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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新冠病毒防范措施

时间:2022-03-14 00:23: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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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新冠病毒防范措施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着力保障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水利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农村供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和《市水务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农村供水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巡查、规范水厂生产、稳定正常供水,保证群众生活用水,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各乡镇及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务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农村供水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组织辖区内各供水管理站(水厂)尽快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责任机制。

(二)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农村人饮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研究、逐级上报,尽快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饮总站、水利、水政(河湖)、办公室和各水管处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农村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饮总站,负责农村供水疫情防范日常工作,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人饮安全方面的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防控举措

(一)高度重视农村供水防疫工作。春节前后,农村返乡人口急剧增长,农村供水保障压力增大。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以及局党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做好农村供水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高度警惕可能因疫情导致农村人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二)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要尽快

建立农村供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农村供水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水厂构筑物、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尤其是要加大冻管问题排查和处理力度,对冻管及老化破损的供水设施、管道要迅速组织抢修,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用水;对管网破损等原因造成的短时停水,要及时向用水户公布,保障群众基本用水需求。

(三)全面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各乡镇、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要严格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实施

意见》,认真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建立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答复、受理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同时各乡镇、村社要尽全力做好单村单社供水工程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大水地巡查保护。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要加强水地、取水口及水厂周围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水质安全防护,清除垃圾、枯枝败叶等污染,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严控水质污染。必要时可利用消毒药剂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菌,特别要及时清除散落在水地、取水口、引水渠及水厂周围的口罩,采取焚烧等措施安全处置。

(五)全面保障饮用水质安全。各水管处和供水管理站(水厂)要严格执行水厂净化消毒工艺,加强水质检测,保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在水质标准上限之内)。县农饮总站水质监测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大监测频次,做好水水、出厂水、末稍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千吨万人水厂要强化水质化验室管理,做好日常水质检测工作。

(六)加强水厂管理及人员管控。水厂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厂区,开展卫生安全教育与培训,做好制水车间人员、维修养护人员及家属的疫情核查工作,避免其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员密切接触。生产管理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天测量体温,做好卫生防护工作,防止人员带病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非法进入水地及水厂等重要区域。

五、责任追究

局农村供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系统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大而化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重要信息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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