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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基本知识总结 党的知识总结

时间:2022-03-24 00:32:59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党基本知识总结 党的知识总结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党基本知识总结 党的知识总结

1、党的性质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答: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党的指导思想

答: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5、中国共产党成立时间

答: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所以,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时间应该是1921年7月23日。2012年是成立91周年。

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是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习近平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

6、党的党委议事原则(十六字方针)

答: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党委领导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9、党员的基本条件:

答: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8、党的纪律处分:

答:党的纪律处分是党的组织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的轻得,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党纪处分是对违纪党员采取必要的教

育手段和组织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党员宣誓誓词: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0、预备党员的权利:

答: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同正式党员一样。1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多长时间?

答:一年

12、党员的党龄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答: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4、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答: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6、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7、党的工作路线: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8、党的最大优势:

答:密切联系群众。

19、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答: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0、“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员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性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性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2、申请入党的条件: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3、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24、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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