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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10-23 12:05:04  浏览次数:

篇一: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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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乡 2016 年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00 乡距县城 23 公里,辖 10 个村,分别为金龟山村、八 角亭村、源水垭村、龙虎山村、00 村、长明山村、龙角湾村、 树金桥村、荣华山村、龙泉山村,共 105 个村民小组,辖区 总人口 10002 人。2014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为 457 户 1073 人。

  2014 年脱贫 89 户 199 人,2015 年脱贫 77 户 195 人,2016 年预脱贫 133 户 312 人。结合实际情况对我乡 10 个村贫困 户 407 户 956 人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

  二、建设规模

  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全乡共发展小家禽养殖 7703 只,养殖生猪 197 头,牛 4 头,羊 240 只,鱼塘 1 亩,种植 粮食和经济作物 192 亩。

  三、资金概算

  总投资 64.9753 万元,其中金龟山村 5.066 万元、八角 亭村 7.7 万元、源水垭村 4.88 万元、龙虎山村 9.06 万元、 00 村 6.465 万元、长明山村 9.54 万元、龙角湾村 2.875 万 元、树金桥村 9.44 万元、荣华山村 6.595 万元、龙泉山村 3.3603 万元。(详见 00 乡 2016 年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脱贫 措施规划表)

  四、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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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拨付 00 乡 2016 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1.2 万元。

  (二)农户自筹资金 33.7753 万元。

  五、实施方式

  以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基数,结合各村年度减贫人数规 模,将 31.2 万元资金全部分解到各贫困村,各村召开村民 代表和贫困户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根据贫困户脱贫需求, 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后实施。

  六、实施进度

  (一)2016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家禽、家畜、水产业、 种植业的项目实施。

  (二)2016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圈舍设施修建、农用设 施到位。

  (三)201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优质稻菇、果园栽种。

  七、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双洛乡 2016 年财政专项产业扶 贫资金项目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罗云标、乡长李灵任组 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乡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务必按期 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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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门包技术指导,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实 施,并严格量化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1.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办法》等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专储制、报帐 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2.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 划,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 遗留债务。

  3.严格责任追究。成立双洛乡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资 金督查小组,由纪委、财政、农业中心加强过程监管,确保 项目实施,资金安全运行,涉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一经查实, 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规划,预计能实现产业发展创收 232 万元,实 现 299 户,706 人脱贫,预计贫困户增收 3500 元,人均增收 1500 元,人均纯收入 850 元。同时产生强大的社会效益,以 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促进贫困户自力更生,不靠等、 靠、要的良好氛围。

  

篇二: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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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方案

  为切实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市 2020 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实施方案等 4 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 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 2020 年新型经营主体 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160 万元,实施、2 个贫困村资 产收益扶贫项目。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 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 提高脱贫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合理分配收益。2020 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采用“贫困 村+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通过产业扶贫 项目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级 经济合作组织负责运营和管理,折股量化参与企业分红。新型经营主 体与贫困村(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及镇政府签订三方协议,采用“保 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其中保底收益不低于入股 资金的 6%;按股分红比例由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具体约定,分红 比例不低于入股资金的 1.2%。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全部 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

  (二)建立利益联结。建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坚持“量化分配、 精准帮扶”原则,将保底收益和按股分红收益分别折股分配给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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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户及生活困难的一般农户(边缘户)。(1)贫困村取得投资入股 保底收益和按股分红收益后,按“28235”比例进行分配,即:按村 集体、贫困户持股比例为 20%、80%,贫困户以户为单位,按一般贫 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类“2:3:5”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分配收益;(2)从村集体 20%收益中,切块部分收益经村民代表大会 决议通过后,分配给生活困难的一般农户(边缘户)。

  (三)加强风险管理。镇政府将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 金退出机制,加强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 监督和指导,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镇财政分 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 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确保资产收 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四)实行动态调整。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 整。经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民主评议和村集体民主决策, 不再继续享受原有资产收益权,由村集体收回资产收益权后重新量化 分配给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因病等返贫的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 事业。

  (五)突出考核激励。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绩效评价和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强化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产权 明晰、平台搭建、机制创新等政策支持,加大对扶贫成效显著新型经 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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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定经营主体(4 月 10 日前) 1.具备条件。一是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 织、农民合作社等;二是经营主体应为从事农业、旅游、文化等行业 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前景良好;三是能带动农户从事 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生产经营,使农户享受收益分红、就近就业、技 术指导、产品回购等多种收益;四是推广和完善园区带动、企业带动、 农民合作社带动、种养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利 益联结模式,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五是新型经营主体可 在本村或在镇域内选择,要充分发挥当地比较优势。

  2.确定方式。项目实施的、村要认真摸排承接项目实施的新型经 营主体,通过民主、公开方式,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 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队长)、镇 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并参与议事。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3.可研报告。、村在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确定后,充分调研论证项 目建设内容,确定财政资金投资内容,按照效益优先、物化资产优先 原则,组织填报《2020 年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4 月 10 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

