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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00字11篇

时间:2022-04-30 09:15:02  浏览次数:

芳华读后感1000字11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1

在今天的历史课上,当老师讲到欧洲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子夜》。《子夜》可以说是我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它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成熟阶段。其主人公吴荪甫更是当时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小说以年代初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并以吴荪甫的失败为结局的故事,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下的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的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风貌。茅盾笔下的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气魄、冒险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是仅仅十万人口的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要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他有这样的野心,把一些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要发展民族工业,首先需要国家像个国家,ZF像个ZF。因此他除了永不倦怠地注视着企业上的利害关系而外,还用一只眼睛望着政治。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他不能不过一种简直是打仗的生活,而且是在几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他要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金融资本家赵伯韬进行勾心斗角的斗争;他熄灭不了工厂里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他用尽心机收买过来的许多小厂都成了自己脱不下的湿布衫,他和孙吉人、王和甫所苦心经营的益中信托公司不能不在军阀混战、农村破产、工厂生产过剩、赵伯韬的大规模经济封锁之下一败涂地。他们发起组织益中信托公司,时未两月,雄图已成为泡影。就这样满怀雄心壮志的吴荪甫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之所以产生这种结局,吴荪甫本身的矛盾的性格也占了很大的因素,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虽然这一切看似可笑,可是它们却显得十分自然,并将吴荪甫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的更加丰满。吴荪甫的失败充分的说明了在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表明了民主共和乃是大势所趋。由此看来《子夜》无论是在文体还是内容方面都十分优秀,而且给人的感觉十分真实,不像寻常的小说那样虚构情节,更是彰显了这篇文章的特色。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2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3

春天,万物复苏,柳绿花红,使人目不暇接;看到这个场景我的双眼不知为何有点湿润,是呀大家都为她庆幸了,所以我觉得如果自己有钱了,自己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那些可怜的贫困学生。父亲的血在我的血管里涌动着,我开始用父亲的尺码丈量自己的人生。用我那像湖水般的眼睛带领学生进入知识的海洋,走进知识的世界,和学生一起尽情的地遨游神秘的知识乐园。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4

我对书中这样一段话感慨良深:“说到不完整……你提到的完美,其实完美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完美。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人的追求,无非是完美,但永远是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由此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面破碎的镜子,碎成了好多片,其中有一片想去找到剩余的,以重新组成原有的镜子的面貌。一路上它由于自己有棱有角,滚得很慢,从而领略到了一路的可餐秀色。当它千心万苦地找到了所有碎片,“破镜重圆”时,它成为了一个整圆,滚得很快很快,一路上的风景在刹那间擦过。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而恰恰是我们现在的不完整,把我们带到了追求完美的境界,促成了其他一方面相对的完整。而真正当有一天,所谓的完美在身上发生时,我们倒有可能失去很多。

傅雷教子是以严厉而着称,我以为他们父子的关系固然是不太好的,而读了此书之后,想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子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通过书信一起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母子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我很向往这种感觉,因此我拜读了这本《傅雷家书》。掩卷后对书回想起来,的感慨就是傅雷对艺术甚深的造诣。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己的见解。这便使我不禁想到,大凡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人,在艺术领域也有着较高研究。也许便是因为文学和艺术是相同的吧。不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让人读完了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而风格迥异的各类乐曲,也会带来相似的结果。秀美的散文,带来的是有如欣赏了欢快的咏叹调后的愉悦;沉重的小说,带来的便是如同悲恸的交响曲给人的震撼;诙谐的杂文,带来的会是歌剧般幽雅的场景和事后无尽的思考。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

