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得体会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研讨发言

时间:2021-10-07 11:16:46  浏览次数: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共9章68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责任法”,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一部“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加强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我们坚持职责法定,确保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和根本遵循。通过学习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三个把牢”:

  一、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

  监察官法第十条规定了监察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监察官法第十二条明确了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其中第二条规定:“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些“义务”和“条件”明示的一个重要真理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是根本要求。监察官法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等各方面。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对党忠诚要坚定政治忠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和政治素养。纪检监察机关是担负着“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就是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绝对忠诚于信仰、忠诚于党组织、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贯彻执行监察官法,要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推荐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察 研讨 发言 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研讨发言]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