  (二)签订入股协议(4 月 30 日前) 实施 2020 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村(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应 在批复下达后及时与选定的新型经营主体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明确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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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投资规模、期限、保底收益和按股分红比率及金额等内容,依法约 束项目单位按约定兑现扶贫资金投资收益。资产受益期限暂定 3 年, 协议到期后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三)组织项目实施(5 月 31 日前) 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村应在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后,督促 新型经营主体于 30 日内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其中财政 投入资金要优先形成物化资产,确保财政资金形成资产保值增值。镇 财政分局、扶贫工作站要及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查验,确保按 规定建设内容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制定分红方案(6 月 20 日前) 1.明确量化对象。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建立公正合 理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通过民主讨论,村集体确定股权量化的建档 立卡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形成资产收益分红分配台账,并张榜公 示。收益分配要向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并兼顾家庭困 难的一般农户,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制定量化方案。资产收益扶贫量化分红方案制定要严格按“四 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 民代表大会决议,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接受村务监 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项目实施的、村要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前向镇 财政分局报送《2020 年度资产收益扶贫量化分红方案》,并填报《2020 年资产收益权分配台账》。

  (五)颁发权益证书(6 月 30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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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议两公开”决策结果,测算资产收益权分配情况,建立 《资产收益权分配台账》,按照收益权分配台账向贫困户颁发记名收 益权证,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进行收益分红(7 月 31 日前) 按照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每年开展 1-2 次资产收益分红, 新型经营主体于 7 月 20 日前兑现本年度保底收益 6%和按股分红不低 于 1.2%部分,、村要于 7 月 31 日前按量化分红方案兑现到户,保障 贫困户和生活困难的一般农户(边缘户)及时分享资产收益成果。收 益分红情况要及时公告,并按要求向镇财政分局备案。

  (七)加强档案管理 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村负责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 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要加强收益分红凭证的管理,有 动态调整的,要定期向镇财政分局、扶贫工作站报告收益分红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是产业扶贫工 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财政分局、扶贫站 负责指导和协调、村组织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村 是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和财政资 金风险防控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资产收益实施工 作;新型经营主体要健全财务管理,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落实各项扶贫 义务。

  (二)规范操作程序。、村在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中,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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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项目程序,严把时间节点,规范签订入股协议书、制定量化分红 方案,及时公开分红收益分配情况,保障贫困户和生活困难的一般农 户利益。

  (三)强化风险防控。新型经营主体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负有 保值增值责任,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贫困户不承 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外,项目 实施村也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优先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

  (四)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抓好 整改。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阳光操作,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 权、选择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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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县妇联“1234”措施创建“美丽庭院”

  今年以来,##县妇联按照全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求和 市妇联关于“美丽庭院”创建统一部署,围绕“五美”创建目标, 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县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快速、有序开展, 取得了显著实效。

  一、明确一个目标,上下联动,凝聚创建合力 召开三个会议,层层部署,凝聚合力。一是召开机关会,传 达学习市妇联王主席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要求站在服务党委中 心,密切联系广大妇女,为妇女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将此项工作 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 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 采取县妇联干部分人包乡镇街道的措施,指导和组织创建工作的 有序开展。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和重点村妇代会主任 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明确目标,精心部署,培训业务。三是县 妇联干部指导乡镇、街道妇联干部召开村(居)妇代会主任会议, 全面动员培训,迅速掀起争创热潮。

  二、把握两个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实效 推进“五美庭院”创建,关键在于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广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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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把握宣传动员和完善机制两个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灵活宣传方式,明确创建目标和意义。一是开展美丽庭院大

  讲堂 18 场,参与群众达到 2200 余人次,利用会议和集日发放宣 传册、倡议书 3000 份;二是编排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 10 个,巡 回演出 15 场,参与群众达到 1800 人;三是在利用各村广播、公 开栏、宣传窗等阵地的基础上,加强入户宣传。妇女干部入户动 员,掌握妇女的思想动态,对个别消极家庭,采取邀请老党员、 老干部上门和亲朋好友劝说的形式,全方位宣传,引导广大妇女 积极行动、广泛参与。

  完善运转机制,不断提升创建质量。要求各村成立三支队伍, 即巾帼保洁服务队、庭院卫生督查队和庭院卫生评委会,三支队 伍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实现庭院整治有人管、有人督、有人评 的良好机制。目前全县共建立巾帼保洁服务队 217 支,志愿者人 数达到 1920 人,累计开展志愿保洁和义务宣传服务 650 余次。

  督查队每周巡视检查一次,督导农户自觉清理和保持。

  三、坚持三个原则,整合资源,突出创建特色 坚持典型带动的原则,要求年内每个乡镇、街道在全面推进 的基础上,打造 2-3 个示范村、30%达标村,特别要求各乡镇妇 联将 30 个全市农村面貌改造重点村作为“美丽庭院”创建重点 村。在重点打造$$$村的基础上,建设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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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庙子乡八里铺村,并投入 12 万元,建设全县首个以“五站 一校”为主要内容的妇女儿童家园,并开展了“美丽庭院”评比 表彰、“十大敬老好儿女”评选暨事迹报告会、技能培训、读书 会、巾帼志愿服务等 11 项丰富多彩的活动。坚持长效保持的原 则。要求乡镇妇联组织重点村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定 期督导庭院卫生,达标户长期保持,不达标户卫生环境进位升级, 确保“五美”庭院创建常抓不懈。坚持以奖代补的原则,投入资 金 2 万元,购置奖品,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 式为标兵户和示范户挂牌、发奖,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四、开展四项活动,创新形式,拓展创建载体 一是开展争创“美丽庭院”拉练评比表彰活动,各村每月开展 庭院卫生打分评比,对评出的标兵户、示范户、合格户和待整治 户 4 类进行公示,动态管理评比结果。目前,全县重点村和达标 村中共打造出“美丽庭院”标兵户 1750 户、美丽庭院户 5320 户。

