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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院价格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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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院价格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方案

2020年医院价格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我院内部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进程,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囯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卫材[2020]32号)文件及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构设置

一、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分管院长)×××

成员:(职能科室主任)×××、×××、×××、…

价格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兼)

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财务人员)×××、×××(兼)

各业务科室价格员:临床科室(主持工作)护士长、医技科室负责人(兼)

二、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二)研究制订医疗机构内部的价格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医疗机构价格的申报、调整、公示、执行、检查、考核、评价等全过程进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适时召开价格管理工作会议,根据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指导、协调有关工作进展,对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进行调控。

三、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的基本要求

(一)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依法开展价格管理工作;

(二)掌握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知识,了解卫生、财会、经济、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

(三)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方面的咨询和投诉;

(四)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价格政策宣传与解释,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对本院不规范收费行为予以纠正;

(五)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并每年接受行业专业化培训。

四、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的主要职责:

(一)树立法治观念,依据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进行价格管理工作,熟练掌握价格管理各项政策,把握标准、严格执行

和操作;

(二)对医院价格行为进行内部管理,熟悉各价格项目内涵,组织协调并参与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科学合理测算,提出改进管理、降本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三)参与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价格谈判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论证审核;

(四)参与医保基金支付项目和病种的价格谈判工作;

(五)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病种(含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等进行成本测算和价格审核,提出价格建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既有项目价格调整进行报批;

(六)对已立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院制剂等进行成本测算,提出价格建议,提请价格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执行并进行监管;

(七)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并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

(八)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九)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十)接待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的咨询,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投诉,针对有效投诉撰写投诉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定期调研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讨论医院价格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建议;

(十二)对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十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成本及价格相关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十五)做好其他涉及价格管理相关事宜。

五、各业务科室价格员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医疗服务价格知识培训,熟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本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二)配合本院价格管理部门接受相关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三)提出价格管理工作建议,对本科室拟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拟淘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向本院价格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基础资料;

(四)协助本机构价格管理部门,做好本科室医疗服

务价格管理、公示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解释工作;

(五)协助本机构价格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咨询与投诉;

(六)负责本科室内部价格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内部检查的长效机制;

(七)接受本机构价格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

第二条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一、依托财务科完成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与成本控制相关工作,其他职能科室与业务部门负责协助采集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相关信息。

二、保持医疗价格总体水平稳定,同时要密切监测医疗服务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通过成本测算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科学性,并按照规定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意见与建议,使医疗卫生资源的消耗得到应有补偿,实现医院的良性运转。

三、明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对象,以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技术类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测算算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费用,计算产出各医疗服务项目的单位成本的过程。

四、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方法,主要采用作业成本法作为科室级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作为院级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

五、确定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的测算流程包括:医疗服务项目

及科室测算范围、采集基础数据、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成本数据归集、划分作业、形成作业成本、形成科室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以及计算院级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等七个步骤。

六、根据成本测算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七、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构建成本控制的科学管理机制,通过事前控制、现场控制及反馈控制等环节,科学规范收费行为。实现医院优质、高效的管理、进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医院的经济管理服务。

第三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与省、区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收费标准执行收费,不得违规随意变动。

二、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收费标准明显偏低或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每年定期将调价理由、调价项目的成本测算数据等情况报上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审批。

三、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管理员统一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须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依据,做到按标准及时调整。

第四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尚未列入我区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的,但经论证有治疗或诊断价值,拟在我院开展的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条件:

(一)利用新技术、新检查和新的治疗手段或方法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经过临床研究取得成果并已经被推广和应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凡购置的新仪器、设备,如其治疗内容与“规范”所列项目相同,只是功能改进、增加,或仅是材料、试剂有所差别,不列为新项目。

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程序:

向区医疗服务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由区医疗服务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价格审批程序与权限进行审批。

四、经审批试行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区医疗服务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试行期内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等执行收费。

五、未经区医疗服务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不得擅自设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不得在批准日期提前执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已被明令取消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继续执行并收取费用。

第五条价格公示制度

一、医院各种价格行为必须规范,所有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药品、耗材的规格型号、计价单位、生产企业等。

三、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四、建立健全门诊病人明细清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便于遇到疑问时及时沟通。

五、积极开展收费和药品价格咨询服务,设立价格咨询与投诉电话。患者需要了解相关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时可以向专职物价员、收费员、药房人员询问,有关人员必须热情、耐心地接待和解答。

六、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第六条费用清单(含电子清单)制度

一、为节约能源,杜绝资源浪费,试行无纸化清单查询服务,患者及家属可以通过关注我院的微信公众号,查询患者的门诊、住院费用日清单(按病种付费除外)。

二、各病区每日为住院患者提供日费用清单,并由各病区护士在病人住院期间,指导病人进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每日费用查询。费用清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名称和编码、单价、计价单位、使用日期、数量、金额等。

三、门诊服务中心及收费处设有窗口按患者要求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清单。住院收费处在患者需要时免费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或出院患者汇总清单。

四、门诊服务中心、收费处、各病区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询问,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五、为切实做到让住院患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各病区应对住院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并执行收费,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未使用到住院患者身上或未发给患者的药物或发生的收费差错,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第七条医疗服务收费自查自纠制度