傅聪先生,当今世界一流的钢琴演奏家,风度潇洒,多年来蜚声乐坛,饮誉国内外,他的演奏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观众,被誉为“钢琴诗人”,是第一个在国际性重大钢琴比赛中获得大奖的新中国音乐家,为中国人赢得了莫大的荣誉。他的优雅的举止和付雷的家教不无关系。家中吃饭时,要求孩子食不语,不许随意讲话,咀嚼食物嘴里不许发出声响,舀汤时不许滴洒在餐桌上,饭后要记住把餐凳放入餐桌下;家里的物品用完后,要有规矩地放回去,非凡是书,不可以随意乱放;对人客气,尤其是师长或老年人,说话时态度要谦和,手要垂直放在身体旁边,人要站直,即或坚持真理也必须注重讲话的方式、态度、语气、声调等。从人的谈吐举止便会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有谁会喜欢和一个不修边幅,拉力邋遢的人交往。反过来,举止斯文,懂得礼仪的人是受大家欢迎的。为此每个家长在孩子小的时间便提出了不少做人的规矩。现在不是几百年前有着繁文缛节,可是最基本的礼仪人还是要做到的。

傅雷先生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要傅聪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耕种个各样的困难。感情是人尤其是年轻人面临的重大问题,付雷先生在付聪出国留学的日子里也是花了极大的笔墨来指导他,不是家长教条的口吻和态度,而是平和的语气,自身的事例来诱导儿子。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5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6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7

人们总会去崇尚那些优秀的作家或者伟人,但对于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和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对话。或许我不曾了解过他,但他用带着墨香的文字告诉我他的经历,和他的故事。

我们都不曾经历过,那个人命贱如草的年代,而余华的一本《活着》,却打开了我无尽的思绪。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余华在活着中写到这句话。我不懂余华,更无法理解那个年代中所发生的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庆的死。那个充满阳光,热爱跑步的他;那个笑起来有酒窝,懂事的他;那个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在医院里活活被吸血吸死的他。有庆在抽血时,哆哆嗦嗦地告诉医生“我头晕。”而医生轻描淡写的态度和对有庆生命的轻视却越发让我觉得心寒。他因抽血过多而直接去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离开这个世界,他甚至不知道,他的生命早已被人忘却而不再想起。而在福贵来到医院后,因县长是他的老战友,他并没有追究自己儿子的死。这也是令我十分纠结之处,我不懂为何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流逝,不懂为什么那时的社会穷人命贱如蝼蚁。

生活对福贵是残忍的。生活慢慢夺走了福贵所爱的人的生命。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最后只剩这位老人和一头老黄牛。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我想这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死去,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

亲人们一次次的离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身边流逝着。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要干什么,生活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次次夺走了他的希望。读书笔记。就像福贵的外孙——苦根。外孙苦根跟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苦根没吃过饱饭,便给他煮豆子吃,但苦根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生活摧毁了福贵,也令他失去了所有。

生死无常,没人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来不及挽留,也来不及去珍惜。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或许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福贵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对于心灵的极大震撼,也只能由自己来慢慢平复。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在坚强的活着,尽管他失去的越来越多,尽管他最后一无所有,但至少他活着。

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我想是的。我们无法忍受那个时期的黑暗,无法忍受在权贵面前生命的渺小。但无论怎样,都要坚强的活着。

你可千万别犯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8

余华在《活着》写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是啊,福贵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正如王安忆认为的: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便是这样一位世人。福贵在感叹着祖上的两百多亩地到他手上竟折腾光了;感叹着战火纷飞、子弹无形的日子已消失;感叹着原本不该死去的亲人终究都死去了;感叹着他最后竟跟老牛一起存活下来……这一切的厄运一个个地将他逐进了伤心绝望的深渊,但是接连的灾难并没有把福贵打倒,他活着,与一头名叫福贵的牛好好地活着。

是啊,活着作为一种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求,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情。余华用一种平淡而又自然的笔触将福贵的一生经历娓娓道来,这样的平淡与自然更能凸显出生活于福贵而言是残酷与无可奈何,但同时也是一种活着的态度,真正体现生命的张力与无限可能。也正如作者余华所说的:“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的任何事物而活。”福贵有很多个离开这个人世的理由,但他却仍然从容淡定地活着。