  二是开展巾帼绿色行动,向全县广大妇女发出倡议书,要求广大 妇女做植绿护绿爱绿的参与者、宣传者;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环保 理念,绿化居室,美化庭院。三是开展“十佳敬老好儿女”评选表 彰活动,从参选的 210 名侯选人中,评选出 10 位敬老典型,开 展巡回事迹报告会 13 场。四是开展“我身边的感动”、“我心中 的小康之家”征文与演讲活动,评选出优秀征文 50 篇,营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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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浓厚氛围,抒发广大妇女对创建美丽家 庭、幸福家庭的热情向往,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农村面貌改 造提升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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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县农办 近两年来,我县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坚持用工业化和项目理念发展农业生产,按照“建基地、扶龙头、 抓项目、打品牌、拓市场”的思路,大力发展地瓜、白鸭、黄兔、 蔬菜、木竹、花卉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20XX 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35.93 亿元,增长 3.9%;

  农民人均纯收入 8500 元,增长 13.6%。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效 1.基地面积不断扩大。地瓜、白鸭、黄兔、蔬菜、木竹、花 卉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已形成区域明显、优势突 出的农业生产格局,并成为农民增收重要渠道。全县发展地瓜种 植基地 10 万亩、蔬菜基地 15 万亩、水果基地 11 万亩、茶叶基 地 1 万亩、烤烟基地 3.6 万亩;**白鸭和**黄兔“原种场—扩繁场 —生产基地”繁育体系已经形成,共建白鸭养殖生产基地 10 个, 肉兔养殖示范场 68 家,市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24 家,水产标准

   化池塘养殖 8500 亩;建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72 万亩、丰产毛 竹林基地 38 万亩、丰产油茶林基地 1.9 万亩,鲜切花基地 800 亩,兰花基地

  20XX 年亩,其中**兰花博览园 400 亩,种植兰花 660 万株, 是全国最大的国兰基地。**县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红心地瓜干之 乡”、“**白鹜鸭之乡”、“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全国绿色 食品原料(地瓜)标准化生产基地”。

  2.产业聚集趋势明显。全县“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发展 格局发展较快,规模经营种养大户逐年增加。20XX 年底,地瓜 产业加工销售骨干企业 42 家、从业人员达 13 万人,白鸭年出栏 1000 羽养殖户 50 个、从业人员 20XX 年人,肉兔养殖示范场近 100 家,** “三花一珍”即“**兰花+鲜切花+食用与药用花+珍稀园 林苗木”的花卉产业格局初步形成、花卉规模以上经营户 1899 户。

  现代农业示范区、红心食品加工区的规划建设进展顺利,落户企 业和项目逐年增加。其中,20XX 年规划建设的**万亩现代农业示 范园总投资 4.5 亿元,累计完成投资 2.8 亿元,实现产值 2.62 亿 元,落户企业、合作社 15 个,初步形成鲜切花、葡萄、烤烟、 高优蔬菜、优质甘薯、珍稀苗木等若干个千亩规模经营示范片, 为我县农业产业招商引资、集群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3.龙头企业实力增强。全县农业产业化企业达 200 多家,其 中规模以上企业 58 家,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21 家(其中 6 家

   为省、市级)。**红心地瓜干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加 工示范企业”和“福建省品牌农业金奖企业”,福建**兰花股份有限 公司计划

  20XX 年在**创业版上市。20XX 年全县年产值超亿元农产品 加工企业 17 家,辐射带动全县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 26.5 亿元。

  龙头企业已成为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雁”。

  4.合作组织发展迅速。20XX 年 5 月成立**县农民专业合作总 社(全省首家),吸纳 83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全县农民 专业合作社和“两个基金”,20XX 年度共为 63 家涉农企业、专业 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担保贷款 2105 万元,为 45 家烟草大户免 除反担保手续,担保贷款 314 万元,共计担保 2419 万元。截止 20XX 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397 家(是全市发展最多的县),其中省级合作社 4 家、市级合作社 17 家。仅 20XX 年新发展 116 家,注册资金达*****万元,社员达 3315 人,年销售收入达*****万元,带动农户数*****人,农业生 产经营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得到大大提高。

