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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局长”是官场儿戏

时间:2022-05-05 18:00:08  浏览次数:

近期,云南省罗平县正在轰轰烈烈地推行“一周局长”制度,经县委决定,该县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等7个窗口单位作为试点,由局里的干部职工排队轮流充当“一把手”,一周一换。

理应严肃的公共权力领域如此轮替公共职位,不能不令人联想起“皇帝轮流做,今天到我家”的山寨风格,也不能不怀疑其实施效果。最大的可能是,所谓的“一周局长”仅仅是一个不掌握签字权、重大决策权、人事任免权等实质性权力的虚衔,真正的局长依然在“垂帘听政”。如此,整个事件似乎就必然演变成一场“小孩过家家”式的作秀,怎能指望他们培育出综合素质、大局意识之类?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一周局长”制实有违法之嫌。根据我国现行的政治、法律制度,局长等“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程序考察提名后,再由人大通过民主程序进行任命。这些法定程序,既确保公共权力授予、公共职位产生——尤其是高级官员职位产生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也意味着,非经法定程序,上述权力和职位决不能随意让渡、出借或剥夺。而“一周局长”制随意“转移”政治权力、“分享”官员职位的做法,显然是违背了基本的政治法律常识。

此外,权力与责任乃是天然的孪生子。现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局长“一把手”在执掌、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也是所辖公共事务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为此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而局长官帽每周一换,恰恰混淆了权力主体和责任界线,为逃避政治责任乃至推出“替罪羊”提供了空间。

据相关媒体报道,“一周局长”制实施至今,那些当过“一周局长”的干部答不出究竟为百姓解决过什么实际问题,当地民众对这一“创意”似乎也不感兴趣,他们更在乎的是政府机关如何能真正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可见,任何公共权力领域的改革,只有契合公共利益、公民权益、合法合理等标准,才会具有真正的生命力,那些异想天开的政治儿戏,还是叫停为好。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如何改革现行的干部任免体制,使其融入更多的民主性和竞争性;如何在首长负责制和决策民主之间做出合理平衡,进一步激发公务人员的智慧、热情和责任感;如何在各个层面构建起监督机制,对公共权力和官员进行有效约束和制衡,等等,都是有待破题的深层次课题,而这些改革与“一周局长”制之类的“创意”相比,才是公共权力领域改革的真正考验,也才真正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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