏愿。

可见,不管从其对流浪犹太人题材的处理还是其对犹太人物的基督徒化的描写来说,华兹华斯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活生生的真实存在的犹太人。诗歌中的犹太人只是构成了华兹华斯的“自我意识”的他者,最终成为诗人悲悼现实或追忆往昔的载体,成为一种文学表达符号。

① 徐新:《反犹主义解析》,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7-78页。

②③ N. I. Matar. The English Romantic Poets and the Jews,Jewish Social Studies, Vol. 50 No. 3/4, 1988—1993:

pp.223-238.

④⑤⑥ /poem/a-jewish-family-in-

a-small-valley-opposite-st-goar-upon-the-rhine/

⑦ Judith W. Page. Imperfect Sympathies: Jews and Judaism in British Romantic Literature and Culture,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 2004: pp.161-5.

作  者:莫玉梅,博士,青岛理工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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