  5.品牌创建成效明显。全县累计获驰名商标 1 件,省著名商 标 14 件,市知名商标 19 件,地理标志商标 4 件,省名牌农产品 5 个,绿色食品 3 个,地理标志产品 3 个,全县农产品企业获“QS” 食品安全准入认证企业 50 多家,“**红心地瓜干”再次成为**唯一 的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6.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以相关管理、服务机构为主轴建立的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成形,成为推动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力 量。全县已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三农”服务网络,有县级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8 个、乡镇“三农”农业服务中心 17 个、村级农民技术员 699 名。所有行政村已实现广播、电话、电视“村村通”,并具备互联 网宽带接入条件,**县农产品信息网、“*****”(原*****)农业服 务热线网络健全。20XX 年我县被列为省级“推广‘世纪之村’平台 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县,计划在 20XX 年全面完成全县 242 个村级三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提供服务保 障。

  (二)主要做法 1.抓规划布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特色农业 产业工作,成立县农业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出台全 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实行“一个产业、一套 班子、一项政策”,全面加强特色农业产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

  二是注重政策推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地瓜、白鸭、花卉、茶叶、 油茶等特色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和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 规定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贷款、建设用地、生产用电等方面实行优 惠倾斜,推动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三是强调部门配合。县委、 县政府多次召开农业产业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开展农业生产调研, 部署谋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

   2.抓项目带动。一是加强项目开发。用工业化理念,加强项 目策划、编制、论证,立足特色、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可行性研 究等前期工作,充实农业产业项目储备。二是优化项目服务。

  实行领导挂钩项目工作责任制,将农业生产列入乡镇年度目 标管理考评,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征地、用电、用水、 工商、环保、税收等各种问题,帮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 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一园两区为平台,千方百计引进农业产业项 目落户**,不断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几年来共引进以晴、茗 匠、丰海、原态等农业项目 23 个,其中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 5 个。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主动对接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省、 市委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积极争取粮食产能县、农 民创业园、标准化农田建设等农业扶持项目,全县农业基础设施 和装备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3.抓龙头培育。一是扶持重点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 的原则,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组织申报认定省、市 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省、市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 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培育亿元企业。20XX 年起开始实施亿 元企业扶持计划,对年产值达亿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 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优先申报省级农 产品深加工补助,促进更多亿元企业的形成。

  4.抓品牌打造。一是推行标准化生产。狠抓农产品认证和产 地认证,制定规范的地方标准体系与综合生产技术规范,大力推

   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目前《**红心地瓜干》福建省地方标准综合 体、《甘薯干》国家行业标准、《**红心地瓜干》原产地标志认证、

  《**白鸭原产地标记注册证》,《**白鸭系列标准》等一系列 地瓜标准化生产规程已制定,**红心干生产和**白鸭养殖被国家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二是争创名优 特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系列质量体系认证、HACCP 食 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和“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农产品企业获 “QS”食品安全准入认证企业 52 家,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县政 府自 20XX 年起加大对品牌创建工作扶持力度,对获得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企业争创商标、打 造品牌的热情进一步提高。

  5.抓创新突破。一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全县建立设施栽培 面积近 5000 多亩,其中设施蔬菜 260 亩、 设施食用菌 450 亩、 设施水果面积 1500 亩、设施花卉 2700 亩、设施特色中药材 150 亩。二是突破发展新兴产业。铁皮石斛、金线莲、金银花等生物 医药产业实现突破,已建铁皮石斛组培中心 20XX 年平方米,扩 繁铁皮石斛 20 亩、建设金线莲组培中心 2 个,金线莲 20 亩、仙 草 400 亩。三是发展精深加工产品。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成 果、新设备,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多元化、系 列化。如在“一根毛竹”上做文章,把“一根竹子”做细、做透、做大, 竹加工产品从普通竹凉席、竹模板、竹胶板、竹地板、竹集成家

   具,发展到茗匠竹艺、鑫晟**醋碳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 推进竹材综合、循环、高效利用,促进竹材加工产业

  优化升级。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产业化发展水平不够高。部分乡镇没有特色主导产业,全 县缺乏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品牌知名度、加 工档次、科技含量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转变。如白鸭目前只出 售活鸭、白宰鸭、冷冻鸭,高端产品还未得到开发。

  2.农企联系不够紧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不够 紧密,“订单农业”由于受市场行情变化和企业、农户信用程度的 限制,仍然存在订单好下、兑现难问题。

  3.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企业家对风险的认识、市场策略、 管理水平适应不了形势变化,影响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 作用的发挥。部分农民受小农意识影响,习惯于旧的生产方式, 对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概念模糊。

  4、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村土 地流转、农业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能力还不够健全,整体技术 装备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程度仍较 低,经营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特色产业的 发展。

  三、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1.持续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持续做强做优地瓜、白鸭、黄兔、

   木竹、蔬菜等特色产业,巩固完善 “一业多乡、一品多村、一路 一色”的发展格局,提高结构调整层次和水平,引导优势产业向优 势区域集中。大力发展名、特、优、稀、新等高品质、高附加值 的名牌产品和无污染、无公害高营养的绿色食品,建立健全优质 米、绿色地瓜干、无公害蔬菜、特色畜禽基地;尽快实现种植业 为主向农牧并重转变,重点发展**白鸭、**黄兔、稻田养鱼等规 模养殖业;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绿色 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森林灾害防治工程,逐步建立起比 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2.着力创新发展机制和模式。进一步创新以“风险同担、利益 共享”为核心的联结机制,总结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 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担保 基金”等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产业 化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结合**旅游开发,开展富有**特色的 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举办富有**特色的农产品展销促销 活动,提升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加快培育领军企业。一是继续实施亿元企业计划。继续实 施亿元企业计划,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亿元企业 逐企问诊,一企一策,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指导培育,对新增生 产性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优先申报省级农产品深加工补助。继

