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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探讨

时间:2022-05-18 16:00:09  浏览次数:

摘 要:本文通过对榆林市“十二五”农机化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的分析探讨,提出“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各级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在发展农机化工作中提供参考和参谋作用。

关键词:农机化 指导思想 发展目标 区域布局 重点项目 保障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十二五”时期,是榆林市农机化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农业装备和管理水平。就是要把农业置于现代物质条件、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

现代经营形式、现代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实现生物技术科学化,劳动手段机械化,经营管理社会化。因此,发展农机化对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意义重大。

二、“十一五”农机化发展成就及存在问题

1.发展成就

1.1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农机结构不断优化

到2010年末,全市农机原值达18.52亿元,较“十五”末增长85.76%,年均增长13.19%;农机净值11.19亿元,较“十五”增长67.01%,年均增长10.80% ;农机经营总收入13.28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59.38%,年均增长21.06%;农机总动力257.76万千瓦,较“十五”末增长49.52%,年均增长8.37%;拖拉机拥有量34361台,较“十五”末增长94.22%,年均增长14.20%;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6107部,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8184部,较“十五”末分别增长1159.18%和17.41%,年均分别增长65.96%和3.26%。

1.2作业水平大幅提升,生产能力逐步增强

到2010年末,全市机耕、机播、机收三大机械化作业面积分别达到198.708千公顷、114.256千公顷、40.999千公顷,较“十五”末分别增37.61%,134.70%,837.12% ,年均分别增长6.59%,18.60%,56.44%。其中马铃薯机耕面积65.199千公顷、机播面积7.990千公顷、机收面积 26.544千公顷;玉米机耕面积 101.951千公顷、机播面积 89.873千公顷、机收面积8.963公顷。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48%,较“十五”末增长18个百分点。

1.3 农机组织发展壮大,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到2010年末,全市拥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06个、农机维修点1608个、农机供油站点248个、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11个、农机经销企业和经销点422个、开通了榆林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完善了农机协会、发展农机科技示范村236个、科技示范户11214户。

1.4 依法管理不断加强,农机安检成效显著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民遵章守法、安全驾驶操作的意识增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农机事故“四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建成农机安全示范县5个、示范镇25个、示范村210个、示范户2100户。

1.5 资金投入幅度大增,补贴范围逐渐扩大

“十一五”期间,累计落实各级补贴资金23733.35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5930万元、市级补贴5150万元、县级补贴2653.355万元。中央补贴资金总量逐年增加、补贴面扩大、补贴比例增大,市、县财政投入加大,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2.存在问题

2.1 农机化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一是组织化程度低。单家独户使用农机具,势单力薄,缺乏规模化经营优势,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不高;二是装备配置不合理。其一是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的配比过低, 2005年为1:0.9,到2010年降为1:0.7,其二是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其三是机械化应用范围小。目前主要局限于农作物的播、种、收环节,而在畜牧养殖、设施农业、林业和农产品贮藏保鲜及深加工等方面,机械化生产程度仍很低,某些方面甚至是空白。

2.2 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理地貌、经济状况等的影响,全市农业机械化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北六县、区机械化水平高,南六县机械化水平低;城郊机械化水平高,远乡机械化水平低。

2.3 农机农艺结合不紧密

由于农民种植、养殖习惯差异大,一些作物品种培育、耕作制度、栽植方式多样化,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偏低,不适应农机作业的要求,制约了机械化生产规模化发展。

2.4机耕率较高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低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机与农艺最易结合的环节为农田的初次翻耕,而对于播种栽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农机与农艺结合较为困难,从而形成了机耕率较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低。

2.5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不强

农机化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简陋、服务手段落后,农机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起点不高、规模不大、发展不快;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不够规范。

2.6农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农机装备和应用水平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高效化、多样化需要;农机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压力更大;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和应用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2.7补贴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政府补贴资金少,农户自筹比例较高,尤其是大中型农机具,农户欲购而无资金,直接影响农业机械规模化生产作业。

三、“十二五”农机化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区域布局及重点项目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发展,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快农机化战略性和适应性调整,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加快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和技术升级,加快农机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增强实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机化服务模式,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机管理法制水平,推动我市农机化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

2.1农机装备水平

至2015年末,全市农业机械原值达34.42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15.9亿元,年均增长13.21%;农机净值达18.86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7.67亿元,年均增长11.07%;农机经营总收入达20.80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7.52亿元,年均增长9.39%;农机总动力达332.43万千瓦,较“十一五”末增长74.67万千瓦,年均增长5.22%;各类拖拉机总量达4.94万台以上,比“十一五”末增长44%;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十二五”末达到3.06万部,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4.61万部,年均分别增长38.03%和20.49%;农用排灌机械拥有量达13.32万台、套,较“十一五”末增长70.00%,年均增长11.20%;畜牧业和运输机械拥有量分别达到16.97万台和8.50万台,年均分别增长11.90%和2.57%。

2.2 农机化作业水平

至2015年末,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0%,比“十一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达到274.169千公顷,268.502千公顷,166.366千公顷,分别较“十一五”末提高37.98%,135.00%,305.78%,年均分别增长6.65%,18.64%,32.33%;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81.78千公顷,较“十一五”末提高105.47%,年均增长15.49%;畜牧、水产、林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储藏保鲜等机械化作业水平有新突破。

2.3 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水平

到2015年末,全市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争取达到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农机中介服务组织迅速发展,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市场更加规范,秩序更加良好。

2.4 农机安全发展水平

至2015年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上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比“十一五”期末有较大提升,农机事故“四项指标”保持在控制指标之内,并尽力实现农机事故零死亡率。

