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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合集

时间:2022-10-23 09:05:06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合集,供大家参考。

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合集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干部队伍是党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的根本保证。干部“能上能下”有三层意思,一是要让不担当、不

 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下得去”;二是要让政治强、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上得来”;三是要让已经下去的干部重新激发动力、奋勇拼搏、干出实绩,还能“再上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鼓励优秀、鞭策平庸、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

 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

 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

  “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

 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者干规定》感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不能下,当前主要表现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无力,缺乏有效整冶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

 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学习。所以我们要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营造一心干事业的氛围,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践来看,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也是“能下”。长期以来,受传统“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影响,导致一些干部“不愿下”“不想下”。而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

 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等情况,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也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不仅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更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能下”的核心是“谁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 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即规定了“谁要下”。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对照 15 条规定的要求,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准确把握“谁要下”。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全面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

 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庸劣者“稳坐钓鱼台”,常常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论资排辈、照顾性安排、应付式问责等做法,让庸者轻松上位,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的干部的上升渠道。某种程度上,“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存在,也是庸懒散浮拖等病症的病根之所在。因此,无论是“铁饭碗”“铁交椅”,还是“铁帽子”,都应是改革利剑之所向。

 “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改革就是要创造这种环境。”邓小平同志的话言犹在耳。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用之得当,能上能下,方能体现激浊扬清、选贤任能的用人取向。近年来,无论是“干部召回制度”,召回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回炉淬火”,还是公务员聘任制,采用合同制形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许多地方都对“铁饭碗”进行了改革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等多名干部受到“断崖式”降级处分,被舆论视为干部制度改革在“能上能下”方

 面的新探索。

 从顶层设计出发,为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提供制度依据,更好地发挥教育激励作用和警示督促效应,让“降级”和“退格”形成机制、化作常态,这正是《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初衷所在。对规范干部升降进出做出细致规定,通过录用、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就是要使政治上守规矩、用权上干净、工作上有为、作风上实在成为清晰的干部任用标准,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建立权责对等的权力机制,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制度性的压力和动力,引导干部更富担当精神和改革魄力,可以为事业发展储备人才、添续助力,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软环境。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必将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 年 6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 7 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

 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干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

 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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