   续实施《促进农业贷款担保工作实施方案》,鼓励现有担保公司 和新组建农业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服务。二是加快新产品研发。指导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技术标 准的要求,引进现代设备,改造或淘汰老设备,使产品与国内外 同行业接轨,鼓励企业开发独特产品,注册资金的商标,抢占市 场先机。三是建设一批示范区。加快省级农民创业园、现代农业 示范园、红心食品加工区建设,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 引导鼓励新上企业和已批准设立的企业入户示范园区或集中区, 促进产业集聚。

  4.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一是整合项目资源。坚持贯彻中央关 于“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的政策,整合各类农业 产业项目资金和县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加大对特色农业产 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品牌、自主创新等方 面的扶持力度,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制 定出台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从资金、生产、技术、 信息、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和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

  5.建全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好 协调推进会、责任挂钩和工作绩效考评等制度,针对项目建设中 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快新增长点项目引进与建设。

  二是抓好人才培训。对农技干部、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 负责人和农民经纪人进行轮训,重点学习现代农业技术、企业管 理、品牌申报、商标注册、标准化生产、营销等相关业务知识,

   拓展知识面,提高文化和思维层次。三是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

  整合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产品检测资源,建立完善农产品 产地认证制度、地理标志产品监管机制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平。四是拓展产品营销市场。整合市场资源,培育发展地瓜干、 白鸭、红衣花生、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建立农产品 展销直销中心,鼓励开办淘宝网店,构建连锁配送、总经销、总 代理等物流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 活动,积极为企业搭建对外合作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 知名度和美誉度。

  

篇五: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常务会议纪要范文

  XXXX 年 XX 月 XX 日,XXX 代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 XX 次常务会议, 现将会议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 XX 县 XXXX 年 XX-XX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情 况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 XXXX 年 XX-XX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预算调整情况的意见,会后修改完善后报请县人大常委会议审批。

  二、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调整 XX 县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的意见,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召开全县城乡统筹重点工作和重点 项目推进会的筹备意见,会议时间另行确定。由统筹办、新农办组织对 今年社区建设和重点镇建设进行验收之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社区 及重点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制定出台推进我县城乡 统筹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机制 建设的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四)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经发局提交的《XX 县小城镇(社区)规 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县法制办审查 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十会议审议了贵阳供电局客户安全用电风险评估系统、电力客户现

   场服务掌上营销信息系统建设、营销自动化系统县局推广、营业大厅监 控完善项目招标方式的议案,同意供电局提出的建议,并授权贵阳供电 局开展上述项目的招标工作。

  (五)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成立 XX 县能源协调领导小组的意见, 会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

  (六)关于县农机修造厂改制有关问题:一是职工回迁原址安置,一 律按新建房成本价安置;二是自愿在 XX、XX 小区安置的职工按原定基准 价安置;三是职工搬迁过渡费按 5 元/平米,从 XXXX 年 XX 月份起支付两 年 XX 万元;四是经发局要认真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关于秋冬农业生产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 XX 局关于召开秋冬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筹备意 见。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 XX 局《关于 XXXX 年秋冬苹果生产管理工作的 意见》、《关于 XXXX 年秋冬苹果园减密度工作实施方案》和《XX 县 XXXX 年以苹果园减密度为主的秋冬苹果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会后提交 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高度认识做好 XX 苹果产业的 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秋冬果园减密度工作,按时限完成秋冬苹果生产各 项工作任务。各有关督查、检查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督 查、考核。

  四、关于县城开发建设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解决县城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强调,做美县城、做大县城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

  手。关于城市拆迁工作,一是拆迁办的职能、机构转变问题报县编委会 研究;二是住建局牵头尽快研究建立城市拆迁政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 项目、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三是要遵照城市规划严格规范,在 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搞好城市拆迁工作;四是凡确 定包抓领导责任的拆迁任务一定要按时限解决到位。

  五、关于调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计生局关于调整 XX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意见,会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六、关于 XXXX 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环保局关于 XXXX 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 方案,同意召开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动员大会。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 名单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关于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

  付款方式: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 7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 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总额的 95%。剩余 5%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 无工程质量问题后返还。

  (三)会议认为,大气污染治理是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环境卫 生整治的延续,抓好大气污染治理是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 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工作中 要严格执法,依规执法,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会议谈判了《教育学院进修实践勾当整改方案》,会议要求会后进 一步改削整改方案。会议强调:班子成员要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切实 解决学院事业成长中存在的凸起问题。同时要求巨匠进一步解放思惟, 开拓立异,提高破解难题能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成长。