2.5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村级农机维修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对农机维修网点的审定、修理工考核、维修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区、大中型机具库棚、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区域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注重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农机化发展格局。粮食主产区加快解决马铃薯、玉米生产机械化发展不平衡问题;经济作物产区,重点抓好经济作物生产和设施农机化,带动农副产品深加工、保鲜、运输机械化;在南部丘陵沟壑区,重点发展机械化旱作农业和红枣、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机械化;北部风沙草滩区发展牧草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4.重点项目

4.1 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全市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万余台,小型拖拉机5000余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2万余部,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8000余部。预计国家各级财政投入4亿元,拉动农民投资6亿元。提高单机补贴比例,扩大补贴机具范围。按照综合统筹,重点突破,整村推进的发展思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区、示范基地和重点项目重点补贴,点面结合,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4.2 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项目

全市12县、区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省规划项目实施县;横山、定边、米脂、神木、绥德、靖边六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项目实施县,实施面积10万公顷;配置拖拉机、免耕施肥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机载式植保机等专用机具200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60台、件。项目实施后,综合机械化水平应达到60%以上,彻底改进陈旧的耕作方式,抑制农田沙化、风蚀、节劳、节水、保墒,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农业。

4.3 牧草及青饲料综合利用机械化项目

按照“机耕—机播—植保—收割—打捆”机械化生产工艺建设示范基地,开展机械化牧草播种、高效机械植保、牧草机械收割及机械打捆作业;推广牧草播种、收获机械5000台,牧草加工机械8000台,揉丝机1000台,植保机、打捆机等其他机具若干台、套;研究和示范推广优质牧草及青饲作物的种植、管理、收获及高效利用加工机械化技术;大力推广饲草秸秆揉搓、切碎、压捆、压块、青(黄)贮、氨化等机械化技术。为实现草业生产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探索经验。

4.4 马铃薯、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

主抓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马铃薯生产机械6000台,扩大专用商品薯种植面积,促进马铃薯标准化栽培、专业化生产、商品化发展;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脱粒机2200台,实现宽行密植、平作、垄沟播种为特征的标准化生产。马铃薯、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重点在榆阳、定边、靖边和神木等县、区实施。

4.5 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项目

重点在榆阳、定边、靖边、绥德四县、区,引进推广节能日光温室微型耕作机、电动卷帘机、田园管理植保机、节水灌溉设备、太阳能灭虫灯等设备10000台、套。项目实施后,将大力推广关于节能日光棚蔬菜种植的新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引导菜农种植有机蔬菜。

4.6 特色农产品保鲜储藏示范项目

计划在全市建设储藏量为4000立方米的保鲜冷库20个,重点在吴堡、清涧、佳县、定边、靖边实施。建设内容包括红枣、马铃薯、蔬菜的库棚建设及保鲜储存设备。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果蔬的新鲜度,延长保鲜时间,扩大反季销售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果农、菜农的收入。

4.7 旱作农业生产机械化项目

重点在子洲、佳县、米脂、府谷、定边、靖边、榆阳等县、区实施。建设内容包括:在旱作农业区域内进行平整耕地、机械覆膜、深松、耙耱、秸秆还田、机播、机收和镇压等项机械作业,推广拖拉机、覆膜机等相关机具500台、套。项目的实施,可使农田土壤疏松、活土层增厚,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储水保墒能力提高。

4.8 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

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在横山、榆阳实施。推广水稻耕作机、插秧机、收割机、脱粒机等机械1500台,机械化工厂育秧设备10套。项目实施后,选择适合榆林市使用的优质机械,大面积推广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十二五”末实现工厂育秧、耕作、平整、插秧、施肥、收获、加工等全程机械化。

4.9 红枣烘干机械化项目

推广红枣烘干机300台,巩固完善现有中小型红枣加工企业,重点支持新建6个大中型红枣精、深加工企业。红枣烘干机械化项目重点在佳县、清涧、吴堡三县实施,项目实施后,能有效解决农民红枣烘干贮存问题,减少农民的损失,并通过红枣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枣农的经济收入。

4.10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巩固发展现有的6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到2013年发展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200个,到“十二五”末争取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机具利用率。

4.11 农机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

针对全市农机人员知识老化、素质不高的现状,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继续做好对农机人员的政策法规、驾驶技术、维修技术、耕作技术等全方位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农机化学校、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等部门职能,有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并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内容,分层次、分类别,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使其成为当代农村的知识型农民;通过转移培训,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扩大收入范围,开辟致富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法规制度,促进农机化发展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农机化法律法规及意见,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体系,增强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意识,增强农机全过程监管和全方位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行政、经济政策措施,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依靠法律手段规范和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农机投入机制

“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足额专项资金,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化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机具库棚建设、农机作业用油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平安农机”建设。通过加大国家、地方财政对农机装备的投入,带动社会各界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农业机械,并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投入机制。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积极为农机投资主体融资创造条件,满足投资主体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要。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加大农机执法力度,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提高农机挂牌率和驾驶员持证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稳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人员,改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条件,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服务功能;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活动,把“平安农机”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开展基层农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机使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

4.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理、信息网络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二是鼓励扶持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特别是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组织开展好跨区作业,促进全市农机作业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农机化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构建公共信息平台,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五是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基地建设,为农业机械化人才的教育培训创造条件。

5.拓宽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拓宽农机化宣传工作范围,加强引导和舆论监督,不断扩大影响,为农机化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公开机具补贴目录、企业报价和财政补贴额度;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农机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6.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农机化发展新局面

一是把农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推进责任,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投入精力,推进农机化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把农机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要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发展计划,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任务及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开展教育培训、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活动;四是树立不断学习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农机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五、结论

制定和撰写“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很多、技术很高、政策很强,需要多部门、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搞好。本文通过对榆林市“十二五”农机化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的分析探讨,提出“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各级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在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中提供参考和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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