一、自查自纠工作原则

1、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有投诉则必查相结合,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通过持续改进,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

2、检查组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中安排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审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定期督导检查。

3、自查自纠的定期检查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二、自查自纠工作流程

1、医院费用管理小组以病历、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为基础,以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依据,对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全方面检查。

2、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成文后报告院领导,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形成医疗收费服务自查自纠情况简报,督促各科室迅速整改存在问题。

3、召开全院护士长以上会议通报自查自纠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加强收费政策的培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1、检查是否有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医嘱收费和私自收费的违规收费行为。

2、检查医嘱、各类检查报告单、收费清单,实际服务数量等是否匹配。

3、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医保相关政策,造成医保基金浪费,或过度医疗增加病人负担的现象。

4、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未经批准的一次性材料费和违规收取药品费用。

5、检查全院是否按照物价政策规范计费,计费单位是否准

确。

6、检查是否有应收未收的漏费现象。

第八条价格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本院价格投诉电话号码,方便患者投诉,并认真、严肃、妥善的处理好患者投诉问题。

二、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待患者或家属的投诉有关价格问题,工作人员要做好耐心解释,积极沟通,缓解矛盾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或置之不理。接待投诉时要认真填写投诉登记和记录,并整理保存。

三、接到各种方式的价格投诉(如:口头、书面、间接等),价格管理员必须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同时组织专人查清事实,必要时经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讨论,做出处理意见。

四、对于患者理解有误,概念不清的投诉,要耐心向患者解释,解释相关文件规定。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协调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五、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医疗服务价格投诉,调查人要与科室、当事人直接对话,详细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全过程。对于投诉问题属实的,要及时通知并致歉投诉人,已发生的错收费用,及时退还患者。

六、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价格检查监督,对于上级部门的来电转达的价格医疗服务投诉,价管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和改进措施向上级部门汇报。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确实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七、在接待投诉中,如因故意违反收费管理规定,须责成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价格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面落实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建立任务到科、责任到人的收费管理机制。

二、各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价格有关规定与政策,把握价格收费标准,认真执行收费行为。

三、医院在组织医疗服务价格自查及处理价格投诉过程中,对于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出现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应及时通知各业务科室整改到位,对于违规收费所得及时退还病人。对于少收、漏收项目,责成科室纠正差错,无法收回的费用由责任科室承担。对于私自收费者,除退回私自收费所得及受党政纪处分外,还处以私自收费金额的10倍处罚。

四、由于业务科室或个人的违规收费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造成医院负面影响与损失的,由责任业务科室和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承担与赔偿医院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五、对认真遵守各项物价政策、法规,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条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兼职价格管理员定期进行价格核对,必须在每次价格调整前报送书面材料给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用于办理调价工作及建立价格档案,价格员应当及时将各种文档资料整理归档。

二、价格员应对各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及时收集,保证准确性,及时性。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三、价格档案的管理应当按来文日期,单位,类别等对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医药价格文件材料应当保持齐全完整、准确,分类明确,排列有序。

四、自制文件材料应当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等不耐久的字迹材料书写,签字手续应当完备;供应商提供的医药价格文件材料需盖章确认。

五、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文件档案分别由药剂科与设备科负责整理,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档案由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

六、档案管理应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霉、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等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备份在电脑里的也应由信息部配合价格员做好保存和定期的更新工作。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政策学习培训制度

一、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传达、宣传国家有关价格

管理政策、法规,确保医院价格收费行为规范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二、价格管理办公室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及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知识,了解卫生、财会、经济、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宣传贯彻本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熟悉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并有效对全院内部开展价格培训管理工作。

三、各业务科室价格员积极主动接受价格管理办公室医疗服务价格知识培训,熟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规范、科学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并宣传、指导本科室医护人员开展具体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

四、卫生和物价主管部门的培训一般只限于价格分管院长、财务科长和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层面,各业务科室价格员主要接受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培训。

五、价格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对患者投诉有关物价问题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专题讨论,通过培训引起重视,避免重复错误的再次发生;对上级部门价格检查的意见反馈,要以通报批评或表扬的形式达到培训的既定目标。

六、除对医护人员有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培训外,还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要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提高价格管理工作认识,严格执行医保

政策规定,严防死守,确保国家医保资金安全;在医疗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

一、价格信息软件的日常管理由信息科负责管理。

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维护由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维护,信息科协助完成,价格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兼)负责人审核。

三、药品价格维护由药剂科维护,信息科协助完成,价格管理办公室价格员审核。

四、卫生耗材的价格维护由设备科提供,价格科专职价格员维护,信息科协助完成,价格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兼)负责人审核。

五、全面推行价格智能审核,通过信息化智能审核,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闭环管控,科学规范收费行为。

六、价格管理办公室、信息科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更新情况适时维护和升级,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到位。

七、相关部门进行医药价格调整时,系统必须有调整记录。同时信息科须加强对数据处理过程中修改权限与修改痕迹的控制。

八、信息科要加强医药价格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包括电子文件的存储、备份及保管。

九、信息科与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应确保信息系统中价格与收费数据的安全与完整,防止信息泄漏与外传。如因信息泄漏或外传造成医院损失或用于违法乱纪等不法用途,按医院规章制度追究相关科室与人员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PTZHSYQ医院

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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