  七、关于沟道土地整治有关问题 孟老师将近期我校一些教师、学生对本学生会的反馈及意见整理出 来,与我们一起进行宣读与盘点。在讨论中,分析出以下三种影响不佳 的情况,并找出了解决办法: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全省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的 传达贯彻意见,同意县国土局关于成立 XX 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的意见,会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二)会议指出,当前要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由任喜全副县长负 责,抽调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尽快对全县沟道土地进行摸底调查。

  一是调查可治理沟道的情况;二是调查沟道的绿化情况;三是调查全县的 水资源状况,调查工作在一个月内结束。

  八、关于 XX 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编办提交的《XX 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应强化苹果服务体系建设,适当压缩 其他编制,增加果站编制;强化苹果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达到一村一名 苹果技术员。

  九、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安监局关于 XX-XX 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汇报及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专题会议。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安监局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和关于明确县政府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

  (三)会议指出,我县当前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视、抓好安全生 产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方面都要围绕道路安全、森林防火、校园安全、 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专门的部署。一是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 排查,确保全县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不出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实行分区、属地、系统管理,出现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特别 是道路交通安全要进行专项整治,严禁酒驾,严打黑驾;三是要加大宣 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四是要严 格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确保苹果销售运输渠道畅通;五是 各分管领导要分别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会议, 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篇六: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200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2009年,我们按照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业务培训与竞赛,建立“以钱养事”工作机制,严格考核结帐。同时,强化监管职能,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育龄群众满意率不

  断提高。

  一、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结帐

  去年年初,我们在与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确认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基础上,与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签订了200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和奖惩结帐办法。半年和年终,组织专班人员对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全年二次情环情监测307 293人次,孕性环情监测率分别为95.72%、95.57%;全年共放置宫内节育器5990例,取出宫内节育器615例,施行人流手术53例;全年开展优生咨询64598人,开展优生四项检

   测7472人次;全年随访74486人次,向广大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活动70余次;使用避孕药具8774人,占应使用9140人的96%,随访率达98%。今年年初,我们对27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其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了结帐。皂市镇、岳口镇2个计生服务中心获一等奖,各奖现金3000元;多宝镇、渔薪镇、拖市镇3个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二等奖,各奖现金2000元;汪场镇、杨林办事处、麻洋镇、干一镇、九真镇5个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三等奖,各奖现金1 000元。同时,我们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从“以钱养事”经费中每人拿出5000元,根据考核的实绩,对83名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结帐,其中获得优秀等奖42人,合格等次41人。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去年以来,我们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采取以会代训、专业培训、派出进修培训和技能操作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市召开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4次;组织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业务培训3次,参加人员260人;开展服务人员技能操作竞赛1次,参加竞赛人员78人;派出进修21人。同时,我们印发了《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通

   过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窗口行业的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了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等

  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监管职能,杜绝违规收费

  人口计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人口计生部门的收费是农村工作中一个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广大育龄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强化监管。一是建立“三项公开”制度和工作规范。“三项公开”,即:全市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我们以文件形式及时转发了《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三项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三项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与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收费标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每年年初以市人口计生委的文件专门印发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具体标准。三是加强监管和督查。我们将办证收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线和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结帐,平时工作督查也把此项工作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信访举报案件和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督办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的行政行为,杜绝了违规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人口计生部门在农村综合改革的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有的地方服务功能不全、服务质量不优、服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决心,借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核的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他们继续往前走。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过来了。

  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到:

  “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

  另一个笑笑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

  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灵的深处,任何风都抹不去的。”

  朋友之间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摩擦,也会因为这些摩擦产生误会,以至于成为陌路。

  友情的深浅,不仅在于朋友对你的才能钦佩到什么程度,更在于他对你的弱点容忍到什么程度。

  学会将伤害丢在风里,将感动铭记心底,才可以让我们的友谊历久弥新!

  友谊是我们哀伤时的缓和剂,激情时的舒解剂;

  是我们压力时的流泻口,是我们灾难时的庇护所;

  

  

  

篇七: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靖边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5 日

  靖边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乡村振兴坚实基础,根据陕 西省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20〕15 号) 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资产管理基本原则

  (一)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完善民主议事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让贫 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 受益范围等,由县政府统筹、行业部门和镇村具体落实,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 理模式。

  (三)科学运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采取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 完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建立管护台账,提高扶贫资 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扶贫效益持续发挥。

  (四)公开透明,强化监管。坚持公告公示制度,将扶贫资产清查清算、运营管护、收 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介、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分级公告公示,定 期将年度扶贫资产运管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提高资产运营管理透明度,确保扶贫资产 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及收益 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程序

  第三条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凡是 2016 年以来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级财政专项、行 业、社会资金及地方债券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含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全部纳入管理范 围。易地扶贫搬迁形成的资产,依据有关政策进行管理。对 2016 年以前形成的扶贫资产,尽

   可能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移交,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 管理。

  第四条划分资产类型。扶贫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 性资产主要是指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和资产收益扶贫中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 包括农林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 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村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等市场经 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是指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类固定资产,包括农村小型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非经营性)、电力、道路交通(通村组路、 产业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到户类资产主要是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购建的生 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界定资产权属。按照扶贫资产项目的资金构成和组织实施单位确定扶贫资产权属。