面对各种各样的苦难,福贵在活着,其实是对活着最好的诠释,但让人感到难受而不禁泪下。在我的认知中眼泪是痛苦或喜悦的宣泄,而《活着》却是寓于这种宣泄后的沉思,上升到生命意识的高度。从主人公身上,我看到生命在苦难与幸福之前与之后,永远都是饱含着对希望、幸福、美好的追求;福贵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平凡,在他的身上我们或多或少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但他又是不平凡的,他面对苦难所展现的坚忍和抗争正是常人所不能及,我为他的不幸与坚忍而感动。纵使泪水照耀不了前进的道路,但我们可以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也是一种哭过后的坚强和泪水洗涤过的幸福。作家余华正是以犀利的笔调将人类的苦难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让读者不得不有所“畏惧”,同时也真正地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和生命的脆弱。

活着,便是以最简单、最平凡的方式,去展示生命中最顽强、最动人的精神力量。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要忍耐,面对所有逆境苦难,包括最残酷的,每个人都应该尝试着去克服它、度过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所以让我们忍受此时的"苦难,享受此时的幸福,因为我们正活着!活着已经是一种难求的幸福,而能快乐地活着,那便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不管生命赋予了我们怎样的一种责任,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力、尽量、尽心、尽意地完成它。走进余华,读完《活着》,我收获了对人生的另一种深层感悟。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9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生动离奇一部著作,被改编的电视剧不知播出了多少次,始终经久不衰,各种新版《西游记》电视剧也纷纷崛起,收视率撑起半边天。记得我小时候,《西游记》在全国热播,五六岁的我连一部分台词都背的滚瓜烂熟,因为受电视剧的兴趣,我开始找书本版《西游记》津津有味得读起来,虽电视情节与其相仿,但里面的故事还是百看不厌,心情还会随着情节跌宕起伏。长大后,我依然会记得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意志坚定的唐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却对沙僧印象模糊,只记得他身背经书,估计大家也大多如此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读出一个不一般的沙僧。

他不一般的憨厚,性情温厚老实,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有着络腮胡子的笑脸,永远干着最脏最重的活,他任劳任怨,一心为主。他的衣服最破,打着补丁,却潇洒飘逸。

他不一般的“傻”,他有些“傻”,“傻”到在师傅气急败坏时给孙悟空求情,结果惹得师傅怒骂;“傻”到去当忠实的仆人,干脏活累活。但是谁说这种“傻”不令人感动,不很可爱呢?

他不一般的“正派”。对女人规矩有余,情趣不足,但忠实专一,实属模范丈夫。这种人很有正气,绝不做苟且之事,倔脾气要上来,五头牛甭想拉动了。

话已至此,总之这个沙和尚,让我有了不一般的看法,我觉得,他也是这部著作中的一个出彩人物。

说了这么多关于沙僧,现在来聊聊悟空。在我们的印象中他具有神通广大的本领,以及他大闹天宫时的豪迈潇洒。细细分析,他其实也有两面性

一方面勇敢、正义。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上,一个惊天的霹雳让吸收了日月精华的他蹦石而出。这开场就预示了他的与众不同。石猴出生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纵身跳入水帘洞,成为了猴王,他做了一件其他猴子都望而生畏的事,这难道不勇敢吗?后来群猴受妖怪欺负,他大怒,为了保护弱者,替猴儿们出头,与妖怪争斗,可见孙悟空充满了正义感,可谓是正义的化身。

另一方面他又有些“老奸巨猾”,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年轻不懂事,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来他吃了这个亏就吸取了教训,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也不那么拼老命了,所以才会到处求人。你看,这个妖怪是什么神仙的坐骑,那个妖怪是什么菩萨的宝贝,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他要是还是一棒子打死,在天庭里还怎么混啊。求求人不仅与这些神仙拉上关系,顺便捞点吃的啊宝贝啊,其中的利害关系一比较就得知了吧。由此可见他的智商啊可不是一般的高。

《西游记》常读常新,吸引我的,是它独特的魅力!不知道我再看一遍,又会有什么新收获……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10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芳华读后感1000字篇11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_时期、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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