  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归属 于个人。易地扶贫搬迁形成资产的权属鉴定,依据国家和省市发改、资源规划部门关于易地 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和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 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对跨镇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 无法量化到村或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 权归属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登记资产信息。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级分类、 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每项扶贫资产的身份信息。易地扶贫搬迁形成资产的信息登记,依据国 家和省市发改、资源规划部门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登记的主要内容 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 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监管主体等信息。对到户类 扶贫资金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县镇村三级要对 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分级登记造册,并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 局等涉及扶贫资金的部门建立总台账,镇村建立分台账,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 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新建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资产移交、 确权登记等手续。扶贫资产台账应纳入各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统一保存。

  第三章资金管理后续措施

  第七条资产运行(营)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理”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鼓励有关部门、镇、村探索多形式、多层 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 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管 理,规范入股分红方式,尽量将股权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股权 的退出和处置方式等,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坚决纠正产业扶贫简单“一股了之”“一分了 之”。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护。

  建立以经营收入、镇村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行业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辅,财政适当

   补助的投入机制。村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管护费用,优先从村级资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

  镇村可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收入、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 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管护资金。县水利局维修养护基金根据《靖边县农村供水 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靖政办发〔2015〕74 号)文件规定,按我县农户每人每年 1.50 元计算(农户人口数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县交通局村级道路日常 养护经费根据 2014 年 12 月 12 日第 34 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每年每公里安排村级道路 日常养护经费 2000 元,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涉及扶贫资产管护部门的管护费用参照上级行 业部门规定的标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行业资金用于本部门承担管护任务的管护费用,不 足部分根据年度预算财力情况给予适度补助。

  产权归属国有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要全部纳 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产权归属到户的,由个人自行管理,村集体加强监督指导。

  不得私自利用国有、集体扶贫资产以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第八条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 要体现精准性和差异化,分配到相应产权人。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分配。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 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兑付,同时报县项目主管部门 备案。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固化给村集体,收益权由村集体依据《靖 边县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保底分红实施办法》(靖扶指〔2018〕48 号)、《靖边县关于扶持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靖扶指〔2018〕73 号)、《靖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 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靖政农函〔2020〕105 号)等文件规定的比例分配。

  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脱贫攻坚期 内,村集体从扶贫资产收益中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脱贫成 果巩固、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及扶贫资产运行(营)维护、激发内生动力和能力提升等。脱贫 攻坚结束后,原则上扶贫资产收益自动转为村集体所有。

  第九条扶贫资产处置。产权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定期对资 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并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扶贫资产确需处置报废的(或因自然 灾害损毁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报批报备等相关手续。资产清查清算、评 估和处置结果须在本区域内网站、公开栏等予以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跨村资产需要处置 报废的,必须报乡镇和相关部门审核。跨镇资产需要处置的,必须报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审 核通过。处置收入原则上归资产原产权单位所有,原产权单位确定不再继续使用的,应在有 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安排。

  第十条经营性资产形成的债权管理。村级经营性资产形成的各种应收未收的经营性收入 的债权,村集体要强化管理,及时组织清算回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要加强对债权的管理, 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发生,对恶意造成集体新的不良债权发生而无法收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村级债权的核销,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核销。

  第四章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加强扶贫资产责任分工。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工协 作。

   (一)县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到村资产的清产核资、台账登记、审计监督的指导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产绩效评价工作。

  (四)县审计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

  (五)纪委监委、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单位负责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发 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工作。

  (六)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金融办及扶贫任务相关行业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 扶贫资产移交清查、登记、收益分配等管理指导工作。

  (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是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监管的责任 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管理、资产登记、收益分配、效益发挥、防止资产流失等 方面的监管工作。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村“两委”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的管护工作,坚持“谁受益、谁 管护”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省市行业扶贫部门对于扶贫资产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扶贫办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有效期 2 年,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止。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八: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 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 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扶领办通〔2021)3 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字〔2021)7 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 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 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结合扶贫开 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扶贫资产产 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 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 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

   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

  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 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 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 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 “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 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 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 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乡(镇、 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 资产管理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 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

   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三)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

  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 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 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四)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 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 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 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 乡(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 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 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 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三定四管”模式,通过定资产范围、定资产类型、定资产 权属,规范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维护管理、规范处置管理, 切实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 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 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 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 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用途去向、 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县、乡、村分级分类 建立管理台账,时间为 3 月 31 日前。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 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 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 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 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各县 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 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 月 15 日前,县、乡、 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步: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 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 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 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 营性资产,根据资金、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 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 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 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 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 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 归属于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 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 清单。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 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 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 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

  

篇九: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确 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带贫益贫效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扶贫项目的可持续 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书记在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盘点我县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 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扎实推动扶贫资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 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 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 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 确、主体具体、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 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县级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 开展扶贫资产的摸底、登记、确权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扶 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资源和基础条件,稳步开展扶贫 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不同扶贫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 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

  ——安全高效,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 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资产整体运行绩效,充分发挥带农益农作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 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 理机制,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规范有序运行。

  四、操作指南 (一)资产分类。扶贫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 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 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 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扶贫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 育、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供水饮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

   照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形成的扶贫资产。

  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

  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 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 岗位等办法,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 收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 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 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 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 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 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 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依法、依规、 依责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 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帮扶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管护经 费根据运营方案及合同约定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 产等,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井)、设备、圈舍、 农机具等。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

  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后续帮扶。

   (二)资产确权。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 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 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 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 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 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按 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 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 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 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实施的,产权 确权到村;与市场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等)合作实施的(包含资产收益), 按照合作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资金投入主体进行确权,同时注重形成物化资产;采取租赁或 发包的方式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的,产权确权到出租方或发包方。

  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 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 光伏扶贫集中电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 权到户。

   (三)资产登记。各部门、各乡(镇)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资产所有 者要按照移交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本区城内已经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登记造册。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要分别对本级区 域内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 登记造册,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于同一项目分 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项目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 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要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 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经营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相 关内容,确保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扶贫项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县、乡(镇)、村三 级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 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按照所有权与监管 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被确 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录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要实行 资产月报、年报制度。

  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平合, 其他扶贫项目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造册的同时纳入 财务会计账簿核算。

  到户类资产按资金投入进行初始登记,不再动态调整,由权属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 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 确权的所属资产。

  县级要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上半年 对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 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五)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村级统筹项目所得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 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 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要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收益 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 筹项目收益所得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 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项目运行管护等, 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设立乡村公益专岗 (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 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政府债务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约定债务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的, 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在未全额偿还债务前,不得转让、拍卖、置换、抵押、 担保、报损和报废。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 规定执行。

   (六)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 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 扶贫项目资产。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 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 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公示,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 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或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权属转移的, 须进行资产评估;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监管主体须及时查清原 因,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有关资产。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要 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 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财政、 审计、统计、水利、发改、交运、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 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有关部门统计梳理、界定各类扶贫资产,县乡村振兴部门 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扶贫项目资产统计表汇总并建立扶贫项目台账和扶贫资产动 态管理台账。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形成扶贫资金台账(资 金来源、资金文号、资金额度、资金类别、资金投向),指导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机制, 负责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扶贫资产 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等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发改、交运、水利、 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 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扶贫项目的指导、实施、验收、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乡 (镇)开展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 强工作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形成扶贫资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通过签订移交文 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归属对象,明确产权归属。

  (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本乡(镇)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 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监管 工作。有关部门、各村委具体负责本单位、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 记造册入账。

  六、任务分解 (一)时间要求 2021 年 9 月 1 日——10 月 31 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对十八大以来 扶贫资产分类、登记。

  2021 年 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管理、规范、总结等工 作。

   (二)任务分解 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 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相应层级的动态监管台 账。

  1.光伏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3.文化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4.国体总局对口援建形成扶贫项目和县内卫生室、设施器具等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 县卫健体局负责;

  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教科局负责;

  5.水利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水利局负责;

  6.通村道路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7.危房改造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8.特色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 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9.生态造林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林业局负责;

  10.畜牧飞禽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养殖基地、圈舍及生物性资产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

  11.农业机械化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12.手工业扶贫车间及手工业扶贫车间设备的购置形成的资产由县手工办负责;

   13.旅游扶贫项目形成的基地、设施资产由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14.利用金融贷款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15.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民政局负责;

  16.残疾人康复护理中心、残疾人适配器具发放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残联负责。

  17.电商产业扶贫资产由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

  18.通讯网络、电力设施扶贫资产由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9.社会捐赠、捐助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工商联负责;

  20.其它扶贫资产由相应主管单位负责;

  21.各乡(镇)扶贫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扶贫资产管理是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制 度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级人民 政府统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是实施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是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主 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 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完 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 效机制,要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

   增值。要重点关注扶贫资产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符合国家改 革方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防控机制。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问题 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在产权归属、经营主体选择、收益分配、运 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扶贫资产发生闲置、浪费、损失、甚至 流失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采取高音 喇叭、板报、简报、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体现扶贫 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 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十:最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2022 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方案范文

  2022 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方案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 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以某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某大、某中全会 精神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

  结合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 扶贫资产产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 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 配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 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对党的某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 zf 债券资金、 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 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 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 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 “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 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 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 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 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二)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 zf 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

  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

  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 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三)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 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 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 效益。

  (四)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 目资产由地方 zf 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 具体办法和细则。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 zf 门户网站、乡 (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 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 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 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 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 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 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为经 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 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 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 固定资产等。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 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 月 15 日 前,县、乡、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 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 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 织;

  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 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 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 zf 对本县扶贫项目 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 zf 管理责任清单。各 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 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乡镇要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

  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 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

  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某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 监督。

  第五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 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

  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

  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 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 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 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

  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 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 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 釆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 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 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 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六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 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 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某主决策程序 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 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某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 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 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步: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 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 某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 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 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

  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 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

  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 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 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五、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 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

  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要发 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共同将扶贫 项目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资产 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不善导致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藏不报、虚报、截 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法 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 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 清查、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 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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